路径 C|现有项目兼容:当下就能收的部分
这一部分整理的是「不新增项目、按现有价格项目与加收项收费」的可行组合,以及围绕它的口径风险。
适用于已经装机、但还没有独立价格项目的技术。
C0. 规则依据:两条使用说明
各省放射治疗类价格项目表的「使用说明」里有两条是本路径的基础:
第一条(现有项目兼容)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治疗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按照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即可。
—— 深医保发〔2026〕3 号附件《深圳市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使用说明第 1 条
第三条(加收项求和)
本价格项目表所称「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
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各项加/减收水平后,求和得出加/减收金额。
—— 同上,使用说明第 3 条
两条合起来的含义:在现有项目框架内,可以通过「主项 + 多个加收项求和」来表达技术差异,不需要新设项目。
C1. 国家整合后的 15 项放射治疗类价格项目
《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国家医保局,2024-11-18)把放疗价格项目整合为 15 项。各省落地文件的项目名称与编码一致:
| # | 项目名称 | 备注 |
|---|---|---|
| 1 | 放疗模拟定位 | 含「特殊影像模拟定位(加收)」 |
| 2 | 放疗计划制定 | |
| 3 | 放疗计划验证 | |
| 4 | 外照射治疗(普通) | |
| 5 | 外照射治疗(光子线-适形) | |
| 6 | 外照射治疗(光子线-调强) | 本路径的主要主项 |
| 7 | 外照射治疗(光子线-立体定向) | 按疗程计价 |
| 8 | 外照射治疗(质子放疗) | |
| 9 | 外照射治疗(重离子放疗) | |
| 10 | 外照射治疗(硼-中子俘获) | 暂不定价 |
| 11 | 近距离治疗(后装) | 含「MR 模拟定位(加收)」 |
| 12 | 内照射治疗(核素常规) | |
| 13 | 内照射治疗(核素介入) | |
| 14 |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 | |
| 15 | 术中放疗 |
⚠️ 磁共振在整张表里出现的位置
只有两处,都在「模拟定位」环节:
- 放疗模拟定位 - 特殊影像模拟定位(加收) —— 计价说明写明使用磁共振(MR)、PET-CT 等影像完成模拟定位
- 近距离治疗(后装)- MR 模拟定位(加收)
外照射治疗底下的 11 个子项(含 8 个加收项)中,没有任何一项的计价说明提到 MR 或磁共振。
C2. 现行可收的组合(以广东/深圳一档价为例)
调强路径(按次计价)
| 项目 | 价格(元/次) |
|---|---|
| 外照射治疗(光子线-调强) | 1,810 |
| + 自适应放疗(加收) | 1,388 |
| + 图像引导(加收) | 331 |
| + 运动管理(加收) | 230 |
| 单次合计 | 3,759 |
立体定向路径(按疗程计价)
| 项目 | 价格(元/疗程) |
|---|---|
| 外照射治疗(光子线-立体定向) | 35,000 |
| + 自适应放疗(加收) | 21,000 |
| + 运动管理(加收) | 1,150 |
| 合计 | 57,150 |
计价说明(深圳原文):「每疗程 1 次治疗的,按 30% 计费;每疗程 2-5 次的,每次按 20% 计费;每疗程 5 次以上的,按一疗程计费。」
C3. 跨省价格对照(同一技术,不同统筹区)
| 加收项 | 广东/深圳 | 山东烟台 | 江苏 |
|---|---|---|---|
| 调强(主项) | 1,810 | 1,530 | 1,300 |
| 自适应放疗(加收) | 1,388 | 918 | 780 |
| 图像引导(加收) | 331 | 153 | 120 |
| 运动管理(加收) | 230 | 200 | 155 |
| 断层调强(加收) | 2,040 | 1,530 | 1,040 |
| 容积旋转调强(加收) | 360 | — | 390 |
| 立体定向(主项,疗程) | 35,000 | 31,350 | 25,520 |
| 立体定向-自适应(加收,疗程) | 21,000 | 18,810 | 15,312 |
两条可观察的规律:
- 立体定向-自适应加收在江苏、山东恰好是主项的 60%(15,312/25,520、18,810/31,350),唯广东给到 76.7%
- 图像引导加收占主项比例:广东 18.3%、山东 10%、江苏 9.2%
→ 同一台设备、同样的治疗,跨省实际收费能差近一倍。
C4. 两个需要向医保部门确认的问题
问题一:「自适应放疗(加收)」的定义能不能覆盖当次在线自适应
定义原文(四省使用说明逐字一致):
本价格项目表所称「自适应放疗」,指在放疗过程中根据肿瘤退缩情况动态调整放疗计划的技术。
支持套用的理由:
- 定义没有把触发条件限定为「周期间退缩」,也没有排除同次治疗内的重计划
- 使用说明明确「涉及『包括……』『……等』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
- 使用说明第 1 条又明文鼓励创新改良走「现有项目兼容」,不报新项目
反对套用的理由:
- 定义的关键限定词是「肿瘤退缩情况」,指向的是分次之间、疗程之中的解剖变化
- 而这类设备的核心能力是当次治疗内的在线重勾画与重优化,诱因是膀胱充盈、呼吸、体位移位等即时变化,与「肿瘤退缩」不是同一件事
公开渠道未找到国家医保局或任何省级医保部门就这个问题的官方口径。解释权在统筹地区医保部门。
问题二:「图像引导(加收)」根本没有定义
各省使用说明只定义了四项:超长靶区、超高剂量率放疗、自适应放疗、运动管理。图像引导不在其中。
未被排除,与已被明确许可,是两回事。
C5. 压在物价科头上的两句话
深圳医保局对这份价格表的政策解读里有两条硬约束:
严禁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
不得上浮、下浮不限,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
含义:医院不能自行「发明」组合。用现有加收项收费的前提,是每一项都能对应到价格表里已列明的项目。
C6. 要口径的建议做法
问对层级:价格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省级定基准价,统筹地区浮动确定实际执行水平 —— 所以口径要问统筹地区医保部门,不是省级、也不是国家局。
问对形式:建议书面提出,把问题写成具体的适用性问题,例如:
对于在单次治疗过程中依据当日影像重新勾画并重新优化计划的情形,是否适用「外照射治疗(光子线-调强)- 自适应放疗(加收)」?若适用,需要留存哪些病历与计划文档作为计费依据?
把「技术条件」问成「可判定的条件」 —— 这样得到的答复才能落到病历和医嘱上。
C7. 这一路径的天花板
按上文的组合方式,单次收费是有上限的:
| 路径 | 单次/单疗程上限 | 说明 |
|---|---|---|
| 调强 + 全部四项加收 | 3,759 元/次(广东) | 30 次疗程约 11.3 万元 |
| 立体定向 + 两项加收 | 57,150 元/疗程(广东) | 按疗程计价 |
为什么这本账算不平,以及人力投入的量化数据,见正文第五节(经济账与人力账)。
资料说明:本页价格数据来自各省医保局公布的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深圳:深医保发〔2026〕3 号;山东:鲁医保发〔2025〕39 号;江苏、河北对应文件),原文为国家医保局《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2024-11-18)的省级落地。跨省对照仅供理解差异,不作为任何地区实际执行的依据 —— 实际收费请以当地现行价格文件为准。
路线实操细节:材料清单、表单字段、流程与时限
研究日期:2026-09-20|立场:医院(设备使用方)物价科 / 医保办,目标是「打印出来照着做」
证据分级:✅原文(已取得官方文件全文或官方附件原件,逐字引用)>✅附件原件(已取得官方表单文件本身,字段逐项抄录)>⚠️仅有文件名/文号>❌未找到
凡本文件出现的字段名、公式、时限,一律有原文出处并标条款号。检索不到的写「未找到」并列检索词,不做推测填充。
本文件与既有文件的分工:12_新增价格项目申报程序.md(省级办法条文对照)|11_特例单议与支付层路径.md(支付层四出路)|本文件只管表单字段 + 材料装订 + 时限数字。
0. 本次新取得的官方表单原件清单(这是本文档的信息基础)
| # | 表单原件 | 来源 | 取得方式 |
|---|---|---|---|
| 1 | 《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材料》全套 12 项装订表 + 《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广东省新增(修订)医疗价格项目信息资料》+ 成本测算表 + 名词解释与佐证材料要求 | 粤医保规〔2024〕2号 附件1(扫描件 PDF) | OCR(pdftoppm 250dpi + tesseract chi_sim) |
| 2 | 《广东省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值评估指标》(20 项三级指标) | 粤医保规〔2024〕2号 附件2 | ① OCR ② 深圳市医保局 2025 年申报模板 xlsx(文字层,更准) |
| 3 | 《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归申请表》 | 粤医保规〔2024〕2号 附件3 | OCR |
| 4 | 深圳市 2025 年申报材料模板(zip):新增项目导入模版(系统导出为准).xlsx(102 列全字段 + 必填标注)、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xlsx(官方带公式模板)、价值评估指标.xlsx、医用耗材详细信息.xlsx、XXX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模板供参考.docx |
深圳市医保局《关于开展2025年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09-05)附件 | 直接下载 zip 解包 |
| 5 | 《西藏自治区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书》+《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资料汇总表》 | 藏医保办〔2024〕21号 附件1、附件2 | pdftotext(有文字层) |
| 6 | 北京 6 张表:《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表》《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含 2.1 总表 / 2.2 人员经费 / 2.3 卫生材料 / 2.4 固定资产折旧 / 2.5 无形资产摊销 / 2.6 其他费用)《价格调整说明》《试行期顺延申请表》《优先纳入统一定价和医保支付政策评估论证程序申请表》《监测表》 | 京医保发〔2022〕5号 附件1–6(docx) | 直接下载 docx,python-docx 解析 |
| 7 | 北京 2023 年新增通道 6 张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报告(模版)》《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信息表》《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相关支持信息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4.1–4.6)《关于xxxxx项目技术准入情况的说明(模版)》《试行期顺延申请表》(+ 监测表同 2022 年 5 号) | 京医保发〔2023〕16号 附件1–7(wps) | 直接下载 wps → libreoffice 转 docx |
| 8 | 江苏 3 张表:《创新医疗项目自评报告》《创新医疗项目申报表》《创新医疗项目成本要素测算情况表》 | 苏医保发〔2023〕53号 附件1–3(PDF) | 直接下载 PDF,pdftotext |
| 9 | 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申报表(模板)》 | 医保发〔2026〕23号 附件(wps) | libreoffice 转 txt |
| 10 | 重庆 3 张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申请表》 | 重庆市医保局文件附件(2021 年体系) | 直接下载 PDF,pdftotext |
| 11 | 广东《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用说明第 1 条(现有项目兼容原文) | 粤医保发〔2025〕35号 → 深医保发〔2026〕3号价格表 | 本地文件 06b_clean.txt |
| 12 | 深圳市公布价格项目的政策解读全文(含"严禁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 | 深圳市医保局 2026-03-20 政策解读 | 直接抓取 |
路径 A|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A1. 材料清单「装订表」级对照(六省)
A1.1 广东 / 深圳(最规范,可直接打印当院内清单)
来源:粤医保规〔2024〕2号 第六条 + 附件1《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材料》装订表(✅附件原件)
| 装订顺序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是否必须提供 |
|---|---|---|---|
| 1 | 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 原件 | ✅ 必须 |
| 2 | 广东省新增(修订)医疗价格项目信息资料 | 原件 | ✅ 必须 |
| 3 | 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 | 原件 | ✅ 必须 |
| 4 | 卫生技术规范确认材料(其中属限制类医疗技术的须提供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备案的材料) | 复印件 | 据实 |
| 5 | 医疗机构审核论证同意新增的材料 | 原件 | ✅ 必须 |
| 6 | 项目伦理审查结论 | 复印件 | 据实 |
| 7 | 新增项目价值评估报告 | 详见名词解释及材料要求 | ✅ 必须 |
| 8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 复印件 | 据实 |
| 9 | 医用耗材的详细信息 | 详见名词解释及材料要求 | 据实 |
| 10 | 需医疗机构作出的特别说明(仅对项目预期价格较高的情形) | 提供原件 | 据实 |
| 11 | 需生产企业出具的特别说明(仅对设备耗材费用占比较高的情形) | 提供原件 | 据实 |
| 12 | 相关佐证材料 | 详见名词解释及材料要求 | 据实 |
- 封面:《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材料》——医疗机构(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深圳市 2025 年通知追加要求(深医保局 2025-09-05 通知 三):
- 新增项目按上述 1–5 组提交;
- 修订项目(即"现有项目兼容 / 要素修订")另提交三样:①《广东省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资料》;②拟修订后项目成本测算表;③关键设备、器械、试剂信息表以及注册、批复、产品说明书和购销发票等。
- 全部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相关纸质材料须自行留存备查(网上申报)。
- 修订项目的要素范围被明确划定(深圳 2025 通知 三(二)逐字):"可针对项目名称、内涵、编码、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明等要素(不含价格)提出修订项目建议"。→ 不能通过"修订"改价格。
A1.2 西藏(7 项)
来源:藏医保办〔2024〕21号 三(二)(✅原文)
| # | 材料 |
|---|---|
| 1 | 《西藏自治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书》(附件1) |
| 2 |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资料汇总表(附件2) |
| 3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4 | 涉及试剂、耗材、设备等医用产品的:药监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以及产品购买发票等复印件 |
| 5 | 触发价格触发线的:项目创新性、经济性评价报告 + 对申报价格合理性、必要性的特别说明(触发线见 A1.4) |
| 6 | 触发设备耗材占比线的:设备耗材采购发票复印件(无实际采购的须附正式说明和生产企业报价单复印件)、生产企业出厂发票复印件(进口企业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生产企业对采购价格合理性和必要性的特别说明(触发线见 A1.5) |
| 7 | 其他省市已公布价格的:相关佐证资料 |
| 附 | "申报资料和通过初审的资料均需注明单位及联系人和电话"(六(三)) |
A1.3 湖南(8 项)/ 山东(7 项)/ 北京(7 项)/ 江苏(7 项)
| 省 | 材料清单(逐条) | 出处 |
|---|---|---|
| 湖南 | 1.《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表》2.《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资料汇总表》3. 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临床指南、专家共识等 4. 涉及试剂、耗材、设备等医用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购买发票复印件 5. 外省市已公布项目及价格的:文件复印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 申报价格高的:项目创新性、经济性评价报告 + 特别说明 7. 设备维护和折旧成本高,或项目内(外)一次性耗材/专机专用耗材单产品采购价格高的:设备耗材采购价格证明材料 + 生产企业对采购价格合理性必要性的特别说明 | 湘医保发〔2025〕19号 第八条 ✅ |
| 山东 | 1.新增项目申报书 2.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会议纪要 3.产品专利、发明证书等 4.新增项目创新性报告(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创新性、可靠性和必要性)5. 涉及仪器、器械、试剂和一次性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销售发票 6. 其他省(市)已公布立项的:立项文件 7. 医疗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鲁医保发〔2022〕35号 第十二条 ✅ |
| 北京 | 1.申请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正式书面报告(附件1) + 院内审核相关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院长签字材料 + 院长办公会议纪要 2.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信息(附件2: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3.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标准相关的支持信息(附件3) 4.成本测算报告(附件4) 5. 卫生健康部门已发布的技术规范,或正式发表的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无法提供的须提交情况说明(附件5) 6. 触发价格线的:项目创新性、经济性评价报告 + 特别说明 7. 触发设备耗材占比线的:采购发票复印件 + 生产企业出厂发票复印件 + 生产企业特别说明。资料扫描版同步发送至 jgzc@ybj.beijing.gov.cn,邮件名称标明"xx医院xx项目申报材料或优先评审材料";按项目分别装订成册后报送市医保局价格招采处 | 京医保发〔2023〕16号 一(二)(四)✅ |
| 江苏(创新医疗项目绿色通道) | 1.创新医疗项目自评报告(附件1)2.创新医疗项目申报表(附件2)3.创新医疗项目成本要素测算情况表(附件3)4.临床试用报告——"申报单位需提供临床试用期间不少于 3 份典型病例病案资料(含病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病案号、病案首页复印件等)" 5.专家论证审核报告(内容见 A6.2)6. 佐证材料:限制类技术→卫健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涉及人的技术→本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复印件;涉及仪器设备/特殊耗材→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列入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目录→配置许可批准文件 7. 触发特别说明的:专项说明。(一)至(七)全部材料须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 苏医保发〔2023〕53号 三 ✅ |
A1.4 「项目预期价格较高」的触发线(四省口径基本一致,逐字)
| 触发情形 | 广东(粤医保规〔2024〕2号 附件1 信息资料 3.2) | 西藏(藏医保办〔2024〕21号 三(二)5) | 北京(京医保发〔2023〕16号 一(二)6) | 江苏(苏医保发〔2023〕53号 三(七)1) |
|---|---|---|---|---|
| ① | 非手术项目,预期价格 5000 元以上 | 申报价格 5000 元以上 | 申报价格 5000 元以上 | — (江苏此条为"辅助操作项目价格 ≥ 核心项目") |
| ② | 导航、定位等手术/检查/治疗辅助操作项目,预期价格达到或超过手术/检查/治疗价格的 | 同广东("导航、定位等……") | 同广东表述 | 涉及导航、定位等辅助操作创新医疗项目,预期价格达到或超过核心检查/治疗/手术项目价格的 |
| ③ | 现有价格项目的加收事项,加收幅度超过 100% 或加价金额 3000 元以上 | 同广东 | 同广东 | 申报项目作为现有价格项目的加收事项,加收幅度超过 100% |
| ④ | 价格预期高于相同功能相同诊疗目的的现行项目价格,价差幅度 1 倍以上或价差金额 3000 元以上 | 同广东 | 同广东 | 高于同等功能、同等诊疗项目的现行项目价格 1 倍及以上 |
→ 处理后置:广东"由申报项目的医疗机构对预期价格的合理性必要性、主要适用范围和预计服务频次(年服务量)等以新增项目价值评估报告分报告的形式正式出具";北京"同步提交项目创新性、经济性评价报告";西藏"同步提交项目创新性、经济性评价报告"。
A1.5 「设备耗材费用占比较高」的触发线及附件义务(逐字)
| 省 | 触发线(满足其一) | 须附材料 |
|---|---|---|
| 广东 | ①设备维护和折旧成本 ≥2000 元/项,且占项目预期价格 ≥40%;②项目内一次性耗材、专机专用耗材单产品采购价 ≥3000 元/件,且平均费用占项目预期价格 ≥40%;③项目外一次性耗材、专机专用耗材单产品 ≥3000 元/件,且平均费用占项目预期费用 ≥40% | 设备耗材医疗机构采购发票副本、生产企业出厂发票副本 + 生产企业以独立报告形式出具正式的书面说明(原件) |
| 西藏 | 同广东三条(措辞一致) | 设备耗材采购发票复印件(无实际采购的须附正式说明和生产企业报价单复印件)、生产企业出厂发票复印件(进口企业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生产企业特别说明 |
| 北京 | 同广东三条("占项目预期价格/预期费用") | 采购发票复印件(无实际采购的须附正式说明和生产企业报价单复印件)、生产企业出厂发票复印件(进口企业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生产企业特别说明 |
| 江苏 | 内涵一次性耗材、设备分摊费用占项目预期价格比重超过 40%;或可另行收费耗材费用占项目预期价格比重超过 40% | 本单位设备、耗材等采购凭证复印件 + 设备、耗材生产企业相关产品制造成本、期间费用、销售利润、税费等价格构成要素信息和测算方法(江苏此条最狠:要成本结构,不只是发票) |
| 国家预立项(上位参考) | 医疗设备折旧或医用耗材费用占比超过新项目价格构成 60%,或医用耗材价格超过 5000 元 | 预立项受理省级医保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和企业对价格合理性经济性作出说明,报告出厂价格和价格构成信息(医保发〔2026〕23号 五) |
A2. 表单字段级逐项抄录
A2.1 《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字段清单(✅附件原件)
| 字段 | 填写要求(逐字要点) |
|---|---|
| 提交单位 / 提交日期 | — |
| 项目类别 | □综合医疗服务类 □医技诊疗类 □临床诊疗类 □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在相应的类别前划√") |
| 项目编码 | "指新项目的顺序号。按照粤医保发〔2021〕20号文附件1'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用说明'的要求提出建议编码,顺序码共 9 位阿拉伯数字,填到前六位为止,最后三位用 XXX 代替。如拟在'医技诊疗类'的'肝病试验诊断'中增加一个新项目,则其'编码'填为 250305XXX" |
| 项目名称 | "以诊疗目的或结果(服务产出)命名,不得以设备、仪器、试剂的称谓命名" |
| 服务产出 | (深圳版字段名;广东原表为"项目内涵"栏的表述要求) |
| 项目内涵 | "按照主要环节的服务产出描述,以及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不是手术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 |
| 价格构成 | (深圳版字段名) |
| 除外内容 | "可除外收费的耗材需填报国家医保耗材编码,没有编码的暂不受理" |
| 计价说明 | 按粤医保发〔2021〕20号文附件1填写 |
| 计价单位 | 同上 |
| 财务分类 | 同上 |
| 拟定价格 | — |
| 预期服务量 | — |
| 其他省市价格 | — |
| 临床意义 | "简要说明工作原理和临床意义,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
| 质量标准 | "涉及使用医用设备的应写明产品标准编号;涉及使用医用耗材的应写明注册证编号、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 |
| 10 个勾选项(不得空置) | □是否经医疗机构审核 □是否有卫生技术规范确认材料 □是否涉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 □是否涉及医疗设备 □是否涉及使用医用耗材 □是否属于限制类医疗技术 □是否涉及医疗新技术 □是否对项目预期价格合理性等作特别说明 □是否需要对设备或耗材的价格作特别说明 |
| 签字栏 | 科室负责人签字、价格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
| 填表规则 | "每一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均填写一张'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
A2.2 深圳市官方系统导入模版(新增项目导入模版(以系统导出为准).xlsx)——102 列全字段 + 必填标注(✅附件原件)
这是目前公开渠道能拿到的最细的一份"机器可读字段表"。凡标(必填)者不得空置,如不涉及则填"无"。
填表说明原文(逐字):
1、"必填项"字段均不得空置,如不涉及相关情况则填"无"。2、部分字段如选择了"是",则须对应完善后续内容。举例1:"是否申报绿色通道"选择"是",则后续六个情形需至少选择一个为"是"。举例2:合规性信息中"是否列入卫生健康部门限制类技术目录",选择"是",则"列入目录的请注明文件名称等具体出处"一栏需填写对应内容。
① 申报方式 / 绿色通道区块
- 是否申报绿色通道(必填)
- 六情形(各一个布尔字段,与广东第八条六类一一对应):
1. 是否为优化重大疾病、罕见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手段空白的
2. 是否为区域医疗中心从输出医院重点引进,我省无相应价格项目的
3. 是否为配合落实国家和省重点改革和创新有关任务,并在相关政策已经明确的
4. 是否为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对于疾病诊断救治急需的新医疗技术
5. 是否为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意新增、且外省已实施的项目
6. 是否为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有必要优先审核的
②《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区块(全部必填)
- 项目类别(必填)|项目编码(必填)|项目名称(必填)|服务产出(必填)|价格构成(必填)
- 除外内容(必填。可除外收费的耗材需填报国家医保耗材编码,没有编码的暂不受理,若无可填"无")
- 计价说明(必填,若无可填"无")|计价单位(必填)|财务分类(必填)|拟定价格(必填)|预期服务量(每年)(必填)|其他省市价格(必填,若无可填"无")
- 临床意义(必填。简要说明工作原理和临床意义)
- 质量标准(必填。涉及使用医用设备的应写明产品标准编号;涉及使用医用耗材的应写明注册证编号、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
- 10 个布尔字段(同 A2.1 的 10 个勾选项,均标必填)
③《广东省新增医疗价格项目信息资料》区块
- 申报医院(必填):申报医院等级、是否为国家医学中心、是否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 申报科室(必填):申报科室、是否为国家重点临床专科、是否为省级重点临床专科
- 申报人信息(必填):申报联系姓名、联系方式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选填。医疗机构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与新增该价格项目相关的其他背景信息)
- 合规性信息(7 组"是/否 + 出处"字段):①是否列入卫生健康部门限制类技术目录 → 列入目录的请注明文件名称等具体出处 ②是否列入卫生健康部门已发布技术规范 → 列入的请注明文件名称等具体出处 ③是否列入正式发表的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 → 出处 ④是否列入中央或本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出处 ⑤是否列入中央或本省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出处 ⑥是否属于法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 创新性信息:新设立价格项目(原国家价格项目规范未收录)/ 新开展价格项目(已收录,注明版本和项目编号);尚无其他省份设立 / 已有其他省份设立(注明省份、文号和价格);项目操作过程;项目功能产出;同类项目比较①②…
④ 新增医疗价格项目成本测算情况区块(8 个汇总必填字段)
- 劳务支出总金额(元)(必填)
- 材料消耗支出总金额(元)(必填)
- 固定资产折旧(医疗仪器设备)总金额(元)(必填)
- 固定资产折旧(房屋及其他)总金额(元)(必填)
- 管理费及其他总金额(元)(必填)
- 项目成本合计(元)(必填)
- 独立计费耗材总金额(元)(必填)
- 项目成本合计(含独立计费耗材)(元)(必填)
⑤ 信息材料清单区块(11 个布尔字段,逐项必须表态)
| # | 字段 | 标注 |
|---|---|---|
| 1 | 是否提供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 必填(必须提供) |
| 2 | 是否提供广东省新增(修订)医疗价格项目信息资料 | 必填(必须提供) |
| 3 | 是否提供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 | 必填(必须提供) |
| 4 | 是否提供卫生技术规范确认材料(其中属限制类医疗技术的须提供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备案的材料) | 必填(据实提供) |
| 5 | 是否提供医疗机构审核论证同意新增的材料 | 必填(必须提供) |
| 6 | 是否提供项目伦理审查结论 | 必填(据实提供) |
| 7 | 是否提供新增项目价值评估报告 | 必填(必须提供) |
| 8 | 是否提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 必填(据实提供) |
| 9 | 是否提供医用耗材的详细信息 | 必填(据实提供) |
| 10 | 是否提供需医疗机构作出的特别说明(仅对项目预期价格较高的情形) | 必填(据实提供) |
| 11 | 是否提供需生产企业出具的特别说明(仅对设备耗材费用占比较高的情形) | 必填(据实提供) |
文件命名规则(来自 zip 内层文件夹名):
项目名称-申报医院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A2.3 《广东省新增(修订)医疗价格项目信息资料》——字段清单(✅附件原件)
表头:申报医院(□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国家医学中心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注:请据实在"□"内画"√"或者画"×",不得空置)|申报科室(□国家重点临床专科 □省级重点临床专科)|申报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选填)
1. 合规性信息(6 项勾选,每项"列入目录的请注明文件名称等具体出处")
□列入卫生健康部门限制类技术目录 □列入卫生健康部门已发布技术规范 □列入正式发表的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 □列入中央或本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列入中央或本省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属于法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2. 创新性信息
□新设立价格项目(原国家价格项目规范未收录) □新开展价格项目(已收录,请注明版本和项目编号) □尚无其他省份设立该价格项目 □已有其他省份设立该价格项目(请注明省份、文号和价格)
2.1 项目操作过程——表述优先级(逐字):"国家或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已发布技术规范的,按技术规范表述;未发布技术规范,已发表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的,按其表述;以上均不符合的,由提交项目的医疗机构按照临床实践拟定表述"
2.2 项目功能产出——"项目的工作原理、主要作用、预期效果、适用范围等,表述要求同'项目操作过程'一栏;其中项目涉及到医疗器械的'适用范围'还应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批件上的'适用范围'填写"(深圳版为"主要作用、预期效果、适用范围")
2.3 同类项目比较(两个勾选项 + 同类项目①②填空格式,逐字):
□尚无功能产出类似的价格项目,填补临床空白 □已存在功能产出类似的价格项目,属于技术改良创新
同类项目①:(项目名称),(应用历史,简述时间长短,普及程度等),(平均价格),(现有项目和拟新增项目替代关系、临床实践优先关系的专家共识),(拟新增价格项目有文献数据支持的临床优势),(拟新增价格项目量化的经济性优势)。
3. 价格构成信息
- 3.1 价格基本构成:项目成本测算表(见后文,此处可省略)
- 3.2 项目预期价格:四条触发线勾选 + 特别说明("提交项目的医疗机构以新增项目价值评估报告分报告的形式正式出具。此处按医疗机构特别说明的摘要填写")
- 3.3 设备耗材费用:三条触发线勾选 + Special 说明("生产企业以独立报告的形式出具正式的书面说明。此处按生产企业特别说明的摘要填写")
A2.4 西藏《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书》+《信息资料汇总表》——字段(✅附件原件)
申报书(附件1)(正文段落式,非常短):
医疗保障局:
经医疗理论审查通过,我院已具备实施 xxxx 等 xx 项医疗服务的条件。鉴于我区尚无上述服务对应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要求,现申请(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表格:序号 | 申报项目名称)
xxxxx 医院(盖章) 202 年x月x日
信息资料汇总表(附件2)字段与广东高度同构(可视为国家模板的两种落地形态):
- 表头:《(拟新增价格项目名称)信息资料》;申报医院(□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国家医学中心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内画√或者画×,不得空置");申报科室(□国家重点临床专科 □省级重点临床专科 □其他);申报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选填)
- 1. 合规性信息(6 项,同广东)
- 2. 创新性信息(4 项,同广东;"规范已收录的请注明版本和项目编号"、"请注明省份、文号和价格")
- 2.1 项目操作过程——"(包括操作过程、设备耗材、人员和时间投入。……)"(← 比广东多了"设备耗材、人员和时间投入"的显式要求)
- 2.2 项目功能产出
- 2.3 同类项目比较(同类项目①②同款填空格式)
- 3. 价格构成信息:3.1 项目预期价格(四条触发线);3.2 设备耗材费用(三条触发线)
A2.5 北京——7 张表的字段(✅附件原件)
附件1《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报告(模版)》——完整提纲(逐字)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xxxxx"项目经我院医疗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开展,现将该项目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一)基本情况介绍(二)适用疾病
二、研发过程(一)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二)项目使用的无形资产(三)项目使用的耗材(四)项目使用的试剂(五)安全性(六)有效性(七)其他
三、临床使用情况(一)外省市开展情况(二)本市其他医疗机构开展情况(三)同类项目比较〔□尚无功能产出类似的价格项目,填补临床空白 □已存在功能产出类似的价格项目,属于技术改良创新 + 同类项目①②填空格式(同上)〕
四、预计年工作量和患者分布
五、申报价格情况
附件2《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信息表(新项目申报)》列名:
医疗机构名称(公章)|项目建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申报价格/(单位:元)|预期服务量(每年)
表尾:院领导签字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填报日期
附件3《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相关支持信息表(新项目申报)》列名(单位:元):
- 价格相关信息:项目成本 | 外省市可参考价格
- 除外内容:注册证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进价/(单价)| 平均使用数量 | 产品使用范围
- 项目相关信息:开展科室 | 中医/非中医类
- 下半区:项目操作过程(表述优先级同广东)+ 人员、时间投入;项目功能产出
表尾:院领导签字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日期
附件4《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新项目申报)》——含 6 张子表:
- 4.1 总表:行=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列=人员经费(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卫生材料费(直接/间接)、固定资产折旧费(直接/间接)、无形资产摊销费(直接/间接)、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直接/间接)、其他费用(直接/间接)|单位医疗成本|应扣减单位财政补助|申报价格参考成本
- 4.2 人员经费测算明细表:人员类别 = 护士 / 医技 / 主治及以下医师 / 副主任医师 / 主任医师 / 其他人员;每类列 = 操作人数、操作时间、每小时人力成本
- 4.3 卫生材料测算明细表:检验试剂(名称/进价/每人次用量/每人次摊销金额)+ 内涵耗材(同 4 列)+ 小计 + 间接成本金额
- 4.4 固定资产折旧测算明细表:名称 / 规格型号 / 原值 / 折旧年限 / 人均占用时间 / 每人次摊销金额 / 小计 / 间接成本金额
- 4.5 无形资产摊销测算明细表:名称 / 原值 / 摊销年限 / 人均占用时间 / 每人次摊销金额 / 小计 / 间接成本金额
- 4.6 其他费用测算明细表:类型 = 水电气 / 物业费 / 设备维修(保)费 / 其他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 其他;列 = 每项目单位摊销金额 / 小计 / 间接成本金额
- 官方说明(逐字,这是北京成本表的制度依据):
- 本表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财政部和卫生部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参考北京市财政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共同颁布的《医院成本核算办法》(京财社〔2013〕3号)和《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办法(2014版)》(京财社〔2014〕1078号)等有关制度形成测算结果。
- 本表测算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为制度规定的医疗成本。
- 扣减的财政补助应为财政基本补助在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补偿部分。
(各子表另注)本表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应与总表中"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对应内容保持一致。
附件5《关于 xxxxx 项目技术准入情况的说明(模版)》全文(逐字)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本单位所申报的"xxxxx"项目,目前国家和本市卫生健康部门未发布技术规范,尚无正式发表的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且不属于国家或本市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医疗技术。特此说明。
申报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顺延申请表》字段:医疗机构名称|物价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计价单位|项目内涵|除外内容|现行备案价格|当前 2 年周期内,未发生实际工作量具体原因|预计顺延后 2 年内工作量及依据|医疗机构意见(公章、填报日期)
附件7《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监测表》字段:序号|医疗机构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价格(元)|计价单位|诊疗人次(例):门(急)诊〔当期数/累计数〕、住院〔当期数/累计数〕|医疗收入(万元):门(急)诊〔当期/累计〕、住院〔当期/累计〕|患者主要来源:本地人次(例)〔当期/累计〕、外地人次(例)〔当期/累计〕|存在的问题|合计行。注:累计数是指医疗机构开展的该项目,自立项以来累计到当年 6 月 30 日或 12 月 31 日的数。
另(京医保发〔2022〕5号 附件1–5):
-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表》:单位名称(公章)|序号|项目建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拟定价格(元);表尾院领导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 《价格调整说明》:医疗机构名称|物价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计价单位|现行备案价格|拟调整价格|调整原因|医疗机构意见
- 《优先纳入统一定价和医保支付政策评估论证程序申请表》:……+ 该项目符合的申报条件(5 条勾选,见 A7.3) + 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清单
A2.6 江苏——3 张表的字段(✅附件原件)
附件1《(医院)创新医疗项目自评报告》——章节与字段(逐字提纲)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申报医院 + □国家医学中心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国家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单位 □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
- 申报项目名称 / 申报科室(□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 项目首创单位 + 时间|项目首用单位 + 时间|国内首用单位|本单位引进时间|项目申报联系人 + 电话
-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第一完成人(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留学国家/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称/专业/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所做贡献)
- 三、项目简介
- (一)合规性信息:□列入卫生健康部门限制类技术目录 □列入卫生健康部门已发布技术规范 □列入正式发表的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
- (二)创新性信息:□新设立价格项目 □新开展价格项目(注明版本和项目编号) □尚无其他省份设立 □已有其他省份设立(注明省份、文号和价格)
- (三)技术路线或操作过程(表述优先级同广东)
- (四)项目功能产出(项目主要作用、预期效果、有文献数据支持的临床优势等)
- (五)项目适用范围及可能产生的技术风险
- (六)临床应用结果(另附不少于 2 个月临床试用期的项目临床试用报告) ← 江苏对试用期长度的明文要求
- 四、创新点自评(四维度,逐条填写要点)
- 技术创新性:详细说明在国内外开展现状等
- 技术成熟度:详细说明项目医疗操作安全性、临床不良反应、项目预计服务量及临床应用的普及性和稳定性等
- 临床有效性:详细说明项目临床应用场景、应用结果等
- 趋势引领性:详细说明项目在医疗技术发展方向、医疗服务模式改善和医疗体系结构优化等方面的引领促进作用
- 五、申报单位意见(申报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申报)+ 盖章 + 年月日
- 六、临床专家论证情况摘要
- 专家论证组织单位/论证时间/论证地点
- 专家组成名单:(原则上 3 名以上单数),包括专家姓名、单位、专业技术资格或在该领域的国内外学术机构任职情况
- 专家论证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结合临床提供的临床试用报告,对项目的基本内涵、核心技术和临床试用工作进行综合评述);二、项目论证情况(从技术创新性、技术成熟度、临床有效性、趋势引领性四个维度进行论证评价);三、结论(对项目能否进入临床应用提出明确意见)
- 同类项目比较(同广东填空格式)
- 七、附件信息清单(相关材料签章后另附):1. 获奖证书;2. 推广应用证明;3. 伦理批件;4. 专利证书;5. 代表性论文;6. 患者清单和病案首页;7. 查新报告;8. 专家论证记录原始资料文书;9. 其他……
附件2《创新医疗项目申报表》字段(逐字)
| 字段 | 内容 |
|---|---|
| 申报医院 / 填制日期 | — |
| 项目名称 | 建议编码 |
| 除外内容(使用耗材及预期价格) | 计价单位 |
| 建议价格 | 项目说明 |
| 项目内涵 | — |
| 项目临床意义 | — |
| 预期价格及构成 | 项目预期价格(不含可另行收费耗材):_(元);项目基本人力消耗:医生_(人)、技师(人)、护士__(人);项目基本耗时:__(分钟);其中:技术劳务价值部分费用__(元)、占预期价格__%;内涵一次性耗材、设备分摊费用__(元)、占预期价格__%;可另行收费耗材费用__(元)、占预期价格__% |
| 项目操作规范 | — |
| 项目适用范围及可能产生的技术风险 | — |
| 临床应用 | 应用单位 / 结果 / 预期年服务量(例次) |
| 签字链 | 申报科室负责人 →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 医院伦理委员会负责人 →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单位公章 + 年月日 |
⚠️ 江苏这张表的签字链是所有省里最长的一条(4 个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可直接当医院内部流程模板。
附件3《创新医疗项目成本要素测算情况表》字段(逐字,含官方公式)
| 区块 | 列 | 官方注 |
|---|---|---|
| 表头 | 医疗机构(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服务产出|预期价格 | — |
| 一、基本人力成本 | 人员类别(医生/技师/护士)|操作人数|上一年平均工资(元/分钟)|操作时间(分钟)|应摊成本(元)|小计 | 注2:"基本人力成本"每例应摊成本 = 操作人数 × 上一年在职职工工资性人均收入(剔除财政补助后)× 人均操作时间 |
| 二、内涵一次性材料(含试剂)消耗(按实际购进价计) | 序号|卫生材料名称|型号|单价(元)|计价单位|实际使用数量|应摊成本(元)|小计 | 注3:每例应摊成本 = 实际使用数量 × 单价(实际使用数量为每人每次实际耗用量);注4:卫生材料应附购货财务发票复印件,其中试剂和高值耗材应附财务发票、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
| 三、仪器设备折旧费分摊 |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产地|购入原值(元)|残值|折旧年限|平均耗时(分钟)|应摊成本(元)|小计 | 注5:仪器设备使用平均耗时为该仪器设备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下的实际运转时间;注6:应附采购财务发票、采购合同或协议、额定工作量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应按规定计算;每例医疗服务分摊的专用设备折旧费用 = 年折旧额 ÷ 264 天 ÷ 8 小时 ÷ 60 分钟 × 项目平均耗时 |
| 四、动力能源消耗(水电气等) | 序号|能源名称|计价单位|单价(元)|消耗数量|应摊成本(元)|小计 | — |
| 五、间接成本摊入 | 一至四总金额的 10%(元) | — |
| 项目成本合计 | 一至五总金额(元) | — |
| 附注 | 注1:"操作时间"为操作人员完成一次检验、诊断或治疗所耗费的实际人工操作平均时间,不包括机器运转时间 | — |
A2.7 重庆——3 张表(可作为"另一种表单形态"的对照)
附件1《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表》字段:申报单位|申报日期|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综合医疗服务类 □医技诊疗类 □临床诊疗类 □中医及民族医疗诊疗类)|项目编码|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申报理由
官方注(逐字):"1、项目类别是指根据现行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中项目类别的划分,该项目所应归属的类别;2、项目编码指根据现行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中该项目所应归属的分类编码;3、说明栏目填写该项目在定价时需要特殊说明的相关事宜;4、申请立项理由应反映项目在国内外具有的技术先进程度、项目临床疗效及实施安全性论证鉴定,与现有同类项目的明显差异;5、申报理由栏如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说明。"
附件2《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栏次与公式全部显式标号(这是最"公式化"的一版)
| 项 | 内容 | 栏次与公式 |
|---|---|---|
| 一 | 卫生材料费(含试剂) | 型号⑴|产地⑵|计价单位⑶|单价⑷|每人次用量⑸|每人次摊销金额⑹=⑷×⑸ |
| 二 | 低值易耗品(非一次性用品) | 型号⑴|产地⑵|单位⑶|单价⑷|使用寿命(次)⑸|每人次用量⑹|每人次摊销金额⑺=⑷÷⑸×⑹ |
| 三 | 水电消耗 | 电 / 水;单位|单价|每人次用量|每人次摊销金额 |
| 四 | 工资 | 操作小时⑴|每小时工资⑵|操作人数⑶|…|每人次摊销金额⑺=⑷×⑸×⑹;人员分档 = 副高级以上 / 中级以下(含中级) |
| 五 | 设备折旧费 | 型号⑴|产地⑵|单位⑶|单价⑷|使用寿命(小时)⑸|人均占用时间⑹|每人次摊销金额⑺=⑷÷⑸×⑹ |
| 六 | 设备维修费 | 按第五项设备折旧费总和的 20% 计算 |
| 七 | 间接费用 | 按第一至六项费用总和的 5% 计算 |
| 八 | 成本合计 | 第一项至第七项费用之和 |
| 附 | 外省市价格 / 建议价格 | 注:应附设备、贵重卫生材料、试剂进货单据及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
附件3《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申请表》字段:申报单位|申报日期|临床分类|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明|全市总开展例数|开展该项目的医疗机构数(医院总数 / 其中三级医院数)|全市加权平均价|价格(最高价 / 最低价)|申请类别(保留 / 不保留 / 正式 / 市场调节价)
加权平均价公式(逐字):
P = (Σ A×B) / N,其中 P = 某区县所有医疗机构某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平均价格;A = 某医疗机构该项目定价;B = 某医疗机构一年开展该项目例数;N = 某区县各医疗机构开展该项目例数总和;X = 某区县医疗机构数。
A3. 成本测算表的官方格式与公式(分省逐条)
A3.1 广东 / 深圳——五块结构 + 全部公式(✅附件原件)
官方 xlsx 表结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xlsx,带自动计算公式):
| 区块 | 行 | 列 |
|---|---|---|
| 表头 | 填报单位(医疗机构盖章)/ 联系人 / 手机号码;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成本合计(元) | — |
| 一、劳务支出 | 1、医师 → 主任医师 / 副主任医师 / 主治及以下医师;2、护师(士);3、技师(士);4、其他人员;小计 | 操作人数 | 平均操作时间(小时)| 平均全年薪酬标准(元) | 每小时人力成本(元)(公式自动计算)| 合计人力成本(元)(公式自动计算) |
| 二、材料消耗支出 | (一)卫生材料(品名/计量单位/单价/用量/每次费用);如需插入行,请在此行上面插入,并填充公式;小计 | 每次费用(元)(公式自动计算) |
| (二)低值易耗品;小计 | 同上 | |
| (三)试剂;小计 | 同上 | |
| (四)水电燃料:水费(吨)/ 电费(度)/ 柴油;小计 | 名称 | 单位 | 耗用量 | 单价(元)| 应计金额(元)(公式自动计算) | |
| 材料消耗支出合计 | — | |
| 三、固定资产折旧 | (一)医疗仪器设备:项目所需设备 / 原值(元)/ 额定使用期限(年) / 额定使用期限(小时)(公式自动计算) / 项目占用时间(小时) / 每次应摊费用(元)(公式自动计算);小计 | — |
| (二)房屋及其它:名称 / 原值(元)/ 使用年限 / 使用时间 / 应计金额(元);小计 | — | |
| 四、管理费及其他 | (一)管理费分摊(公式自动计算)+ 管理费用率;(二)其它;小计 | — |
| 五、项目使用的独立计费耗材 | 耗材名称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用量 / 每次费用(元);独立计费耗材小计 | — |
| 六、项目成本合计(元) | — | — |
表内说明(逐字):
- 每小时人力成本小计按各类人员每小时人力成本和平均操作时间计算,每小时人力成本 = 该类人员全年薪酬标准 ÷(12 个月 × 22 天 × 8 小时)
- 固定资产折旧的每次应摊费用按项目实际占用时间占折旧(摊销)期的比例计算
- 项目所需物耗和设备较多的,可以按上述格式续表填写完整
- 同一移植手术或摘取手术,根据实际使用手术项目情况登记。不同器官手术分别填报。
《广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纸质版填表说明(逐字全文,粤医保规〔2024〕2号 附件1)
一、人工成本
(一)工资、福利额:工资、福利额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其他收入等。
(二)工时:参与完成医疗服务项目人员的实际用时。
计算公式:小时工资、福利额(元/小时)=【上年度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医院收入费用明细表(国卫财03-2表)"中的"业务活动费用"项下的"其他经费"中的"工资福利费用" ÷ 该年平均在册医务人员总人数】÷(12个月 × 22天 × 8小时)。
二、医用卫生材料
(一)卫生材料: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当使用的、市场价格和使用数量相对稳定的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如:输液器、输血器、注射器、采血针、普通输液胶贴、普通采血管、连接管、吸引器、采血管、普通缝合线及一次性手术包等。计算公式:应摊金额 = 实际消耗数量 × 单价
(二)低值易耗品: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消耗的低值卫生材料。如:碘酒、酒精、棉球、棉花、棉签、纱布、普通敷料、帽子、口罩、鞋套、袜套、手套、手术衣、绷带、检查垫、压舌板、止血带、消毒液、弯盘等。计算公式同上。(注:实际消耗数量为每人每次实际耗用量,如一瓶酒精,可用 20 人次,则消耗数量为 1/20 瓶。)
(三)试剂:诊疗项目中供多人使用的药品(不含患者处方独立领取的药品)及其他消耗品等,如:眼科检查时用的阿托品等。包括检测试剂、散装局麻药品、染色剂、耦合剂、保存液等。计算公式同上。(注:如一个试剂盒可检测 5 人份,则消耗数量为 1/5。)
(四)水电燃料:按实际消耗计算,计算公式同上。
三、固定资产折旧
(一)医疗仪器设备折旧:应摊金额 = 医疗仪器设备原值 ÷ 使用年限 ÷ 12 个月 ÷ 22 天 ÷ 8 小时 × 设备使用时间
(二)房屋及其他折旧:
1. 房屋折旧:应摊金额 = 房屋总造价 ÷ 房屋总面积(m²)÷ 使用年限 ÷ 12 个月 ÷ 22 天 ÷ 8 小时 × 实际使用面积 × 实际使用时间
2. 其他折旧:应摊金额 = 资产原值 ÷ 使用年限 ÷ 12 个月 ÷ 22 天 ÷ 8 小时 × 实际使用时间
四、管理费及其他
(一)管理费分摊:根据上年度上报卫生系统统计报表的管理费用率计算项目的管理费。
(二)管理费分摊 =(劳务支出 + 材料消耗支出 +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管理费用率
五、新增项目使用社会捐赠和使用政府性资金购买的大型检查治疗设备时,测算项目成本应按公益性原则扣除设备折旧、投资回报、还本付息等费用。对放疗设备的直接含义:第五条的"社会捐赠和使用政府性资金购买的大型检查治疗设备"要扣折旧——即财政拨款/捐赠买的加速器,其折旧不得计入成本推高价格。医院在测算放疗新项目价格时,必须先把设备资金来源说清楚(这也是为什么材料清单里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 注明设备的资金来源")。
A3.2 西藏——6 块结构 + 公式(✅附件原件)
《西藏自治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
- 表头:申报单位|制表人|联系方式|填报日期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议编码|建议收费标准|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预计年开展服务例数|本院上一年度医疗收入(万元)|本院上一年度医疗业务成本(万元)
- 二、成本测算数据
- (一)人力成本
-
- 医院各类人员人均薪酬:人员类别(医生/医技/护士)|上一年在编在职总人数|上一年个人年薪酬总额(剔除财政补贴后人均数)(元)|人均工资(元/人/小时)
-
- 项目人力成本费用:人员类别(医生/医技/护士)|操作人数|操作时间(分钟)|每例应摊成本(元)|小计
-
- (二)基本物料消耗(按实际购进价计):卫生材料名称|型号|计价单位|单价|实际使用数量|每例应摊成本(元)|小计
- (三)项目使用的独立耗材(按实际购进价计):1. 一次性独立耗材(耗材名称/型号/计价单位/单价/实际使用数量/每例应摊成本);2. 可复用医用耗材(同列);各小计
- (四)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产地|购入原值|残值|折旧年限|本项目使用设备比例|平均耗时(分钟)|每例应摊成本(元)|小计
- (五)动力能源消耗:水 / 电 / 气 / ……|计价单位|单价|消耗数量(次)|每例应摊成本(元)|小计
- (六)间接成本摊入:(一)至(五)总金额的 10%(元)
- (一)至(六)总金额(元)
- 填表说明(逐字)
1."上一年在编在职总人数"和"上一年个人年薪酬总额(剔除财政补贴后人均数)"按照上一年医院财务年报口径填报;"人均工资"的计算使用全年理论人均工资时间 = 12 个月 × 22 天 × 8 小时;"操作时间"为操作人员完成一次检验、诊断或治疗所消耗的实际人工操作平均时间。
2. 卫生材料应附购货财务发票复印件,其中试剂和高值耗材应附财务发票、采购合同或协议及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3. 仪器设备应附采购财务发票、采购合同协议、额定工作量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每例医疗服务分摊的专用设备折旧费用 = 年折旧额 ÷ 264 天 ÷ 8 小时 ÷ 60 分钟 × 项目平均耗时。
4. 基本物料消耗:原则上仅限于低值易耗品,常见基本物耗如碘酒、酒精、消毒液、棉花、纱布、普通辅料、帽子、口罩、鞋套、袜套、手套、手术衣、绷带、床垫、各种护垫、各种衬垫、手术巾、治疗巾、针头、针管、压舌板、止血带、滑石粉等。
5. 项目使用的独立耗材:主要是基本物耗之外,该项目消耗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含试剂)和可复用耗材。
对比含义:广东用"12×22×8"全年工时法(按小时摊),西藏/江苏用"264 天"法(年折旧 ÷ 264 天 ÷ 8 小时 ÷ 60 分钟 × 耗时)。同一台设备,两套公式算出的每例折旧不同,跨省复制申报材料时必须换算式。
A3.3 北京——6 张明细表(见 A2.5 附件4),核心差异点
- 制度依据绑死京财社〔2013〕3号 + 京财社〔2014〕1078号;
- 设 "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独立成本列(其他省未见);
- 设 "应扣减单位财政补助" 独立列——"扣减的财政补助应为财政基本补助在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补偿部分"(比广东"按公益性原则扣除"更进一层:是一个可填数字的列);
- 最终产出列名是 "申报价格参考成本"(不是"项目成本合计")。
A3.4 江苏 / 重庆(见 A2.6 / A2.7)
- 江苏:5 块 + 间接成本固定为 1–4 项总和的 10% + 专用设备折旧 = 年折旧额 ÷ 264 天 ÷ 8 小时 ÷ 60 分钟 × 平均耗时;人力成本 = 操作人数 × 上一年在职职工工资性人均收入(剔除财政补助后)× 人均操作时间。
- 重庆:8 项,设备维修费 = 折旧总和 × 20%、间接费用 = 1–6 项总和 × 5%,公式带栏次编号可直接套算。
A4. 广东「价值评估指标」——20 项三级指标逐条抄录
来源:粤医保规〔2024〕2号 附件2《广东省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值评估指标》(✅附件原件,OCR + 深圳市医保局官方 xlsx 双重校对)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内涵(逐字) |
|---|---|---|---|---|
| 1 | 临床价值 | 安全性 | 不良事件发生率 | 临床上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包括并发症),与已开展同类项目相比的差异。 |
| 2 | 临床价值 | 安全性 | 低风险、中风险死亡率 | 病情轻微、治疗方法简单、预后良好的疾病治疗的死亡情况,与已开展的同类项目相比的风险大小差异。 |
| 3 | 临床价值 | 安全性 | 是否无创、微创操作 | 是否属于无创操作或微创操作。 |
| 4 | 临床价值 | 安全性 | 医护人员安全性 | 项目操作过程中是否为医护人员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如辐射、毒性减少等)。 |
| 5 | 临床价值 | 安全性 | 项目操作失误率 | 失误率 =(失误次数 / 总次数)× 100%。 |
| 6 | 临床价值 | 安全性 | 感染率 | 项目实施过程中患者被感染的情况,与开展的同类项目相比,感染率的差异。 |
| 7 | 临床价值 | 安全性 | 项目的规范程度 | 项目准入制度、指南与规范、质控标准、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是否列入诊疗技术规范/指南/专家共识。 |
| 8 | 临床价值 | 有效性 | 项目应用效果 | 根据项目选择相应指标,如诊断类项目选择灵敏度、特异度、假阳率等;治疗类项目选择症候改善度、疾病治愈率、疾病复发率、手术出血率等。 |
| 9 | 临床价值 | 有效性 | 同类项目疗效差异 | 与已开展的同类项目相比的疗效差异。 |
| 10 | 临床价值 | 有效性 | 医护人员可接受程度 | 医护人员对项目是否认可并愿意使用。 |
| 11 | 社会价值 | 效益性 | 资源效益 | 理论、技术是否有提升,如是否为国内首创、国外引入、对比现有的改良创新、改变现有治疗路径,以及是否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
| 12 | 社会价值 | 效益性 | 服务效益 | 患者对医疗服务项目的感受和评价。 |
| 13 | 社会价值 | 效益性 | 推广效益 | 使复杂手术简化、更利于新手术开展或可用于本适应症以外的其他适应症等。 |
| 14 | 社会价值 | 效益性 | 不可替代性 | 项目在临床上是否无可替代。 |
| 15 | 经济价值 | 经济性 | 项目价格水平 | 主要包括人力、设备、耗材成本,操作时长,例均医用耗材成本等的比较,以及与国内外其他地区已开展该新增项目相比的价格差异。 |
| 16 | 经济价值 | 经济性 | 费用消耗 | 治疗同类疾病平均医疗费用,用于评估患者次均治疗费用是否降低,对相关病种治疗总费用是否产生影响。 |
| 17 | 经济价值 | 经济性 | 平均住院日 | 是否缩短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
| 18 | 经济价值 | 经济性 | 经济学评价 | 成本效益、成本效果分析。 |
| 19 | 经济价值 | 经济性 | 患者的可负担性 | 患者对医疗费用的可负担程度。 |
| 20 | 经济价值 | 经济性 | 医保的可负担性 | 医保对医疗费用的可负担程度。 |
报告要求原文(粤医保规〔2024〕2号 第六条(四)+ 附件1 名词解释):
"提交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须提供本办法设置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在报告内阐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临床需求和意义,详细说明其在临床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等维度所涉及的指标体系的内涵和作用。并提供原件和有关佐证材料。"
⚠️ 未找到:浙江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及浙江"价值评估报告"的官方格式/指标表。已检索:
浙江省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管理办法 价值评估报告、浙医保联发 新增项目 价值评估;已检索站点:ybj.zj.gov.cn、zj.gov.cn。目前已取得的浙江文件只有 浙医保联发〔2021〕11号(77 项新增项目价格公布,非管理办法、无指标表)。
A5. 临床试用报告的要求(逐省)
| 省 | 是否有明文要求 | 原文 |
|---|---|---|
| 江苏 | ✅ 有,且是全国最硬的 | "(四)创新医疗项目的临床试用报告。申报单位需提供临床试用期间不少于 3 份典型病例病案资料(含病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病案号、病案首页复印件等)。"(苏医保发〔2023〕53号 三(四)) 另:自评报告"(六)临床应用结果(另附不少于 2 个月临床试用期的项目临床试用报告)" |
| 西藏 | 间接 | 新增项目界定要求"并经临床试用有确切疗效,确需增加并需要单独制定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藏医保办〔2024〕21号 一) |
| 广东/深圳 | ❌ 未在材料清单中单列"临床试用报告" | 但要求"项目伦理审查结论"与"临床意义 + 相关佐证材料" |
| 北京 | ❌ 未单列 | 但申请报告"二、研发过程(五)安全性(六)有效性"需填写 |
| 山东 | ❌ 未单列 | 第十二条 4 有"新增项目创新性报告,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创新性、可靠性和必要性" |
| 湖南 | ❌ 未单列 | 第八条 3 要求"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临床指南、专家共识" |
对放疗申报的直接建议(本文件判断,非原文):按江苏口径准备 ≥3 份典型病例、≥2 个月试用期 的临床试用报告 + 病案号 + 病案首页复印件,是所有省份的"超集"准备方式;即便本省未明文要求,这套材料也是专家论证环节最可能被追问的部分。
A6. 「专家论证审核报告」要包含什么
A6.1 江苏的法定内容(✅原文,苏医保发〔2023〕53号 三(五))
"(五)创新医疗项目的专家论证审核报告。包括创新医疗项目的技术原理、操作过程、功能产出、适用范围等,比较现有同类项目在技术特点、创新程度、资源消耗和服务产出效益等方面的替代性分析。"
替代性分析的官方四维度(可据此列小标题):①技术特点 ②创新程度 ③资源消耗 ④服务产出效益。
报告组织与人员要求(同文件 附件1 第六节):
- 专家论证组织单位、论证时间、论证地点(必填)
- 专家组成名单:原则上 3 名以上单数,包括专家姓名、单位、专业技术资格或在该领域的国内外学术机构任职情况
- 论证情况三段:①项目基本情况(结合临床试用报告,对基本内涵、核心技术、临床试用工作综合评述)②项目论证情况(从技术创新性、技术成熟度、临床有效性、趋势引领性四个维度评价)③结论(对项目能否进入临床应用提出明确意见)
- 附件需含 8. 专家论证记录原始资料文书、7. 查新报告、6. 患者清单和病案首页
A6.2 省级层面评审环节的论证(医院不是主导方,但要知道门槛)
| 省 | 专家组构成 | 通过门槛 | 其他 |
|---|---|---|---|
| 广东 | "论证时选取医疗、医务、价格(收费)及医保等领域专家,专家人数为不少于 7 人的奇数。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专家实行回避。" | "凡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建议立项的项目视为通过专家论证";专家"独立出具'建议立项'或'不建议立项'的论证意见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开展项目答辩";通过后"专家组应规范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除外内容和说明等价格要素内容"(第十二条) | 复核通过后挂网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医疗机构有异议可向省医保局提供书面意见(第十三条) |
| 山东 | "省医疗保障局组织或委托学术机构组织临床医学、卫生经济和价格等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专家须作无利益冲突声明并签保密和廉政承诺书;4 类回避情形(本人有直接利益 / 与医疗机构或提供主要支持的第三方企业存在雇佣·持股·赞助关系 / 与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团队主要成员存在近亲属关系 / 其他) | "申报项目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后"进入征求意见环节(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允许省局直接调整:"医疗机构按新增项目申报,实际应按计价说明处理的,省医疗保障局可以直接调整,无需退回医疗机构重新申报"(第十四条) |
| 湖南 | 分两级:①专业论证评估——省医保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医学专业机构,组织临床专家,对项目的安全性、必要性、经济性、创新性、有效性、伦理性6 个方面论证,出具论证评估报告;②综合论证评估——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临床、物价等领域专家组成论证评估小组,对通过专业评估的项目再审,同意立项的应对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除外内容、计价说明等内容进行完善。专家及工作人员须签保密和廉政承诺书 | 未给具体比例 | 第十一条:征求省卫生健康、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
A7. 院内程序(可直接当签字链模板)
A7.1 北京(最完整的 6 环签字链,逐字)
"医疗机构申报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经临床科室提出,医务部门、物价管理部门审核,专家审议,主管院领导审批,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至市医保局。属于国家及本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类医疗新技术(或其他规定的情形),须按规定履行完成医疗技术备案或准入相关程序后再向市医保局提交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
—— 京医保发〔2023〕16号 一(一)
- 提交材料中含:"院内审核相关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院长签字材料和院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证明材料"(同文件 一(二)1)
- 两级价格管理委员会也是必须的:京医保发〔2022〕5号 附件1《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表》有"院领导签字";江苏申报表有"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人 + 医院伦理委员会负责人"三委员会签字。
A7.2 深圳市官方提供的会议纪要模板(✅附件原件)
文件名:XXX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模板供参考.docx(深圳 2025 申报材料模板 zip 内,对应装订顺序第 5 项"医疗机构审核论证同意新增的材料(会议纪要等)")。
→ 这是目前公开渠道唯一一份"院内价格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的官方参考模板,医院可以直接照它的结构开会、留痕。
A7.3 山东的院内前置: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会议纪要
第十二条(二)"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会议纪要"(鲁医保发〔2022〕35号)
→ 山东把"集体研究会议纪要"写成独立申报材料(不像北京是附在报告里)。
A8. 时间窗口与受理节奏(逐省,附文号条款)
| 省 | 受理窗口 | 原文 | 文号·条款 |
|---|---|---|---|
| 广东 | 原则上每年启动一次审核 |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及省医疗保障局按规定对受理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组织逐级审核,原则上每年启动一次审核工作,如遇紧急疫情等特殊情况,随时进行审核" | 粤医保规〔2024〕2号 第九条 |
| 深圳(实施层) | 2025年:通知印发之日起至 9月17日(发文 9月5日,窗口 12 天);2024年:即日起至 9月18日 | 深医保局《关于开展2025年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二 | — |
| 湖南 | 每年二季度集中受理 | "新增项目实行分级申报,每年二季度集中受理" | 湘医保发〔2025〕19号 第七条 |
| 西藏 |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1–20 日 | "自治区医保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1-20 日集中受理新增申报资料" | 藏医保办〔2024〕21号 四(三) |
| 北京 | 每季度前 10 个工作日 | "各有关医疗机构可在每季度前 10 个工作日,向市医保局提交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 | 京医保发〔2023〕16号 一(二) |
| 江苏(创新医疗项目) | 随时受理 | "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对医疗机构申报的创新医疗项目随时受理" | 苏医保发〔2023〕53号 二 |
| 山东 | 办法未定死节奏;绿色通道"可随时启动审核" | 第二十一条 | 鲁医保发〔2022〕35号 |
| 绿色通道(多省) | 不受申报时间限制 | 见 A10 | 广东第八条、西藏五、湖南第十五条、北京一(三) |
路径 B|特例单议
B1. 申报主体与院内流程(逐省原文)
| 层级 | 规则 | 出处 |
|---|---|---|
| 申报主体 | 定点医疗机构(不是患者);"一般由临床科室提出申报需求,经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医疗机构统一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 新京报 2026-08-11(引国家医保局政策口径) |
| 山东(强制院内前置) | "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汇总本机构拟申报特例单议的病例情况,并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向医保经办机构自主申报。有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可通过月度结算分析,主动筛选符合条件的病例纳入特例单议评审范围。" | 鲁医保发〔2025〕1号 第五条/第七条 ✅ |
| 湖北(院内核查前置) | "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前,应由医院医保部门组织院内各相关部门对病例的用药、检查检验的合理性、收费的合规性和编码的准确性等进行核查,审核通过后,向医保行政部门申报特例单议。" | 鄂医保发〔2024〕?号《湖北省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特例单议…》第八条 ✅ |
| 黄山(DIP,同样强制) | "医疗机构应及时汇总本机构拟申报特例单议的病例,须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 3月7日前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 黄医保〔2025〕8号 三(一)✅ |
| 北京 |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内部申报管理流程,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申报需求,发挥临床科室主动性。原则上,对于符合条件的病例,由医保部门按要求统一申报。医院应在人员与信息系统方面提供支持。" | 京医保发〔2025〕16号 第十八条 ✅ |
| 医院侧三级管控(公开经验) | "医保办牵头,联动医务、病案、药学、临床科室,搭建'临床初审—多部门预审—院级专家评议'三级管控模式";"各临床科室要设置 DRG 工作专干";"医务、医保、价格管理、财务作为医院的管理部门要把好关口" | 中国医疗保险 2026-08-28(国家医保局座谈会医院经验);康程医管 2025-06-04 |
B2. 申报材料清单(跨省合并对照表)
| 材料项 | 山东 | 河北 | 辽宁 | 湖北 | 黄山 | 北京 |
|---|---|---|---|---|---|---|
| 病案首页 | ✅ 第八条 | ✅ 第十三条(一) | ✅ 第九条(一) | — | ✅ | "全部归档病历" |
| 医保结算清单 | — | ✅ 第十三条(二) | ✅ 第九条(一) | — | ✅ | — |
| 收费明细清单/费用明细 | — | ✅ 第十三条(一) | ✅ 第九条(一) | ✅ 第十条(四) | ✅ | — |
| 入院及出院记录/死亡记录 | — | ✅ 第十三条(一) | ✅ 第九条(二) | ✅ 第十条(二) | ✅ | — |
| 病程记录(按日期顺序;含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术前讨论、手术计划书、手术(操作)记录或分娩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 ✅("病情记录") | ✅ 第十三条(一) | ✅ 第九条(二) | ✅ 第十条(一)(措辞最完整) | ✅ | ✅ |
| 手术(操作)记录、分娩记录 | — | ✅ | ✅ | ✅(并入病程记录条) | ✅ | — |
| MDT/多学科会诊记录 | — | ✅ | ✅ 第九条(二) | — | — | ✅(对应情形) |
| 检查报告单(超声/X光/CT/MRI/核医学/心电图/病理/各种腔镜) | — | ✅ 第十三条(三) | ✅ 第九条(三) | ✅ 第十条(二) | ✅ | ✅("检查化验单") |
| 检验(化验)报告单/输血单/医嘱单(长期+临时) | — | ✅ | ✅ | ✅ 第十条(三) | ✅ | ✅ |
| 特殊药品、特殊耗材或特殊检查治疗使用情况 | ✅ 第八条 | — | — | — | 需"特殊药物使用证明" | — |
| 创新技术佐证材料 | → 由"第五条(三)创新医疗技术"情形要求 | ✅ 第十二条(新技术目录备案) | → 第四条(五)"新药耗新技术" | — | ✅("涉及新医疗技术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新药新技术相关病例执行本市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政策"(走另一套) |
| 申报书/申报表 | — | — | 第十条"上传信息由统筹区确定" | — | 附件2《特例单议病例评审(复审)表》 | — |
| "为何不适合按原病组支付"的论证 | 第五条(三)隐含 | 第十一条(五)隐含 | 第四条(五)隐含 | — | — | 第八条(一)"逐例提交申报病例及相应的说明材料" |
| 上传方式 | 通过医保信息平台上传(第八条) | 线上申报、逐例提交(第十条);材料均通过数据接口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第九条) | "以电子病历形式通过医保信息平台上传,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提交纸质版复印件"(第九条) | 按季度通过湖北省医保信息平台逐例提交(第九条) | 本地 DIP 付费综合管理系统(三(二)) | 通过医保信息平台随时向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第十一条) |
公开的"制式表格"确认情况:
- ✅ 黄山市有制式表:附件2《特例单议病例评审(复审)表》(黄医保〔2025〕8号,xlsx,下载地址https://ylbz.huangshan.gov.cn/group1/M00/1D/0F/wKiM92fFEjGAJkfIAAApeeiWlic76.xlsx)——本次下载被该站 412 反爬拦截,字段内容未取得。
- ✅ 北京除外支付(另一条通道)有制式《申报书》(京医保中心发〔2022〕30号 附件)。
- ❌ 未找到:河北 / 山东 / 辽宁 / 湖北 特例单议申报表/申报书的官方附件样式或必填字段。检索词:特例单议 申报表 附件 样式、特例单议申报书 填报 表 医保局 附件、河北 特例单议 申报 附件 表 冀医保规2026 3号;已检索站点:hb.hebei.gov.cn / ylbzj.hebei.gov.cn、ybj.shandong.gov.cn、ybj.ln.gov.cn、ybj.hubei.gov.cn。
B3. 「为何不适合按原病组标准支付」——官方有没有格式要求?
部分有,且每省侧重不同:
| 省 | 官方表述 | 性质 |
|---|---|---|
| 山东 | 申报情形明文(第五条):"申报特例单议的病例原则上为医疗费用超出该病例所在病组(种)支付标准一定比例的高额费用病例,并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情形:……(三)因使用创新医疗技术和创新药品耗材导致医疗费用较高的……(五)现行分组方案未能包含的病例" | 情形枚举(无格式要求) |
| 辽宁 | 第四条(五)"使用新药耗新技术导致医疗费用明显增高的病例"+(六)"市级医保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病例";且"原则上该病例医疗费用应超出本病组(种)支付标准一定比例且至少满足以下一个条件";第五条:费用未超过本病组支付标准 1.5 倍的原则上不纳入 | 倍数门槛 + 情形枚举 |
| 河北 | 第十一条(二)"住院总费用超过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该病组(DRG)支付标准/上年度该病种(DIP)次均住院费用 5 倍(含)的";(五)"因运用创新医疗技术或创新药耗导致费用较高的" | 倍数门槛 + 情形枚举 |
| 北京 | 第六条(一)5 类费用高值情形,含"因诊疗项目、价格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住院总费用超过该病组支付标准 2.5 倍(含)的病例"(← 这一条与"价格项目新增导致费用上升"最贴合) | 倍数门槛 + 情形枚举;申报材料要求"相应的说明材料" |
| 黄山 | 第五条(一)"费用极高病例。住院费用高于相应 DIP 病种次均费用 5 倍的病例"等 5 类;不予通过情形(三):"因不合理使用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导致医疗费用过高,且该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不在本地区新药耗新技术认定范围内的" | 倍数门槛 + 情形枚举 + 不予通过清单 |
结论(写文章可直接用):官方给的是"倍数门槛 + 情形枚举 + 排除清单"三位一体,没有统一的"论证书格式要求"。但有一条实质性的论证要求散见于各省排除条款:必须把"该技术/项目属于本地区认定的新药耗新技术范围"讲清楚(黄山第五条(三)第 3 项)——这恰好对应河北第十二条的"统筹区遴选本地特例单议新药耗新技术 → 报省医保局备案 → 供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申报使用"。
B4. 评审机制(含时限,逐省)
| 省 | 初审 | 专家人数与盲审 | 申诉/复审 | 完成时限 |
|---|---|---|---|---|
| 河北 | 随机分配至 3 名非病例申报定点医疗机构的专家线上盲审,专家所在机构级别不低于病例申报机构;3 名专家一致审核通过视为通过 | 初审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 初审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申诉并提交佐证材料,逾期视为同意;复审随机 2 名非申报机构专家,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结论不再接受申诉 | 初审 5 工作日;复审 5 工作日 |
| 北京 | "医保经办工作人员重点对病例费用的合规性进行审核,评审专家重点对治疗和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专家评审原则上应不少于 3 名专家,总人数以单数为宜";"逐步由线下评审向线上盲审过渡";未通过智能审核规则的病例转人工审核 | 同上 | 未通过区级审核的,获知审核结果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市级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复审,市级组织专家审核并确定最终结果 | 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按月或季度开展;"并于隔月月底前向医疗机构反馈上一周期审核结果" |
| 山东 | 参与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少于 3 人,分别独立评审,可设通过比例或组内商议 | 同上 | 设争议裁决:获知结果后 5 个工作日内提出,经办机构每季度组织一次专家复审 | 申报截止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
| 辽宁 | 每病例参与评审专家不少于 3 人;回避原则;复审专家所在机构级别不低于申报机构,复审结果与初审不一致以复审为准 | 同上 | 对复审仍有异议可在 5 个工作日内申请争议裁决 | 申报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 |
| 湖北 | 专家组由医院病案管理、医保管理、财务价格、检验检查及临床医护等人员组成;参评专家原则上应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一病例评审不少于 3 名专家,总人数以单数为宜;回避制度 | 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注明原因;要素不完整或存疑的一次性告知补充 | 未明确 | 每季度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应在下一季度第二个月初之前完成;病例集中的可协商适当延长;年度费用清算前必须完成本年度所有单议病例评审 |
| 黄山 | 专家从 DIP 专家库抽取,每个病例不少于 3 人;回避制度,专家不得评审本院病案;"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明确评审意见";市内外异地交叉统一调配 | 初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不完整或存疑的一次性告知补充 | 获知评审结果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争议意见;组织专家集中复审,形成的一致意见作为结论;逾期视为同意 | 申报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初审;初审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专家评审;结果5 个工作日内告知 |
B5. 申报时限(逐省,附文号条款)
| 地区 | 申报时限 | 出处 |
|---|---|---|
| 河北 | 病例正常月度结算结束后 2 个月内(不含结算当月),规定时限内随时可申报;逾期需提交补报申请,"一事一议"报省同意 | 冀医保规〔2026〕3号 第十四条 |
| 山东 | 原则上在评审周期最后一个月结算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医保经办机构原则上不再受理 | 鲁医保发〔2025〕1号 第六条 |
| 辽宁 | 按季度组织申报,每季度第 2 个月 10 日前完成上一季度申报;申报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 | 辽宁办法 第八条 |
| 北京 | 患者结算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申报,避免跨周期申报或补报;次年 1 个月内完成上一年度全部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完整的应在收到通知 5 个工作日内补报,逾期或补报不完整视为自动放弃 | 京医保发〔2025〕16号 第九条、第十条 |
| 湖北 | 按季度通过湖北省医保信息平台逐例提交;补充材料收到通知 5 个工作日内;每季度评审一次,在下一季度第二个月初前完成 | 湖北办法 第九、十一、十二条 |
| 黄山 | 3 月 7 日前申报;补充材料 5 个工作日内;初审 10 个工作日;专家评审 20 个工作日;结果 5 个工作日告知;争议 5 个工作日 | 黄医保〔2025〕8号 三 |
| 全国 | 约 80% 统筹区按季度组织;49 个(12.4%)月度、299 个(75.9%)季度;比例上限 DRG 5%、DIP 5‰(3.0 版:DIP 自 2027 年起可调至 1%) | 国家医保局 2026-01-23、2026-08-06;2026-08-25 座谈会 |
路径 C|现有项目兼容 & 「要口径」
C1. 「兼容 vs 新增」的官方分界线(唯一可操作的一条)
湖南第十三条三分类(逐字,全国最清晰):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按新增项目申报,但与现有项目服务产出一致、内涵相同的,不再单独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1. 属于对项目名称、内涵、计价说明等要素进行再确认,不涉及价格水平或收费方式调整的,省医疗保障局予以确认并按要求报国家医保局备案;
2. 属于改良创新、拓展应用,申报执行现有项目价格,不增加患者医疗服务和耗材费用负担的,省医疗保障局予以审查并按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报国家医疗保障局;
3. 属于申报更高项目价格,或导致患者医疗服务和耗材费用负担增加的,按照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办理。
→ 判断标准不是"技术新不新",而是"要不要多收钱"。
其他省的同向条文:
- 山东第十四条:"医疗机构按新增项目申报,实际应按计价说明处理的,省医疗保障局可以直接调整,无需退回医疗机构重新申报。"(✅原文)
- 广东第十条(七):"属于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兼容的新医疗技术或新医疗活动" → 审核不予通过(反向界定)
- 广东/深圳价格表使用说明第 1 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治疗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按照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即可。"
- 深圳 2025 通知 三(二):"医疗机构申报的新增项目属于现有项目可兼容的,或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实际,认为现行项目要素确有必要修订的,可针对项目名称、内涵、编码、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明等要素(不含价格)提出修订项目建议"
- 四川川医保规〔2024〕6号 实例:"'射频消融术(脉冲消融术)'项目为现有价格项目'射频消融术'的兼容项目,并执行现有项目价格。"
C2. 医院想确认"某新技术可归入现有项目"——向谁申请?
| 路径 | 依据 | 动作 |
|---|---|---|
| ① 报"修订项目建议"(最常用) | 深圳 2025 通知 三(二);粤医保规〔2024〕2号 第二十一条 | 由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医保局提出修订建议,填报附件1中的《广东省新增(修订)医疗价格项目信息资料》,附可以充分说明修订必要性的依据和佐证材料,由市局审核汇总后报省医保局。要素限"名称/内涵/编码/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明",不含价格。 |
| ② 报新增、由省局定性改按兼容 | 湖南第十三条;山东第十四条 | "按新增项目申报,由省局判定改按兼容处理"——山东明文"直接调整,无需退回"。→ 定不了性时,报上去让省局定性比自己定性安全。 |
| ③ 直接按兼容执行(不需申报) | 广东/江苏/深价格表使用说明第 1 条 | "创新改良……无需申报新增,直接按照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即可" |
| ④ 预立项框架下的"价格项目兼容" | 医保发〔2026〕23号 四 | "现有价格项目的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能够覆盖新技术新产品相关医疗服务的,预立项受理省级医保部门通过价格项目兼容满足临床收费诉求,其他省级医保部门可快速参考办理" |
⚠️ 未找到:
- 任何官方文件对"兼容"给出的定义条款("本办法所称兼容是指…")——所有出现"兼容"的条款均为处理规则,不是定义。
- "兼容 vs 新增"的量化分界线(如价格差超过 X% 就必须报新增)。
- 检索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兼容 定义 界定 创新改良 新增 分界、价格项目兼容 认定 申请 医保局;已检索:各省医保局官网、nhsa.gov.cn。
C3. 「向医保部门要收费口径」的正式形式
⚠️ 未找到任何官方发布的"政策咨询函 / 价格认定申请"制式模板。
检索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咨询函 医疗机构 向医保局 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适用口径 咨询 医保局 答复、价格项目适用争议 处理机制;已检索:各省医保局官网、nhsa.gov.cn、百度/知乎。但找到了官方"给口径"的正式载体和渠道(见 C4 / C5),实务上可用以下三种书面形式(形式为本文件建议,非法定):
1. 政策咨询函(致省/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监管处,附项目名称+编码+服务产出+拟执行的现有项目编码+问题清单);
2. "修订项目建议"书面报送(广东体系有法定入口,见 C2①);
3. 院内价格管理委员会纪要 + 正式报告(北京体系要求"正式书面报告",《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报告(模版)》即为官方文种)。
C4. 逐省官方咨询渠道(可用的具体入口)
| 省/市 | 渠道 | 具体信息 | 出处 |
|---|---|---|---|
| 国家医保局 | 公务邮箱 / 官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栏 / 立项指南解读辅导(13 期) | nhsa.gov.cn col/col201(立项指南专栏) |
官网 |
| 广东(省) | 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申报邮箱 | ybj_jgzc@gd.gov.cn(绿色通道申报同时用此邮箱) | 深圳市 2025 年通知 四 ✅ |
| 广东(省) | 医药价格查询专栏 / 寄信地址 | hsa.gd.gov.cn/ztzl/yyjgcx;寄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 17 号 | 官网 ✅ |
| 深圳 | 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系统(通过"深医保"登录)网上申报 | 深圳市 2025 年通知 四 | ✅ |
| 深圳 | 电话 12345;各分局电话(福田 88366831、罗湖 82239331、南山 26071670、盐田 25339980、宝安 27880262、龙岗 28921535、龙华 85279952、光明 29937992、坪山 84131807、大鹏 89772597);受理时间 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 深圳市医保局官网页脚 | ✅ |
| 北京 | 市医保局价格招采处;电子邮箱 jgzc@ybj.beijing.gov.cn;联系人 崔世秀,55528975 | 京医保发〔2023〕16号 一(四);京医保发〔2022〕5号 落款 ✅ | |
| 北京 | 官网"政务服务 > 常见问题 > 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常见问题解答"(20 问,含内涵/除外内容/加收/叠加收费口径) | ybj.beijing.gov.cn(政务公开栏目) | ✅ |
| 湖南 | 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电话 0731-84900033;邮箱 hnyyzbcg@163.com;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 6 号;邮编 410004;办公时间:7–9 月 8:00-12:00、15:00-18:00;10 月–翌年 6 月 8:00-12:00、14:00-17:30(以官网机构页为准) | 湖南省医保局官网机构页 ✅ | ✅ |
| 湖南 | 申报必须走"医保信息平台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子系统" | 湘医保发〔2025〕19号 第七条 ✅ | |
| 山东 | 省医保局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0531-86198995;经办业务咨询 0531-86198946、0531-86198961;经办业务综合窗口 0531-81286762;传真 0531-51799990;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16 号;办公时间 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 山东省医保局"联系我们"页 ✅ | |
| 西藏 | 自治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 0891-6609803;办公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 6 号;邮编 850000 | 官网公开信息 ✅ | |
| 湖北 | 省医保局 蔡昕昱 027-87267067、hbylfwjg@163.com;省卫健委 黄巍 027-87318917、hbwjwcwc@126.com | 鄂医保发〔2023〕55号 落款 ✅ | |
| 黄山(市) | 政策咨询机关:黄山市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0559-2580862 | 黄医保〔2025〕8号 公开属性栏 ✅ | |
| 全国通用 | 12393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政策咨询);12333(人社/医保热线,多省并行) | 国家层面公开信息 ⚠️ | |
| 江苏 | ❌ 未找到省局医药价格处的对外咨询电话/邮箱。已检索: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 咨询电话、ybj.jiangsu.gov.cn 联系我们(该页 404)。可用入口:苏医保发〔2023〕53号 规定的"省医保局会同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成立的工作专班"(随时受理创新医疗项目) |
— |
C5. 官方对"价格项目适用"的成文口径(这才是真正的"要口径"素材)
C5.1 北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常见问题解答》——20 条里与收费口径直接相关的 9 条(逐字要点,✅官方原文)
| # | 问题 | 官方答复要点 |
|---|---|---|
| 3 | 项目名称中的"/"代表什么 | 表示"或者",指并列关系 |
| 4 | 项目内涵有什么用?需要纳入价格公示范围吗? | "项目内涵所列内容为开展该项目常规需要的操作内容,并为项目价格已包含的内容,不得再单独向患者收费。项目内涵使用'不含'表达的内容为项目价格中未包含内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单独收费。" + "项目内涵应纳入价格公示范围" |
| 5 | 除外内容中未列耗材可以单独收费吗? | "除外内容表示该项目价格未包含的内容,此列中列明的事项可按相关规定,在项目外单独向患者收取费用,未列明事项不得向患者收费。" |
| 6 | 对可能出现的叠加收费问题,如何进行管理和规范? | 1. 项目内涵中已包含的操作不得单独收费。2. 文件中明确不得同时收取的费用,不得叠加收费。3. 不得违反医疗行为规范提供不必要服务并叠加收费。4. 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及医保主管部门提出行业指导规范或医保基金管理要求的,从其要求。5. 违规收费的,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将进行曝光。 |
| 8 | 加收政策如何计算收费标准? | "加收政策最高应按照'基础项目价格 ×(1 + 加收比例)'收取(下浮不限)。以'一般传染病护理'项目为例……二级护理 26 元 ×(1+30%),即每床日 33.8 元,不再同时收取'二级护理'费用。" |
| 9 | 医院硬件条件不符合项目内涵要求如何收费? | "不符合项目内涵要求的不得按照项目价格收取费用,有备注说明的按照备注说明执行,没有备注说明的不得收取费用。" |
| 11 | CT、核磁按次收费,同一天做不同部位可否收不同部位费用 | 可以(项目明确不可同时收取的除外);且"收取检查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出具明确具体的检查报告单" |
| 12 | 增强扫描可否同时收平扫+增强 | 不可以,仅能按相应部位增强扫描项目价格收取 |
| 17 | 腔镜材料是否都可以另收 | 按现行政策执行,现行政策不允许另行收费的,不得单独收取 |
C5.2 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解读辅导》的效力声明(对"要口径"极关键,逐字)
编者按:"立项指南解读辅导是立项指南层面的解释解读口径,不直接作为医保基金稽核依据。各地医保部门可参考解读辅导,围绕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立项、定价、映射关系等作出解释解读,医疗机构收费以本地区医保部门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为准,新政策执行前已发生的计价收费行为以本地区原有价格政策为规范依据。"
——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解读辅导(第13期)》编者按(2026-08-17),温州市医保局转载 ✅
→ 医院要口径,最终仍要落到"本地区医保部门"的书面口径上。
C5.3 深圳/广东对"兼容"与"其他项目"的硬约束(逐字)
- 深圳市医保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2026-03-20):
"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上述 5 类医疗服务时,须严格按照整合后的价格项目执行收费,严禁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
- 深医保发〔2026〕3号 正文:
"相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
C6. 「价格项目适用争议」的处理机制(能找到的 / 未找到的)
| 类别 | 有没有官方机制 | 依据 |
|---|---|---|
| 新增项目审核不通过 | 有救济线索:不予立项的项目,一年内不得重复申报(山东第十九条、湖南);山东第九条另给"合理支出可视情形纳入医疗成本,在制定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综合考虑" | ✅原文 |
| 新增项目公示期异议 | 广东:公示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医疗机构有异议的可向省医疗保障局提供书面意见"(第十三条、第十八条) | ✅原文 |
| 价格项目要素修订争议 | 走"修订项目建议"通道(深圳 2025 通知 三(二);广东第二十一条) | ✅原文 |
| 特例单议评审争议 | 有明确的复审/争议裁决:北京5 个工作日内申请市级复审;山东5 个工作日内提出争议裁决;辽宁5 个工作日内申请争议裁决;黄山5 个工作日内提书面争议意见 | ✅原文 |
| "项目内涵/兼容性"适用争议的专门申诉程序 | ❌ 未找到任何省份设立"价格项目适用争议"的独立申诉/裁决程序(区别于"新增项目不予立项"的救济)。已检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计价纠纷 申诉 争议 处理机制、价格项目适用争议 处理机制、医疗机构 被驳回 复议 申诉 |
❌ |
| 计价违规的后果 | 北京:未及时备案、高于备案价格收费、收取未列明费用 → "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北京常见问题第 6 条: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依法查处、典型案件曝光 | ✅原文 |
路径 D|结算方式选择
D1. 四条结算通道的申报动作与时限
| 通道 | 入口条件 | 谁申请 | 材料 | 时限 |
|---|---|---|---|---|
| 门诊放化疗按项目付费 |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机构须具备:合格放疗场所/设备/医护团队、能处置放疗突发状况的急抢救支撑科室、门诊放疗医师须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 | 医疗机构 + 患者 | 患者知情同意 → 填写申请表 → 制定完整诊疗计划并由医生、患者签字 → 送医疗机构医保科(办)审核 | 未定集中窗口(按湘医保发〔2024〕9号 第六条;第二十二条明确"可不纳入 DRG/DIP 结算范围,执行按项目付费") |
| 日间治疗视同住院 | 兰州:恶性肿瘤日间治疗纳入基本医保结算(12 家定点机构);"开展恶性肿瘤日间放疗的病种治疗,一个治疗疗程视同一次普通住院结算",起付标准按住院起付标准的 50%,放疗不得收取护理费和床位费 | 医疗机构 | 未公开 | 2026-06-03 日起 |
| 除外支付(北京) | 诊疗项目:①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三年内在本市批准设立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②取得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③操作途径/方法/解剖部位/适用范围有技术创新;④临床效果较传统有较大提升;⑤对 DRG 病组支付标准有较大影响;⑥申报机构累计本市参保人员病例 ≥15 例(罕见病不限);⑦非公立机构另需开展时间说明及佐证。药品/器械由企业申报(≥50 例) | 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 企业(药械) | ①《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申报书》(制式附件)②临床创新性材料(与替代项目对比分析、文献资料等)③其他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 未在规定时限提交视为自动放弃;除外范围内未来三年有效,市医保中心每年年终依据使用情况统一据实结算 |
| 特例单议(住院) | 见路径 B | 医疗机构 | 见路径 B | 见路径 B |
| 费用极高病例自动按项目付费 | CHS-DRG 技术规范:能入组但住院总费用高于 DRG 支付标准规定倍数(一般三级 >3 倍、二级 >2 倍,各地可自定) | 系统自动识别 | 无 | 无逐例评审 |
D2. 关键差异(写文章可用)
- 辽宁的日间病房三类(辽医保发〔2022〕7号)不含放疗:日间手术、化疗、高值药品注射治疗 3 类;1 日/24 小时内入出院,特殊可延至 48 小时。
- 3.0 版已删去"除外"二字:2.0 通知一(三)有"探索除外机制……按项目付费或以权重(点数)加成等方式予以支持";3.0 通知二(六)改为"充分发挥特例单议的支持性作用"。→ 除外支付仍是地方自主政策(北京、天津)。
- 北京把"新药新技术"病例从特例单议里分流出去:京医保发〔2025〕16号 第二条:"其中,新药新技术相关病例执行本市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政策,其余病例经医疗机构自主申报……"→ 在北京,新技术不走单议,走除外支付。
新路径补充
E1. 「附条件新增」——适用条件与申请方式
E1.1 广东(省级办法中唯一把"附条件新增"写进材料清单的省,✅原文)
第六条(六)"开展附条件新增立项。价格预期较高,但理论上具有综合经济性优势(如应用新技术后患者疗程费用整体下降、住院费用整体下降或后续康复治疗费用整体下降等)的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承诺新增的项目达到主张的临床效果和经济效果,以及开展真实世界研究所达到的预期目标及验证事项,可申请附条件新增立项。附条件新增项目仅限于申请附条件立项的医疗机构试用。"
—— 粤医保规〔2024〕2号 第六条(六)✅第十一条 "对临床诊疗以及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新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并已承诺其预期临床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可附条件新增立项,并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标注其相关事项。" ✅
广东附条件新增项目的转归(第十条、第十六条,逐字):
"属于附条件新增立项的,转归时还需提交收录在专业期刊的基于真实世界研究的评估报告,验证达到承诺预期目标和验证事项的可转归。若验证结果不理想(如总体上可减轻患者费用负担,但某些经济性指标尚未达到预期等),不予通过转归或经专家论证大幅下调其价格水平后方可转归。"
⚠️ 未找到:广东附条件新增的申请表/承诺书格式。检索词:
附条件新增 价格项目 承诺 申请书 广东、附条件新增立项 申请表;已检索:hsa.gd.gov.cn、各市转载页。
E1.2 湖南(✅原文)
第十七条 "对于填补国内空白、缺乏论证数据基础且申报价格较高的项目,探索实施'附条件新增',在申报医疗机构积极压缩物耗成本的基础上新增价格项目,允许医疗机构在承诺达成临床效果、经济效果的前提下先行试行,通过真实世界研究动态验证技术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试行期内未能达成承诺的可终止价格项目。"
E1.3 国家层面(预立项制度把"附条件新增"定位为成果转化形式之二)
医保发〔2026〕23号 四(二)"附条件新增,对于临床价值或经济性尚待验证的新技术新产品,原预立项省级医保部门可附条件新增价格项目,允许本地区少数医疗机构依规收费,申请预立项的医疗机构应在承诺期限内开展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后续根据评价结果研究采取转归、降价或终止方式办理。"
三省的共同结构(可提炼为通用模型):
价格预期较高/数据不足 → 医疗机构承诺达成临床+经济效果 → 仅限申报机构(广东:仅申报机构试用) → 承诺期限内做真实世界研究 → 证据达标则转归;不达标则降价/终止
E2. 「价格项目兼容」的官方认定程序(汇总,见 C1/C2)
| 省份 | 是否有专门的"兼容认定"程序 | 具体动作 |
|---|---|---|
| 湖南 | ✅ 有(最清晰) | 第十三条三分类;第九条以"是否需要项目兼容处理"为受理标准 |
| 广东 | ✅ 有(修订建议通道) | 第二十一条 + 深圳 2025 通知 三(二):填《信息资料》提修订建议,市局汇总报省局;要素不含价格 |
| 山东 | ✅ 有(省局直接调整) | 第十四条:"按新增项目申报、实际应按计价说明处理的,省局可以直接调整,无需退回" |
| 西藏 | 未单列兼容程序 | 但第八条(八)把"变更已开展项目的应用场景、提供方式、辅助技术、流程顺序,或变更名称表述"列入不纳入立项范围(← 这些就是兼容处理的边界) |
| 国家(预立项) | ✅ 有(转化形式之三) | 医保发〔2026〕23号 四(三):"现有价格项目的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能够覆盖新技术新产品相关医疗服务的……通过价格项目兼容满足临床收费诉求,其他省级医保部门可快速参考办理" |
| 四川 | ✅ 有公开实例 | 川医保规〔2024〕6号:公布"'射频消融术(脉冲消融术)'项目为现有价格项目'射频消融术'的兼容项目,并执行现有项目价格" |
湖南第十三条是否适用其他省? 文件本身只在湖南有效。北京/山东/西藏的办法中没有对应条;但国家预立项文件的"价格项目兼容"+ "一省立项、全国跟进/其他省级医保部门可快速参考办理"构成跨省参照的国家层面依据(医保发〔2026〕23号 四)。
E3. 「绿色通道」逐类抄录(四省)
E3.1 广东——6 类(粤医保规〔2024〕2号 第八条,✅原文)
第八条 设置新增项目审核绿色通道,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直接向省医疗保障局提交材料,同步抄送所在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简化审核流程:
(一)优化重大疾病、罕见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手段空白的。
(二)区域医疗中心从输出医院重点引进,我省无相应价格项目的。
(三)配合落实国家和省重点改革和创新有关任务,并在相关政策已经明确的。
(四)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对于疾病诊断救治急需的新医疗技术。
(五)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意新增,且外省已实施的项目。
(六)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有必要优先审核的。
E3.2 西藏——8 类(藏医保办〔2024〕21号 五,✅原文)
(一)优化重大疾病、罕见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手段空白的;
(二)区域医疗中心从输出医院重点引进,我区无相应价格项目的;
(三)配合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改革和创新有关任务,并在相关政策已经明确的;
(四)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对于疾病诊断救治急需的新医疗技术;
(五)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意新增,且外省(市)已实施的项目;
(六)"小组团"式援藏团队亟需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
(七)创新性、有效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藏医新技术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机构因突发情况亟需开展的新项目、新技术;
(八)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有必要优先审核的。
前置条件表述:"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直接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提交材料,同步抄送所在地(市)医疗保障局,不受申报时间限制,并简化审核流程"
E3.3 湖南——6 类(湘医保发〔2025〕19号 第十五条,✅原文)
(一)优化重大疾病、罕见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
(二)来源于古代经典、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技术;
(三)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从输出医院重点引进,我省无相应价格项目的;
(四)配合落实国家和省重点改革和创新有关任务,相关政策已经明确的;
(五)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对于疫情疾病诊断救治急需的新医疗技术;
(六)2022 年以来,已有 3 个以上省份实施,具有重大创新价值且性价比较高的项目。
后置:"(第十六条)对符合绿色通道申报要求的项目,适当简化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程序和要求,及时受理、快速审核、专项报批。其中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情形结束后有必要常规开展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报。"
E3.4 北京——2 类(优先评审)+ 5 类(试行期内提前纳入统一定价)
(A)优先评审 2 类(京医保发〔2023〕16号 一(三),✅原文):
"为促进创新医疗技术及时应用于临床,①2022 年以来,已在 2 个及以上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审批通过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或②由药监部门审批的医疗器械产生的新医疗技术、新医疗活动,且不属于国家及本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类、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向市医保局提出优先评审论证书面申请(以下简称'优先评审'),并补充提交外省市医疗保障部门批准设立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相关文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说明书等佐证资料。"
(B)试行期未满也可提前纳入统一定价与医保支付的 5 类(京医保发〔2022〕5号 三(三),✅原文;申请表 = 该文件附件5):
- 在重大疾病、罕见病诊疗手段或诊疗效果方面填补空白的,或相关管理部门特批加速应用的医疗新技术转化为诊疗服务的项目;
- 来源于古代经典、至今仍广泛使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转化为诊疗服务的项目;
- 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对于疫情疾病诊断救治急需的新医疗技术转化为诊疗服务的项目;
- 属于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及创新医疗器械的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为诊疗服务的项目;
- 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有必要优先评估论证的项目。
E4. 预立项制度(医保发〔2026〕23号)在医院侧的可操作性
E4.1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申报表(模板)》——逐字段抄录(✅附附件原件)
附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申报表(模板)
表头填写项
- 申报医院: _
- □国家医学中心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所在医院
(注:请据实在"□"内画"√",申报医院满足多种条件,可同时填报)
- 申报科室: _
-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其他
(注: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内画"√",申报科室满足多种条件的,可同时填报)
- 申报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 申报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1. 基本信息
- £新技术(含生物医学新技术) £新设备 £新耗材
2. 合规性信息(四选,每项标注"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已进入临床研究(注: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已进入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申请受理(注: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已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注: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已进入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注: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 创新性信息
- □尚无其他国家或地区设立该价格项目
- □已有其他国家或地区设立该价格项目
(其他国家或地区已设立项目的,请提供当地价格以及根据汇率、购买力平价换算后的价格)
- 3.1 操作过程(填写规则逐字:国家或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已发布技术规范的,按技术规范表述;未发布技术规范,已发表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的,按临床指南或专家共识表述;以上均不符合的,由申报医院按照临床实践表述)
- 3.2 服务产出(项目的主要作用、预期效果、适用范围等,表述要求同"项目操作过程"一栏)
- 3.3 同类项目比较:□尚无功能产出类似的价格项目,填补临床空白 □已存在功能产出类似的价格项目,属于技术改良创新
- 填写模板:"同类项目:项目名称;应用历史、普及程度等;现有价格项目和申报项目的替代关系、临床实践优先关系的专家共识等;申报项目有文献数据支持的临床优势。"
- 3.4 预估使用情况:"申报医院预期价格水平,以及预估本院、本地区使用量。"
- 4.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价格预立项相关的背景信息)
E4.2 医院侧的实际操作路径(文件明确的 vs 未明确的)
| 环节 | 文件怎么规定 | 文号·条款 |
|---|---|---|
| 谁能递 | "价格预立项由 1 家三级医院牵头直接向省级医保部门申报" | 医保发〔2026〕23号 三 |
| 递什么 | "提交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申报表(样式附后)和相关证据资料" | 同上 |
| 什么时点可以递 | "各省级医保部门在医疗领域新技术获准进入临床研究(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申请被卫生健康部门受理)、新产品获准进入药监部门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之日起,至正式获批临床应用前,可依申请开展价格预立项工作" | 同上 一 |
| 递到哪 | "向省级医保部门申报"(具体司局/窗口未明确) | 同上 三 |
| 重复申报 | "同一技术或产品首家申报后其他医疗机构无需重复申报,各省级医保部门不重复受理" | 同上 三 |
| 资料不足怎么办 | "申报资料不足的,省级医保部门应一次性提出补充完善意见" | 同上 三 |
| 省级怎么走 | 流程:医疗机构申报 → 省级医保部门受理 → 国家医保局指导 → 省级医保部门作出结论;"省级医保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初步办理意见,并履行重要事项报告" | 同上 三 |
| 结论三种 | "符合要求的,予以预立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预立项并作出说明;经济性等证据不足的,申报单位和相关方面作出预期价格承诺后,可予预立项" | 同上 三 |
| 有没有时限 | ❌ 文件只写"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初步办理意见"——未给出具体数字 | 同上 三 |
| 成果转化三条 | ①价格项目新增(绿色通道快速新增;已完成高质量医保综合价值评价的优先办理;"一省立项、全国跟进")②附条件新增③价格项目兼容 | 同上 四 |
| 医院后续义务 | 附条件新增的,"申请预立项的医疗机构应在承诺期限内开展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 | 同上 四(二) |
| 对企业的连带要求 | 设备折旧或耗材费用占比 >60%,或耗材价格 >5000 元 的,须报告出厂价格和价格构成信息;企业须作价格书面承诺 | 同上 五 |
| 常态化沟通 | "各省级医保部门应建立与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加强创新技术的早期识别";"鼓励申报单位在技术概念验证、实验室产品、临床研究等阶段,同步嵌入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计划,必要时由省级医保部门给予指导" | 同上 六 |
E4.3 地方实施细则出来了吗?
截至 2026-09-20 检索:❌ 未找到任何省级"价格预立项"实施细则或受理通知(含申报窗口、时限、承办处室)。
已检索并确认只有"转载国家政策 / 政策解读 / 座谈会报道"的省级站点(无操作细则):
- 云南省医保局(ybj.yn.gov.cn index.php?c=show&id=6470):仅转载国家政策解读
- 西安市医保局(ybj.xa.gov.cn zcfg/zcjd/2099683787637039105.html):仅转载国家政策解读
- 黑龙江省医保局(ybj.hlj.gov.cn c105382/202609/c00_31976133.shtml):《国家医保局召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工作座谈会》(2026-09-14 座谈,无受理细则)
- 昆明市医保局(ybj.km.gov.cn):仅政策转载
检索词:"价格预立项" 申报 省 医保局 通知 受理、预立项 医疗服务价格 省级医保局 实施细则 2026、预立项申报表 提交 省级医保部门 窗口 时限。
可操作的替代做法(本文件建议,非原文):走 E3 各省级文件末尾/官网公布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联系人邮箱(湖南 hnyyzbcg@163.com、广东 ybj_jgzc@gd.gov.cn、北京 jgzc@ybj.beijing.gov.cn),先书面问询本省预立项的承办处室与受理方式——同时这正好落进"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政策要求里。
时限汇总总表(逐省·附文号条款)
T1. 路径 A(新增价格项目)
| 时限项 | 广东 | 深圳(实施) | 湖南 | 西藏 | 北京 | 江苏 | 山东 |
|---|---|---|---|---|---|---|---|
| 受理窗口 | 原则上每年一次(第九条) | 2025:9/5–9/17;2024:即日起–9/18 | 每年二季度集中受理(第七条) |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1–20 日(四(三)) | 每季度前 10 个工作日(一(二)) | 创新项目随时受理(二) | 未定节奏;绿色通道可随时(第二十一条) |
| 补充材料 | — | 退回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予受理(五) | 指导 5 个工作日内补充,无法补齐不予受理(第九条) | — | — | — | 5 个工作日内补充,无法补齐不予受理(第十三条) |
| 审核完成 | — | — | — | — | — | 受理后 2 个月内完成(四) | — |
| 公示期 | 挂网公示 7 个工作日(第十三条;转归亦 7 个工作日,第十八条) | — | 向社会公示后发文执行(第十四、十九条) | — | — | 国家医保局同意后予以公示公布(四) | — |
| 专家论证门槛 | ≥7 人奇数,2/3 同意(第十二条) | 同广省 | 专业 + 综合两级(第十条) | — | — | — | 2/3 以上同意(第十五条) |
| 试行期 | 2 年;病例极少可延长 2 年(第十四条) | 同广省 | 2 年(二级及以上) | — | 原则上不超过 2 年;顺延 2 年(仅可顺延 1 次) | 不少于 2 年 | 1 年或 2 年 |
| 顺延/延期申请时点 | 由市局提申请,经省局确认(第十四条) | 同广省 | — | — | ①京医保发〔2022〕5号 三(一):试行期满前 3 个月提出书面延期申请(附件4)②京医保发〔2023〕16号 二:试行期满至少 1 个月前(条件:试行期间开展不足 100 例,或专家对统一定价条件有不同意见)(附件6) | — | — |
| 转归启动时点 | 试行期结束的 9 个月前(第十六条) | 同广省 | 试行期满前 6 个月(第十九条) | — | 试行期满前(以首家医疗机构获批时间计算)(京医保发〔2022〕5号 三(二)) | 试行期满 6 个月前由原申报单位提出(七) | 试行期满后组织专家评审 |
| 转归表决门槛 | 2/3 及以上专家建议保留(第十七条) | 同广省 | — | — | — | — | — |
| 未转归后果 | 试行期满后自动废止(第十九条) | 同广省 | 未通过转归的项目,试行期满后废止;但医保部门仍未发布转归文件时医疗机构可继续试行(第十九条) | — | — | 期满未完成转归且未同意继续试行的,停止实施(七) | 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
| 监测报告 | — | — | — | — | 每年 1 月和 7 月底前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监测表》(京医保发〔2022〕5号 四(一);京医保发〔2023〕16号 三) | 每年 1 月 15 日和 7 月 15 日前报省医保局(七) | — |
| 不予立项后限制 | — | — | 一年内不重复受理(第十八条相关) | — | — | — | 一年内不得重复申报(第十九条) |
| 申报资格停权 | — | 申报质量差、通过率低的通报(七) | 报 3 个以上且通过率 <1/3 → 暂停 1 年;虚假资料 → 暂停 2 年 | 虚假资料 → 两年内不受理 | 资料不真实 → 取消资格 1 年;未按要求报告 → 整改到位前暂缓接受备案/申报/调价建议 | 资料虚假 → 两年内禁止申报创新医疗项目 | 通过率 <50% → 暂停 1 年;虚假资料 → 2 年内不受理 + 通报 |
T2. 路径 B(特例单议)
| 地区 | 申报时限 | 补充材料 | 评审完成 | 结果告知 | 申诉/复审 | 拨付 |
|---|---|---|---|---|---|---|
| 河北(冀医保规〔2026〕3号) | 月度结算结束后 2 个月内(不含结算当月),随时可申报;逾期"一事一议"报省 | — | 初审 5 个工作日 | — | 申诉 5 个工作日;复审 5 个工作日(复审结论不再申诉) | 已推行"按月拨付" |
| 山东(鲁医保发〔2025〕1号) | 评审周期最后一个月结算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 | — | 申报截止后 15 个工作日内 | — | 争议 5 个工作日内提出;经办机构每季度组织一次专家复审 | — |
| 辽宁(辽宁办法) | 每季度第 2 个月 10 日前完成上季度申报 | — | 申报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 | — | 复审异议 5 个工作日内申请争议裁决 | — |
| 北京(京医保发〔2025〕16号) | 患者结算之日起 1 个月内;次年 1 个月内完成上年度全部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收到通知 5 个工作日内,逾期视为放弃 | 按月或季度开展 | 隔月月底前反馈上一周期结果 | 复审 5 个工作日内申请(市级组织) | 总额预付机构按项目补支记账;预算管理据实支付 |
| 湖北(鄂医保发文件) | 按季度逐例提交 | 5 个工作日内 | 每季度评审一次,下一季度第二个月初前完成;年度清算前必须完成本年度全部评审 | — | 未明确 | — |
| 黄山(黄医保〔2025〕8号) | 3 月 7 日前 | 5 个工作日内 | 初审 10 个工作日 + 专家评审 20 个工作日 | 5 个工作日内告知 | 书面争议意见 5 个工作日内 | — |
| 全国 | 月度 49 个统筹区(12.4%)、季度 299 个(75.9%) | — | — | — | — | 单议完成次月拨付 102 个(25.9%);年度清算时拨付 285 个(72.3%) |
T3. 路径 D(结算方式)
| 项目 | 时限/生效时点 | 出处 |
|---|---|---|
| 北京除外支付 | 除外范围内未来三年有效;每年年终统一据实结算;未在规定时限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 京医保中心发〔2022〕30号 |
| 天津 DRG 除外支付 | 2025-05-13 起试行(媒体转述试行 2 年) | 天津市医保局通知(试行) |
| 兰州日间放疗 | 2026-06-03 起;一个治疗疗程视同一次普通住院结算;起付标准按住院起付标准的 50%;不得收护理费和床位费 | 兰州市通知 |
| 湖南门诊放化疗 | 依申请纳入协议管理;可不纳入 DRG/DIP,执行按项目付费 | 湘医保发〔2024〕9号 第二十二条 |
| 山东放疗类项目 | 2026-04-01 起全省放射治疗类 15 项规范整合,射波刀纳入医保支付 | 鲁医保发〔2025〕39号 |
| 深圳放疗类价格 | 2026-03-30 起执行(深医保发〔2026〕3号) | 深医保发〔2026〕3号 |
| 北京特例单议办法 | 2025-12-01 起试行 | 京医保发〔2025〕16号 第二十条 |
T4. 路径 E(新通道)
| 项目 | 时限 |
|---|---|
| 预立项:可申报起止时点 | 新技术:获准进入临床研究之日起(生物医学新技术:申请被卫健部门受理之日起);新产品:获准进入药监部门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之日起 —— 至正式获批临床应用前(医保发〔2026〕23号 一) |
| 预立项:省级办理时限 | ❌ 未给出具体天数,仅"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初步办理意见"(同上 三) |
| 预立项:附条件新增的承诺期限 | "在承诺期限内开展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未给数字,由承诺约定)(同上 四(二)) |
| 预立项:全国汇总通报 | "省级医保部门受理预立项申报后,国家医保局定期汇总通报办理进展"(同上 三) |
| 广东附条件新增 | 转归时须提交收录在专业期刊的基于真实世界研究的评估报告(无独立时限,随试行期) |
| 湖南附条件新增 | 试行期内未达成承诺的可终止;试行期2 年(随第十八条) |
| 北京优先评审(绿色通道) | 不受时间限制,随时提出书面申请(京医保发〔2023〕16号 一(三)) |
| 广东/西藏/湖南绿色通道 | 不受申报时间限制(广东第八条、西藏五、湖南第十五条) |
| 江苏创新医疗项目 | 随时受理;审核 受理后 2 个月内完成(苏医保发〔2023〕53号 二、四) |
❌ 未找到清单(含已检索关键词)
| # | 未找到的内容 | 已检索的关键词 | 已检索的站点 |
|---|---|---|---|
| 1 | 湖南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表》《信息资料汇总表》的官方附件字段 | 湖南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申请表 附件、湘医保发〔2025〕19号 附件 |
ybj.hunan.gov.cn(正文页无附件链接) |
| 2 | 山东《新增项目申报书》的官方附件字段 | 山东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申报书 附件 成本测算表 鲁医保发2022 35号 |
ybj.shandong.gov.cn(鲁医保发〔2022〕35号 PDF 无附件表单,正文仅列材料名) |
| 3 | 黄山市《特例单议病例评审(复审)表》字段 | 直接下载 xlsx | ylbz.huangshan.gov.cn(该站对附件返回 412;fetch_smart.py 三通道全部失败)。文件 URL 已知:https://ylbz.huangshan.gov.cn/group1/M00/1D/0F/wKiM92fFEjGAJkfIAAApeeiWlic76.xlsx |
| 4 | 省级《特例单议申报表/申报书》的官方制式与必填字段(河北/山东/辽宁/福建/广东) | 特例单议 申报表 附件 样式、特例单议申报书 填报 表 医保局 附件、河北 特例单议 申报 附件 |
ylbzj.hebei.gov.cn、ybj.shandong.gov.cn、ybj.ln.gov.cn、ybj.fujian.gov.cn、hsa.gd.gov.cn |
| 5 | 官方"向医保部门询问收费口径"的函件样式(政策咨询函/价格认定申请) |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咨询函 医疗机构 向医保局 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适用口径 咨询 医保局 答复 |
nhsa.gov.cn、各省医保局、百度/知乎 |
| 6 | "价格项目适用争议(内涵争议/兼容性认定争议)"的专门申诉/裁决程序 |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计价纠纷 申诉 争议 处理机制、价格项目适用争议 处理机制、医疗机构 新增价格项目 被驳回 复议 |
各省医保局、nhsa.gov.cn |
| 7 | 浙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与"价值评估报告"官方格式/指标表 | 浙江省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管理办法 价值评估报告、浙医保联发 新增项目 价值评估 |
ybj.zj.gov.cn(仅取到 浙医保联发〔2021〕11号 价格公布文件) |
| 8 | 广东"附条件新增"的申请表/承诺书格式 | 附条件新增 价格项目 承诺 申请书 广东、附条件新增立项 申请表 |
hsa.gd.gov.cn、各市转载页 |
| 9 | 任何省级"价格预立项"实施细则/受理通知(窗口、时限、承办处室) | "价格预立项" 申报 省 医保局 通知 受理、预立项 医疗服务价格 省级医保局 实施细则 2026、预立项申报表 提交 省级医保部门 窗口 时限 |
ybj.yn.gov.cn、ybj.xa.gov.cn、ybj.hlj.gov.cn、ybj.km.gov.cn、nhsa.gov.cn(全部为政策转载/座谈会报道,无操作细则) |
| 10 | 江苏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处的对外咨询电话/邮箱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 咨询电话 医疗机构 价格政策 |
ybj.jiangsu.gov.cn("联系我们"页 404) |
| 11 | 广东省医保局"联系我们"页的具体电话 | 直接抓取 | hsa.gd.gov.cn/zwgk/lxwm/index.html → 404。可用替代:hg_ jgzc@gd.gov.cn 邮箱(来自深圳通知)、12345 |
| 12 | 放疗类项目走特例单议并获得通过的公开案例(延续 11_特例单议与支付层路径.md 的检索结论,本次复查仍未找到) |
放疗 特例单议 通过 案例 |
同 11 号文件 |
参考文件清单(本次新取得,✅= 已下载到本地或已解析)
| # | 文件 | 位置 / 链接 | 状态 |
|---|---|---|---|
| 1 | 粤医保规〔2024〕2号 全文 + 附件1/2/3(扫描件) | https://www.jiangmen.gov.cn/attachment/0/302/302464/3081407.pdf → OCR 文本 |
✅ 29 页 OCR 完成 |
| 2 | 深圳市 2025 年申报通知 + 申报材料模板 zip | https://hsa.sz.gov.cn/fzlm/znts/cnyc/content/post_12363259.html;zip:https://hsa.sz.gov.cn/attachment/1/1622/1622459/12363259.zip |
✅ 解包完成(5 个表单文件) |
| 3 | 深圳市 2024 年申报通知 + 模板 zip | https://hsa.sz.gov.cn/fzlm/sycs/xwzx/tzgg/content/post_11566194.html |
✅ |
| 4 | 藏医保办〔2024〕21号 全文 + 附件1/2 | https://ylbzj.xizang.gov.cn/zwgk/zcwj/202409/P020240914469433445959.pdf |
✅ 有文字层 |
| 5 | 京医保发〔2022〕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暂行)》+ 附件1–6(docx) | https://ybj.beijing.gov.cn/zwgk/2024zcwj/202406/t20240618_3718978.html;附件1–6:W020240618376131494644.docx、W020240618376131611614.docx、W020240618376131706779.docx、W020240618376131866435.docx、W020240618376132021132.docx、W020240618376132182401.docx |
✅ |
| 6 | 京医保发〔2023〕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及管理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附件1–7(wps) | https://ybj.beijing.gov.cn/zwgk/2024zcwj/202406/t20240620_3721820.html;附件1–7:W020240620351565464390.wps … W020240620351566001624.wps = 附件7 监测表 |
✅ 全部 7 件已解析 |
| 7 | 苏医保发〔2023〕53号 + 附件1–3(PDF) | http://ybj.jiangsu.gov.cn/art/2023/11/15/art_74038_11078900.html |
✅ |
| 8 | 京医保发〔2025〕16号《北京市按病组(DRG)付费特例单议管理办法(试行)》 | https://ybj.beijing.gov.cn/zwgk/2024zcwj/202511/t20251126_4306267.html |
✅ 全文 |
| 9 | 鲁医保发〔2025〕1号《山东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特例单议实施办法》 | http://ybj.shandong.gov.cn/art/2025/1/8/art_160747_10315090.html |
✅(既有研究) |
| 10 | 鄂医保发 湖北特例单议办法(PDF) | https://ybj.hubei.gov.cn/zfxxgk/zc/gfwj/202411/P020241113393376976244.pdf |
✅ 有文字层 |
| 11 | 黄医保〔2025〕8号 黄山市 DIP 特例单议通知 | https://ylbz.huangshan.gov.cn/zwgk/public/6615779/11733249.html |
✅ 正文;附件 xlsx 被 412 拦截 |
| 12 | 医保发〔2026〕23号 +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申报表(模板)》 | https://www.nhsa.gov.cn/art/2026/9/15/art_53_22142.html |
✅ 附件 wps 已转文本 |
| 13 | 鲁医保发〔2022〕35号《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 | ybj.shandong.gov.cn(downfile.jsp PDF) |
✅ 有文字层;无附件表单 |
| 14 | 湘医保发〔2025〕19号 全文 | https://ybj.hunan.gov.cn/ybj/first113541/firstF/f2113606/202507/t20250708_33733152.html |
✅ |
| 15 | 深医保发〔2026〕3号 + 政策解读 | https://hsa.sz.gov.cn/.../content/post_12692039.html |
✅ |
| 16 | 《立项指南解读辅导(第13期)》 | https://ybj.wenzhou.gov.cn/col/col1659510/art/2026/art_ed7afed684684891af3ccba1fe20db3f.html |
✅ |
| 17 | 北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 https://ybj.beijing.gov.cn/2020_zwfw/2020_cjwt/202002/t20200217_1644113.html |
✅ |
| 18 | 重庆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表/成本测算表/定价申请表(PDF) | https://ylbzj.cq.gov.cn/zwgk_535/zfxxgkml/zcwj_291934/gfxwj/202101/W020210128556484198252.pdf |
✅ |
⚠️ 附:对既有研究文件的一处链接勘误
本报告在抓取北京两份文件时,核对了 HTTP 返回页面的 <title> 与页面元数据"发文字号"字段,确认:
| 实际 URL | 实际文号与文件名 |
|---|---|
https://ybj.beijing.gov.cn/zwgk/2024zcwj/202406/t20240618_3718978.html |
京医保发〔2022〕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暂行)》 |
https://ybj.beijing.gov.cn/zwgk/2024zcwj/202406/t20240620_3721820.html |
京医保发〔2023〕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及管理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
既有文件 12_新增价格项目申报程序.md 第 546–547 行的两条链接写反了,建议一并修正。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整申报程序与省级办法原文要点
研究日期:2026-09-20
立场:站在医院(设备使用方)物价科/医保办角度,回答"我们想给一台新技术/新设备申请一个价格项目,具体怎么走"。
全文所有条文均为原文逐字引用(标 ✅ 者已取得官方原文全文;标 ⚠️ 者仅取得文件名/文号/公示数据,未取得逐字文本)。
凡未检索到的,一律写"未找到",不做推测。
第 1 节|可执行程序清单(给医院物价科直接用)
0. 先做三件事(决定要不要报、按哪条路报)
| 步骤 | 动作 | 判断 |
|---|---|---|
| 0.1 | 查映射关系表 | 湖南省医保局明确"将对国家卫健委技术规范已经包含的、既往各省已有立项的、我省既往已有的等项目全部进行映射,映射关系供医疗机构参考,对于映射表已明确的项目,医疗机构可以直接使用"。先查映射表,能直接用就不必报。 |
| 0.2 | 走"现有项目兼容"还是"新增" | 见第 3 节。若现有项目服务产出能覆盖 → 走兼容,不报新增(报新增会被直接驳回,见第 2 节广东第十条第七款)。 |
| 0.3 | 确认技术准入前置条件 | 北京:"属于国家及本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限制类医疗新技术(或其他规定的情形),须按规定履行完成医疗技术备案或准入相关程序后再向市医保局提交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 广东:"属限制类医疗技术的,还须提供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备案的材料"。 |
1. 申报主体
| 层级 | 规则 | 来源 |
|---|---|---|
| 医院(法人) | 全国通行:申报主体是医疗机构,不是厂商、不是学会。 西藏最直白——"申报主体为公立医疗机构(含部队医院)。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以法人身份申报医疗服务项目,以医院科室等非法人机构、企业或个人名义等申报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不予受理。" | 藏医保办〔2024〕21号 ✅ |
| 主体资格 | 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广东、深圳、山东);湖南/西藏已扩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含部队医院)" | 粤医保规〔2024〕2号 ✅、湘医保发〔2025〕19号 ✅ |
| 厂商角色 | 厂商不能作为申报主体,但必须出文件:广东明文要求"设备耗材费用占比较高的项目,需提交生产企业出具的采购或拟采购价格特别说明、采购发票复印件";山东要求提交"产品专利、发明证书" | 粤医保规〔2024〕2号 ✅ |
2. 受理层级(统筹地区 vs 省级)
全国统一逻辑:医疗机构 → 市级医保局受理初审 → 省级医保局审核公布 → 报国家医保局同意 → 全省执行。
| 省 | 受理分工 | 原文 |
|---|---|---|
| 广东 | 属地管理,市级受理初审 |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实行属地管理,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按医疗机构提交材料、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受理并初审、省医疗保障局审核公布的程序开展" |
| 山东 | 分级申报 | "驻济省(部)属(含军队)医疗机构向省医疗保障局申报新增项目,其他医疗机构向所在市医疗保障局申报新增项目";"市医疗保障局……经集体审议后同意立项的新增项目,报省医疗保障局核准" |
| 湖南 | 分级申报 | "在长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直接向省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其他医疗机构向所在市州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 |
| 西藏 | 属地初审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地(市)医保局初审申报材料,并出具审核意见后统一报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级公立医疗机构直接向自治区医保局申报" |
| 北京 | 省级直收 | "市医保局负责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直接报市医保局价格招采处 |
| 江苏(创新通道) | 省级直收 | "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对医疗机构申报的创新医疗项目随时受理" |
对放疗设备的含义:省属/部属医院可直接报省局(快),市属医院必须先过市级初审(多一道)。深圳作为计划单列市,由深圳市医保局受理本市申报(深圳 2025 年通知即为市级受理通知)。
3. 时间窗口:集中受理 or 随报随受理?
两种制度在全国并存,这是医院最需要先搞清的一条。
| 类型 | 省份 | 时限原文 |
|---|---|---|
| 一年/半年一次集中受理 | 广东 |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及省医疗保障局……原则上每年启动一次审核工作,如遇紧急疫情等特殊情况,随时进行审核" |
| 湖南 | "新增项目实行分级申报,每年二季度集中受理" | |
| 西藏 | "自治区医保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1-20 日集中受理新增申报资料" | |
| 每季度固定窗口 | 北京 | "各有关医疗机构可在每季度前 10 个工作日,向市医保局提交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 |
| 随报随受理 | 江苏(创新医疗项目) | "对医疗机构申报的创新医疗项目随时受理" |
| 绿色通道(不受时间限制) | 广东/山东/西藏/北京 | 广东:"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意新增,且外省已实施的项目"等 6 类;北京:"2022 年以来,已在 2 个及以上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审批通过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或由药监部门审批的医疗器械产生的新医疗技术、新医疗活动……医疗机构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向市医保局提出优先评审论证书面申请" |
实操提示:如果错过了本省集中受理窗口,最快路径不是等明年,而是走"已有 2 个以上省份批准"的绿色通道(北京、湖南、广东均有此条)。所以策略上:先在某个省的窗口期报,拿到批文,再回本省走绿色通道。
4. 申报材料清单(合并各省要求,逐项列出)
广东给的是装订顺序表(12 项,其中"必须提供"8 项),是最规范的版本,可直接照抄做院内清单。
A. 表格类(各省必交)
1.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申报书》——含项目名称、编码、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拟定价格、预期服务量、其他省市价格、临床意义、质量标准(广东在"质量标准"栏明确:涉及使用医用设备的应写明产品标准编号)
2. 《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资料》/《信息资料汇总表》
3. 《成本测算表》
4.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会议纪要》/院内审核论证同意新增的材料(山东、西藏、北京要求院长办公会议纪要 + 院长签字)
B. 成本与价格类(必交,是评审重头)
5. 成本测算表 + 测算依据(人力、材料、设备折旧、水电、管理费分摊五大块,广东给公式)
6. 价值评估报告(广东独创,20 项三级指标:临床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
7. 项目预期价格较高的特别说明(分报告形式)——广东触发线有 4 条:
- 非手术项目,预期价格 5000 元以上的
- 导航、定位等手术/检查/治疗辅助操作项目,预期价格达到或超过手术/检查/治疗价格的
- 现有价格项目的加收事项,加收幅度超过 100% 或加价金额 3000 元以上的
- 价格预期高于相同功能相同诊疗目的的现行项目价格,价差幅度 1 倍以上或价差金额 3000 元以上的
8. 设备耗材费用占比高的特别说明——广东 3.3 条款触发线:
- 设备维护和折旧成本 ≥2000 元/项,且占项目预期价格比重 ≥40%
- 项目内一次性/专机专用耗材单产品采购价 ≥3000 元/件,且平均费用占比 ≥40%
- 项目外一次性/专机专用耗材单产品 ≥3000 元/件,且平均费用占预期费用 ≥40%
- 触发后须附医疗机构采购发票副本 + 生产企业出厂发票副本,并由生产企业出具独立正式书面说明
C. 技术准入与合规类
9. 卫生技术规范确认材料(属限制类医疗技术的,须提供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备案的材料)
10. 项目伦理审查结论(涉及医疗新技术的)
11. 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 / 临床指南 / 专家共识;无法提供的须提交情况说明
12. 涉及试剂、耗材、设备等医用产品的:药监部门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购买发票复印件
13. 涉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材料,并注明设备资金来源(甲类由国家卫健委、乙类由省级卫健委配置管理)
D. 临床证据类(江苏最严)
14. 临床试用报告——江苏要求"申报单位需提供临床试用期间不少于 3 份典型病例病案资料(含病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病案号、病案首页复印件等)"
15. 专家论证审核报告——"包括创新医疗项目的技术原理、操作过程、功能产出、适用范围等,比较现有同类项目在技术特点、创新程度、资源消耗和服务产出效益等方面的替代性分析"
E. 外省市佐证(各省都鼓励)
16. 其他省(市)已公布立项的,提供立项文件;已公布价格的,注明省份、文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参考价格
F. 费用监测(获批后义务)
17. 北京:《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监测表》,每年 1 月和 7 月底前报半年度临床使用情况、诊疗人次、价格水平、存在问题
5. 院内程序(北京写得最完整,可作院内模板)
北京原文:
"医疗机构申报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经临床科室提出,医务部门、物价管理部门审核,专家审议,主管院领导审批,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至市医保局。"
这就是医院物价科要跑的内部签字链:临床科室 → 医务处 → 物价科 → 院内专家 → 主管院领导 → 院长办公会。 缺任何一环,报上去的正式书面报告都缺签字材料。
6. 评审程序与时限
| 环节 | 内容 | 时限原文 |
|---|---|---|
| 受理/初审 | 市局受理。退回情形:申报项目与现有项目基本相同、明显不符合立项条件、资料不完备不规范 | "申报资料不完备、不规范的,指导医疗机构 5 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医疗机构无法补齐材料的,不予受理"(山东、湖南) |
| 对照审核 | 规范项目要素;山东允许省局直接调整不必退回:"医疗机构按新增项目申报,实际应按计价说明处理的,省医疗保障局可以直接调整,无需退回医疗机构重新申报" | — |
| 专家论证 | 广东:专家不少于 7 人的奇数,含医疗、医务、价格(收费)及医保领域;"凡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建议立项的项目视为通过专家论证";必要时可开展项目答辩。山东:同 2/3 门槛,专家须签无利益冲突声明+保密廉政承诺书 | 江苏:"项目审核工作于受理后 2 个月内完成" |
| 征求意见 | 征求省卫健委(湖南还含财政、市场监管)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湖南、广东、山东"服务人群广、费用影响大或道德风险高"的才公开) | — |
| 公示 | 广东/湖北:"挂网公示 7 个工作日";湖北实际执行为 5 个工作日 | 广东 7 个工作日 |
| 集体审议 | 省局组织集体审议确定是否同意立项 | — |
| 报国家局 | "同意立项的新增项目,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同意",经同意后在全省执行 | — |
| 公开发布 | 省局发文 + 官网公布 + 同步维护到国家医保局指定信息平台 | — |
| 全程耗时(参考) | 湖北公开的三次评审均为"某月组织开展评审 → 约 1-2 个月后公示评审结果"(如 2024 年 6-7 月评审 → 2024-09-02 公示) | ⚠️ 推断自公示时间 |
7. 时限与"试行期"
| 项目 | 各省口径 | 含义 |
|---|---|---|
| 试行期长度 | 广东 2 年(可延长 2 年);湖南 2 年;北京 ≤2 年(可顺延 2 年,仅可顺延 1 次);江苏 不少于 2 年;山东 1 年或 2 年 | 试行期内由医院自主定价 |
| 试行期定价权 | 医院自主制定试行价格,须报医保部门备案 | 广东:"医疗机构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试行价格,并报所在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部门备案";山东:"新增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 1 年或 2 年,试行价格水平应与医疗机构等级、专业地位、功能定位等相匹配。公立医疗机构应在项目开展前,将试行价格及期限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报医疗保障部门备案" |
| 湖南特有约束 | "原则上在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试行 2 年……在公布的试行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试行价格" | 湖南是"限价内自主",不是完全自主 |
| 深圳/广东特例 | 广东允许延长:"因病例极少没有服务量等特殊原因的项目,理由清晰充分的,由原提交项目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经省医疗保障局确认后可延长试行两年" | 对放疗这类低例数项目很关键 |
8. 试行期满 → 转正式("转归")
| 省 | 转归启动时点 | 转归规则原文 |
|---|---|---|
| 广东 | 试行期结束的 9 个月前 | "试行期结束的 9 个月前,原提交项目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本辖区医疗机构实施情况提出项目转归申请……经临床证明达到预期诊疗效果、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诊疗范围的,申请纳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于疗效好且符合市场调节价准入条件的,申请纳入市场调节价项目。上述条件均不符合的项目,不予转归";"未申请转归或未通过转归的项目,试行期满后自动废止" |
| 湖南 | 试行期满前 6 个月 | "试行期满前 6 个月,省医疗保障局应组织开展试行项目转归论证评估工作……按照'执行政府指导价项目'和'市场调节价项目'2 个价格类型提出价格意见和转归意见。对通过转归论证的项目,经完善项目要素并向社会公示后发文执行。未通过转归的项目,试行期满后废止。项目试行期满时,如医保部门仍未发布转归文件,医疗机构可继续试行" |
| 江苏 | 试行期满 6 个月前 | "试行期满 6 个月前,由原申报单位提出项目转归申请……试行期满未完成转归工作,且以上部门未同意继续试行的,则停止实施该项目" |
| 北京 | 试行期满前(以首家医疗机构获批时间计算) |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期满前(以首家医疗机构获批时间计算),市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项目备案价格、实际开展情况、项目间比价关系、各方意见建议以及外省市价格等因素,及时开展政府定价及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研究。对于继续保留的项目,市医保局将制定统一价格并明确医保支付政策,医疗机构无需再继续履行价格备案程序" |
| 山东 | 试行期满后 | "试行期满后,由省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是否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评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由省、市医疗保障局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正式价格。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 |
转归的表决规则(广东):专家独立出具"建议保留"或"不建议保留","凡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建议保留的项目视为通过转归论证"。
转正表决(四川):四川 2023 年文件"试行期结束前 6 个月,省医疗保障局收集附件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公立医疗机构试行情况及意见建议,履行项目转归工作流程后正式发布"。
9. 定价方法:成本加成?参考同类?价值定价?
三层结构,医院要同时准备三套材料:
-
成本加成(基础) —— 医院必须提交成本测算表。广东的成本测算表结构可直接照抄:
- 一、劳务支出(技术员/护士/医师:人数 × 工时 × 小时工资福利额)
- 二、材料消耗支出(卫生材料 / 低值易耗品 / 试剂 / 水电燃料)
- 三、固定资产折旧(医疗仪器设备:原值 ÷ 使用年限 ÷ 12 ÷ 22 ÷ 8 × 设备使用时间;房屋;其他)
- 四、管理费及其他(管理费分摊 =(劳务 + 材料 + 折旧)× 管理费用率)
- 五、项目成本合计
- 关键公益条款:"新增项目使用社会捐赠和使用政府性资金购买的大型检查治疗设备时,测算项目成本应按公益性原则扣除设备折旧、投资回报、还本付息等费用"
- 小时工资公式:"【上年度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医院收入费用表(国卫财03-2表)'中的'业务活动费用'项下的'其他经费'中的'工资福利费用'除以该年平均在册医务人员总人数】÷(12个月×22天×8小时)" -
参考同类(比价) —— 广东材料要求填"同类项目比较":列明同类项目名称、应用历史、普及程度、平均价格、替代关系与临床实践优先关系的专家共识、拟新增项目的文献数据支持的临床优势、量化的经济性优势。北京/西藏/江苏均要求"与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相近的项目比价关系"。
-
价值定价(递进) —— 广东独创 20 项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分三级:
- 临床价值(安全性:不良事件率、低风险/中风险死亡率、是否无创或微创、医护人员安全性(如辐射、毒性减少)、操作失误率、感染率、项目规范程度;有效性:项目应用效果、同类项目疗效差异、医护人员可接受程度)
- 社会价值(资源效益、服务效益、推广效益、不可替代性)
- 经济价值(项目价格水平、费用消耗、平均住院日、经济学评价——成本效益/成本效果分析、患者可负担性、医保可负担性)
对医院的实际含义:定价方法不是"成本×加成率"。省局定的是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医院在试行期内自主定价但要在限价内,且必须用"不增加患者负担、经济性有优势"的证据来支撑。
第 2 节|省级办法原文要点对照表(⚠️「不予受理的情形」逐字引用)
2.1 六份省级办法总览
| 省 | 文号 | 施行日 | 有效期 | 受理节奏 | 试行期 |
|---|---|---|---|---|---|
| 广东 ✅ | 粤医保规〔2024〕2号 | 2024-05-01 | 5 年(废止粤医保规〔2020〕5号) | 原则上每年启动一次审核 | 2 年(可延长 2 年) |
| 山东 ✅ | 鲁医保发〔2022〕35号 | 2022-12-20 | 至 2027-12-19 | 未在办法中定死节奏 | 1 年或 2 年 |
| 湖南 ✅ | 湘医保发〔2025〕19号 | 2025-08-01 | 5 年 | 每年二季度集中受理 | 2 年 |
| 西藏 ✅ | 藏医保办〔2024〕21号 | 2024-06-17 发文之日起 | — |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1-20 日 | — |
| 北京 ✅ | 京医保发〔2023〕16号(配套京医保发〔2022〕5号) | 2023-11-08 印发之日起 | — | 每季度前 10 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随时 | ≤2 年(可顺延 1 次 2 年) |
| 江苏 ✅ | 苏医保发〔2023〕53号(创新医疗项目绿色通道) | 2023-11-15 印发之日起 | — | 随时受理 | 不少于 2 年 |
| 湖北 ⚠️ | 鄂医保发〔2023〕55号 | 2023-12-28 成文 | — | 未取得原文 | 未取得原文 |
| 浙江 ⚠️ | 浙医保联发〔2021〕11号(新增项目公布,非管理办法) | — | — | — | 2 年 |
| 四川 ✅(部分) | 川医保规〔2023〕7号、川医保规〔2024〕6号 | — | — | — | 2 年 |
2.2 【逐字引用】各省「不予受理 / 不予立项 / 审核不予通过」的情形
▍广东省 第十条(审核不予通过,10 款,逐字引用)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一)属于非医疗活动的,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处理、资料复制、便民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养生保健等。
(二)属于医疗活动,但服务和收费的性质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医疗机构代收费的。
(三)属于医疗活动,但仅发生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不直接面向患者服务的。
(四)项目名称不规范,没有项目内涵或内涵不清晰,变更全省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内涵的。
(五)按照技术细节、操作步骤、岗位分工、应用场景等拆分重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
(六)按特定设备、耗材、发明人、技术流派等要素设立,具有排他性的。
(七)属于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兼容的新医疗技术或新医疗活动。
(八)虽然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试剂等,但诊疗目的、服务产出与全省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的项目一致,诊疗效果无明显提高,成本上升较大的。
(九)不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立项指南相关精神,或国家医疗保障局明确不予新增的。
(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被相关职能部门取消或废止的。⚠️ 第(七)款是全文最关键的一条:医院自己觉得"这是新技术所以我要报新增",但如果医保局认定"属于现行项目可兼容",直接不予通过。报新增反而暴露了对政策理解不到位。
补充(广东 深圳实施细则):深圳市 2025 年通知在"六、申报方式"下明确:"属于《新增项目管理办法》第十条有关情形的,以及国家医保局已印发的各专科立项指南已涵盖的项目,不予受理。"
这对放疗是硬约束——《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已发布,该类目下的新增将不予受理。
▍山东省 第七条(不予立项,14 款,逐字引用含标点)
第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部门不予立项:
(1)属于非医疗活动的,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处理、资料复制、便民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养生保健等;
(2)属于医疗活动,但属于医疗服务前期技术准备的,或独立实施无临床价值的具体操作步骤;
(3)属于医疗活动,但服务和收费的性质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医疗机构代收费的;
(4)属于医疗活动,但患者个体的临床获益无法验证;
(5)属于医疗活动,但仅发生于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不直接面向患者的服务;
(6)属于医疗机构维持正常运转需要对外购买的服务、能源动力;
(7)属于医疗机构应尽义务或内部管理责任,应反映在医院综合运行成本和总体价格水平中的事项;
(8)属于拆解、拼接、组合现有项目,将各种功能、目的项目捆绑,以打包、组套、套餐等各种名义提供服务的;
(9)变更现有项目的应用场景、提供方式、辅助技术、流程顺序的项目,虽使用不同器械、仪器、设备、试剂或改变技术操作流程,但诊疗目的一致的项目;
(10)变更现有项目名称、表述的项目;
(11)未经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或省级及以上技术部门批准(鉴定),尚属于科研试验阶段的项目。
(12)落后的、已被淘汰或逐渐被淘汰的项目,学术界仍有争议的项目,医疗不确切、诊疗目的不明确、诊疗效果不明显的项目,不符合卫生经济学的要求、性价比不合理的项目;
(13)违反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项目;
(14)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9)款是放疗最需要警惕的一条:"变更现有项目的应用场景、提供方式、辅助技术、流程顺序的项目……但诊疗目的一致的"——这条几乎就是影像引导/自适应放疗的政策描述。按山东口径,这类技术应当走"现有项目兼容",报新增会被第(9)款挡掉。
▍山东省 第八条(不再单独设立项目,改为"计价说明",4 款)
第八条 与现有项目的内涵相同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部门不再单独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必要时可作为现有项目的"计价说明":
(1)为儿童、婴幼儿、精神疾病重症患者、甲类或乙类传染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时,难度、强度和消耗显著高于向普通群体提供服务的;
(2)满足少数患者特殊需求的;
(3)变更已开展项目服务场景、提供方式、辅助技术等,边际成本或效益特别显著的;
(4)不同部位,同一诊疗目的的项目或同一诊疗项目但具备差异化收费标准的情形。第(3)款是"兼容"的另一种处理方式:如果改良后成本/效益差异显著,不是新设项目,而是给现有项目加一条"计价说明"(即加收项)。
▍山东省 第九条(不予立项后的救济路径)
第九条 属于本办法第七条第(1)(2)(6)款而不予立项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合理支出可视情形纳入医疗成本,在制定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综合考虑。
▍湖南省 第五条(不予立项,7 款,逐字引用)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部门不予立项:
1.属于非医疗活动的,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科研随访、资料复制、养生保健等;
2.属于医疗活动,但属于医疗服务前期技术准备的,或独立实施无临床价值的具体操作步骤;或者属于拆解、拼接、组合现有项目,将各种功能、目的项目捆绑,以打包、组套、套餐等各种名义提供服务的;
3.属于医疗活动,但服务和收费的性质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医疗机构代收费的;或属于医疗机构维持正常运转需要对外购买的服务、能源动力;或属于医疗机构应尽义务或内部管理责任,应反映在医院综合运行成本和总体价格水平中的事项;
4.属于医疗活动,但患者个体的临床获益无法验证;或者仅发生于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不直接面向患者的服务;
5.变更现有项目的应用场景、提供方式、辅助技术、流程顺序的项目,虽使用不同器械、仪器、设备、试剂或改变技术操作流程,但诊疗目的一致的项目;或者变更现有项目名称、表述的项目;
6.尚属于科研试验阶段的项目;或者落后的、已被淘汰或逐渐被淘汰的项目,学术界仍有争议的项目,医疗不确切、诊疗目的不明确、诊疗效果不明显的项目,不符合卫生经济学的要求、性价比不合理的项目;
7.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项目。
▍湖南省 第九条(不予受理,唯一明确写出"无需进行项目兼容处理"的受理门槛)
第九条 市州医疗保障局受理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申报项目,申报项目与现有项目服务产出相同、能够被现有项目所涵盖且无需进行项目兼容处理的,或者明显不符合立项条件的,不予受理;申报资料不完备、不规范的,指导医疗机构 5 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医疗机构无法补齐材料的,不予受理。
湖南这条的措辞极精确:"服务产出相同 + 能够被现有项目涵盖 + 无需进行项目兼容处理" 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才不予受理。反过来读:如果"能够被现有项目涵盖但需要做兼容处理",是受理的——兼容处理本身是一个可申报的动作(见第 3 节湖南第十三条)。
▍湖南省 第十三条("现有项目兼容"的三分类处理,逐字引用)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按新增项目申报,但与现有项目服务产出一致、内涵相同的,不再单独设立医疗服务项目,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1.属于对项目名称、内涵、计价说明等要素进行再确认,不涉及价格水平或收费方式调整的,省医疗保障局予以确认并按要求报国家医保局备案;
2.属于改良创新、拓展应用,申报执行现有项目价格,不增加患者医疗服务和耗材费用负担的,省医疗保障局予以审查并按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报国家医疗保障局;
3.属于申报更高项目价格,或导致患者医疗服务和耗材费用负担增加的,按照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办理。⚠️ 这是全国最清晰的一条"分界线":
- 只是要素再确认(不改价)→ 省局确认,报国家局备案
- 改良创新但不加价、不增加患者负担 → 省局审查后报国家局
- 要加价、或增加患者负担 → 必须按新增项目走完整流程即:判断标准不是"技术新不新",而是"要不要多收钱"。
▍西藏自治区(不纳入立项范围,10 款,逐字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范围:
(一)属于非医疗活动的,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处理、资料复制、便民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养生保健等。
(二)属于医疗活动,但还处于医疗服务前期技术准备,或独立实施无临床价值的具体操作步骤的。
(三)属于医疗活动,但服务和收费的性质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医疗机构代收费的。
(四)属于医疗活动,但患者个体的临床获益无法验证的。
(五)属于医疗活动,但仅发生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不直接面向患者服务的。
(六)属于医疗机构维持正常运转需要对外购买的服务、能源动力的。
(七)属于医疗机构应尽义务事项的。
(八)属于拆解、拼接、组合已开展项目,变更已开展项目的应用场景、提供方式、辅助技术、流程顺序,或变更已开展项目名称、表述的。
(九)将各种功能、目的项目捆绑,以打包、组套、套餐等各种名义提供服务的。
(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符合纳入条件的。
西藏额外规定(申报主体资格否决):
"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以法人身份申报医疗服务项目,以医院科室等非法人机构、企业或个人名义等申报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不予受理。"
西藏额外规定(退回):
"申报项目与我区已开展项目基本相同的,或者明显不符合立项条件的;申报资料不完备、不规范的,或医疗机构无法补齐资料的,予以退回。"
▍北京市(不予受理的写法)
北京 2023 年 16 号文未单列"不予受理"条款,而是在处罚条款中体现。京医保发〔2022〕5号 第四条第(二)款逐字引用:
"市医保局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未按要求及时进行备案、高于备案价格收费以及收取未列明费用等损害患者权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注意:北京实行的是"先立项、后价格备案"两段式——市局先审定项目(发文的项目即为已立项),医院再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表》备案试行价格。"高于备案价格收费"是明确列举的违规行为。
第 3 节|「现有项目兼容」的官方定义与边界
3.1 哪些文件明确写了「现有项目兼容」?
| 层级 | 文件 | 表述 |
|---|---|---|
| 国家规划 | 《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2026-07-27) 第(十三)条 | "用好现有项目兼容、附条件新增、重大创新绿色通道等新增价格项目渠道,促进高水平医疗创新技术和产品加快临床转化。" |
| 国家制度 | 医保发〔2026〕23号《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 转化形式之三:"价格项目兼容。现有价格项目能够覆盖新技术新产品相关医疗服务的,预立项受理省级医保部门通过价格项目兼容满足临床收费诉求,其他省级医保部门可快速参考办理。" |
| 省级办法 | 粤医保规〔2024〕2号 第十条(七) | 把"属于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兼容"列为审核不予通过情形(即:该走兼容,不该报新增) |
| 省级办法 | 湘医保发〔2025〕19号 第九条、第十三条 | 第九条以"是否需要项目兼容处理"作为受理标准;第十三条给出兼容的三分类处理规则 |
| 省级实施 | 深圳市 2025 年申报通知 | "医疗机构申报的新增项目属于现有项目可兼容的……可针对项目名称、内涵、编码、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明等要素(不含价格)提出修订项目建议" |
| 省级价格表 | 粤医保发〔2025〕35号《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使用说明第 1 条 |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治疗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按照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即可。"(深圳深医保发〔2026〕3号价格表使用说明同款表述) |
| 省级实践 | 四川省 川医保规〔2024〕6号 | 公布项目清单中明确:"'射频消融术(脉冲消融术)'项目为现有价格项目'射频消融术'的兼容项目,并执行现有项目价格。" |
| 省级实践 | 宁夏(2025-11-13) | 公布"新增、兼容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的是"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促进创新技术在临床推广应用" |
结论:"现有项目兼容"是国家层面正式承认的三条通道之一(另两条:附条件新增、重大创新绿色通道),不是某个省的地方性做法。
3.2 官方怎么界定「创新改良」与「新增项目」的分界?
已找到的官方界定,只有两条是"硬"的:
(1)湖南第十三条——"要不要加价"是分界线(最可操作)
- 要素再确认,不涉及价格水平或收费方式调整 → 省局确认 + 报国家局备案(不走新增)
- 改良创新、拓展应用,申报执行现有项目价格、不增加患者负担 → 省局审查 + 报国家局(不走新增)
- 申报更高项目价格,或导致患者医疗服务和耗材费用负担增加 → 按新增办理
(2)广东第十条(七)——"是否可兼容"作为否决项
不给出正向定义,而是把"属于现行项目可兼容"作为报新增被驳回的理由。反向定义:"兼容"= 现有项目的服务产出能覆盖该新技术。
(3)广东/江苏/深价格表使用说明第 1 条——正向的"简化处理"通道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治疗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按照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即可。"
(4)四川的实例(唯一一份公开点名的"兼容项目")
"射频消融术(脉冲消融术)"是"射频消融术"的兼容项目,执行现有项目价格。
⚠️ 未找到的内容(不编造):
- 未找到任何官方文件给出"兼容 vs 新增"的量化分界线(如价格差超过 X% 就必须报新增)。
- 未找到任何官方"具体案例说明"(如"某设备属于兼容、某设备必须报新增")。
- 各省文件中"兼容"一词的定义条款("本办法所称兼容是指……")——未找到。所有出现"兼容"的条款都是处理规则,不是定义。
3.3 医院自行按兼容处理,会不会被认定"自行设立收费项目"?
逐条回答,只引用能找到的原文:
(1)有明确禁止性规定——广东第二十条(逐字引用)
第二十条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医疗服务,须在政府部门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内选定项目收费。政府部门未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
(2)北京有"未按要求备案、高于备案价格收费、收取未列明费用"三项违规(逐字引用)
"对于未按要求及时进行备案、高于备案价格收费以及收取未列明费用等损害患者权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深圳/广东价格表的正面授权(逐字引用)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治疗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按照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即可。"
(4)山东第二十三条(收费行为红线,逐字引用)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合法合规、知情同意、留痕管理为前提,不得强制服务、分解服务、串换项目服务、重复收费等。
综合判断(标注为分析,非原文):
- 走"兼容"本身是官方授权路径,只要"按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不加价、不增加患者负担,就不构成"自行设立收费项目"。 湖南第十三条第 2 款、深圳使用说明第 1 条、四川"脉冲消融术执行射频消融术价格"都是这个逻辑。
- 风险点在"执行时超出整合项目的计价规则":例如在整合后的主项目之外另设一个自造项目名收费、或在整合项目价格之上自行加价——这才会落入广东第二十条"政府部门未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和"收取未列明费用"。
- ⚠️ 未找到:任何一份官方文件或公开处罚案例,专门针对"医院自行按现有项目兼容处理"这一行为作出定性或处罚。检索过的关键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 自行设立收费项目 / 违规收费 医疗机构 处罚 / 自行定价 通报。检索过的网站:广东省医保局、深圳市医保局、北京市医保局、山东省医保局、湖南省医保局、湖北省医保局、江苏省医保局、四川省医保局、nhsa.gov.cn、以及百度/头条/知乎的新闻报道。
- 实务建议:如果对"是否属于兼容"存疑,湖南第十三条提供了官方路径——按新增项目申报,由省局判定改按兼容处理(山东第十四条同样规定:"医疗机构按新增项目申报,实际应按计价说明处理的,省医疗保障局可以直接调整,无需退回医疗机构重新申报")。"报上去让省局定性"比"自己定性"安全。
第 4 节|医院侧成功申请的公开案例
4.1 公开可查的"成功案例"形式:省医保局公示的立项名单(可反推具体医院 + 具体项目 + 专家组意见)
这是目前能拿到的唯一一类公开"案例"。医院没有第一人称撰写的"我们申请成功了"的公开分享(未找到)。
▍湖北省(公开度最高,连续三年公示 + 附 xlsx 明细)
| 年份/批次 | 申报试行项目数 | 建议立项 | 不建议立项 | 补充资料再审 | 申报转正 | 建议转正 |
|---|---|---|---|---|---|---|
| 2023 年 2 月(82 项新增和修订) | 82 | 72 | 1 | 9 | — | — |
| 2024 年 6-7 月(41 项试行 + 69 项转正) | 41 | 37 | 2 | 2 | 69 | 68(另 1 项补材料) |
| 2025 年 4 月(34 项试行 + 6 项转正) | 34 | 24 | 7 | 3 | 6 | 6 |
原文引用(2024 年批次):
"我们先后于 2024 年 6 月、7 月组织开展了相关医院申报试行的 41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申报转正的 69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申报试行的 41 项中,专家评审结果为建议立项试行 37 项(见附件1),不建议立项 2 项和补充资料再审 2 项。申报转正的 69 项中,专家评审结果为建议立项转正 68 项和补充资料再审 1 项。"
原文引用(2025 年批次):
"申报试行的 34 项中,专家评审结果为建议立项试行 24 项(见附件1),不建议立项 7 项和补充资料再审 3 项。"
📌 这就是"申请被驳回"的公开证据:湖北三年分别有 1 / 2 / 7 项被专家组明确"不建议立项";另有 9 / 2 / 3 项被判"补充资料再审"。
通过率曲线:2023 年 87.8% → 2024 年 90.2% → 2025 年 70.6%。门槛在抬高。
▍放疗/影像引导相关的具体立项项目(公开可查,含申报医院)
| 医院 | 项目名称 | 申报类型 | 专家组意见 | 批次 |
|---|---|---|---|---|
| 同济医院 | 多图像融合成像(说明栏:"放疗定位MR与放疗CT定位图像融合加收") | 修订说明 | 建议立项转正 | 湖北 2024 年 68 项转正 |
| 同济医院 | 肿瘤冷冻消融治疗("使用局部麻醉在影像引导下进行微创定位穿刺") | 新增 | 建议立项转正;专家组建议"计价说明中'每增加一个消融点加收'改为'每增加一个病灶加收'",并要求重新测算项目成本、按湖北省医务人员劳务报酬现行标准测算 | 湖北 2024 年 68 项转正 |
| 同济医院 | 支气管镜径向超声检查 | 新增 | 建议立项试行 | 湖北 2024 年 37 项试行 |
| 同济医院 | 超声内镜引导下弹簧圈联合组织胶栓塞术 | 新增 | 建议立项试行 | 湖北 2024 年 37 项试行 |
| 湖北省人民医院 | 冷循环微波消融术("影像定位,消毒铺巾,麻醉下,经皮或开腹或经腹腔镜下肿物穿刺,微波消融") | 修订 | 建议立项试行;专家组建议将高值耗材纳入除外内容 | 湖北 2025 年 24 项试行 |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 磁共振增强扫描(1.0T/1.5T/3.0T;申报增加 "氙磁共振成像加收") | 修订 | 建议立项试行;专家组建议补充项目内涵 | 湖北 2024 年 37 项试行 |
⚠️ 对放疗设备的关键发现:"多图像融合成像"这个项目走的是"修订说明"路径,而不是新设项目——申报类型栏明确写"修订",说明是给现有项目加一条计价说明("放疗定位MR与放疗CT定位图像融合加收")。
这与山东第八条第(3)款、湖南第十三条第 1/2 款完全吻合:辅助技术改良 → 不是新设项目,而是加"计价说明"或加收项。
这就是放疗影像引导技术在本轮政策下的真实落点。
4.2 其他省份的公开立项案例(放疗相关)
| 省 | 项目 | 价格 | 来源 |
|---|---|---|---|
| 浙江(浙医保联发〔2021〕11号) | 磁共振模拟机定位(放疗专用MRI模拟定位机 + 多模态图像融合 MRI T1/T2 + 三维重建 + 传输至放疗计划系统) | 1900 元/疗程 | 浙医保联发〔2021〕11号 附件序号 11;修改版本(同一疗程修改不超过2次)编码 24020000401,同样 1900 元/疗程 |
| 浙江 | X 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射波刀,首次) | 20000 元/次;第二次起 5000 元/次,每疗程最高不超过 40000 元 | 同上,序号 13 |
| 浙江 | 体部立体定向放疗(SBRT,首次) | 17000 元/次;第二次起 4000 元/次,每疗程最高不超过 33000 元 | 同上,序号 14 |
| 浙江 | 人体固定垫设计与制作加收 | 400 元/疗程(限于头架、体架) | 同上,序号 15 |
| 浙江 | 骨科机器人辅助操作 | "自主定价"(未定价格,交由医院自主定价) | 同上,序号 77 |
浙江 2021 年这批共 77 项,全部"试行期限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 2 年"、"在杭省级公立医院按试行价格执行"。这是"新增项目公示"的典型形态——放疗类项目(MRI 模拟定位、SBRT、射波刀)都在其中,说明放疗类新技术在 2021 年就已经通过新增通道拿到过项目。
4.3 过程、耗时、关键难点
耗时(从公开时间线可推断的部分):
- 湖北:评审组织 → 公示 = 约 1-2 个月(如 2024 年 6-7 月评审 → 2024-08-28 成文 / 09-02 公示;2025 年 4 月评审 → 05-17 公示)
- 江苏(创新通道):项目审核工作于受理后 2 个月内完成
- 内蒙古:未找到具体耗时数据
- 全国通用:从申报到正式立项公布,未见任何省份给出公开承诺时限;仅有"受理后 2 个月内完成审核"(江苏)和"5 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山东、湖南)两个明确时限。
关键难点(从公示的专家组意见反推,全部为原文):
1. 方法学要删——"专家组建议删除方法学"(湖北 2024 年 37 项 #1、#19、#58 多次出现)→ 说明按方法学/试剂设立项目会被打回
2. 计价单位要改——"专家组建议计价单位改为'每个胚胎'"(#2)
3. 项目名称要改——"专家组建议项目名称修改为……"(湖北 2025 年 #5、#12、#16;2024 年 68 项 #5)
4. 价格要降——"专家组建议降低价格"(湖北 2024 年 37 项 #7、#25;68 项 #1、#2、#22、#59、#67);"专家组建议降低试剂价格";"专家组建议降低耗材价格"
5. 成本要重算——"专家组建议重新测算项目成本"(湖北 2024 年 37 项 #13、#35;68 项 #5、#13、#14);"专家组建议统一成本表中各职称工资水平,降低试剂价格"(湖北 2025 年 #4、#22)
6. 项目要合并——"专家组建议将'抗PM-SCL100抗体'、'抗SRP抗体'、'抗Ro-52抗体'、'抗EJ抗体'合并为'抗肌类抗体谱测定'"(湖北 2024 年 68 项 #49-52)
7. 内涵要与国家规范对齐——"专家组建议项目内涵参考 2023 版全国价格项目规范,将'包括'修改为'含'"(湖北 2024 年 68 项 #5)
8. 病案资料是硬门槛(江苏)——"不少于 3 份典型病例病案资料(含病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病案号、病案首页复印件)"
注意:即使是"建议立项"的项目,专家组也会附条件修改(改名称、改计价单位、降价、重算成本)。"通过"不等于"原样通过"。
第 5 节|谁在推动(对医院实操有用的渠道)
5.1 省级医保局的"主动征集"机制
| 机制 | 省份 | 原文/事实 |
|---|---|---|
| 年度定期发文组织申报 | 深圳 | 深圳市医保局《关于开展2025年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5-09-05 发布),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发文到截止只有 12 天 |
| 依职权主动新增 | 山东、湖南 | 山东第十条:"必要时,省医疗保障局可以根据社会发展、临床实际、深化改革、突发事件等实际需要,依职权主动新增项目";湖南第六条同款表述 |
| 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 全国(预立项制度) | 医保发〔2026〕23号:"各省级医保部门应建立与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加强创新技术的早期识别" |
| 主动为前沿技术制定指导价 | 湖南 | 湖南省 2026-05-14 率先落地《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 3D 打印、能量器械、影像引导、手术机械臂及远程医疗等 43 项前沿技术制定政府指导价 ⚠️(未取得该文件原文;未在本次检索中验证其条文,仅有检索线索) |
| 映射表主动下发 | 湖南 | "将对国家卫健委技术规范已经包含的、既往各省已有立项的、我省既往已有的等项目全部进行映射,映射关系供医疗机构参考,对于映射表已明确的项目,医疗机构可以直接使用" |
| 优先支持特定医院/学科 | 江苏 | "对我省高水平建设医院和落户我省的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相关重点学科领域申报的创新医疗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
5.2 医院可以提前沟通的渠道(全部有原文依据)
-
绿色通道 / 优先评审通道(最实务的一条)
- 北京:"2022 年以来,已在 2 个及以上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审批通过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或由药监部门审批的医疗器械产生的新医疗技术、新医疗活动,且不属于国家及本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类、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向市医保局提出优先评审论证书面申请"——可提交的材料就是"外省市医保部门批准设立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相关文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说明书等佐证资料"
- 江苏:创新医疗项目"随时受理",省医保局 + 省卫健委成立工作专班
- 广东/西藏:6-8 类绿色通道情形,不受申报时间限制,且简化审核流程
- 湖南:绿色通道 6 类情形,省医保局直接受理、快速审核、专项报批 -
预立项制度(针对尚未获批的技术——这是"比新增更前一步"的通道)
- 上海/北京等省级医保局已在执行;医保发〔2026〕23号
- 申报主体:三级医院向省级医保局提出申请
- 只需 1 家三级医院牵头,"同一技术或产品首家医院申报后其他医疗机构无需重复申报,各省级医保部门也不重复受理"
- 申请时间节点:- 新技术:自获准进入临床研究之日起(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申请被卫生健康部门受理之日起)
- 新产品:自获准进入药监部门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之日起
- 至正式获批临床应用前
- 流程:"医疗机构申报、省级医保部门受理、国家医保局指导、省级医保部门作出结论"
- 相当于"先占位、后立项"——这是医院最应该用的一条
-
政策解读会 / 官方联系人
- 各省文件末尾均附联系人 + 手机号 + 邮箱(湖北:省医保局 蔡昕昱 027-87267067 hbylfwjg@163.com;省卫健委 黄巍 027-87318917 hbwjwcwc@126.com;北京:崔世秀 55528975,邮箱 jgzc@ybj.beijing.gov.cn)——这是公开的、可用的沟通渠道
- 北京要求材料"纸质版同时,需同步提交电子版至 jgzc@ybj.beijing.gov.cn";深圳/山东/湖南有申报系统(湖南:"须通过医保信息平台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子系统进行申报") -
学会渠道:⚠️ 未找到任何省份文件中规定"学会可以代为申报"或"学会推荐渠道"。山东第十五条明确指定论证由"省医疗保障局组织或委托学术机构组织"专家论证——即学会是评审环节的受托方,不是申报环节的通道。
5.3 厂商(设备企业)能做什么(全部有原文依据)
| 厂商动作 | 依据原文 |
|---|---|
| 出具采购价格合理性/必要性书面说明(强制) | 广东:"由设备或耗材生产企业对产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必要性作出特别说明……生产企业以独立报告的形式出具正式的书面说明";西藏同款;江苏更严:"同时提供设备、耗材生产企业相关产品制造成本、期间费用、销售利润、税费等价格构成要素信息和测算方法等资料" |
| 提供成本测算原始凭证 | 广东要求附"设备耗材医疗机构采购发票副本、生产企业出厂发票副本";西藏"无实际采购的须附正式说明和生产企业报价单复印件"、"进口企业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
| 提供专利/发明证书 | 山东第十二条(三):"产品专利、发明证书等" |
| 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中文使用说明书 | 山东第十二条(五);湖南第八条 4;广东材料清单第 4 项 |
| 提供临床证据链 | 广东《同类项目比较》栏要求填"拟新增价格项目有文献数据支持的临床优势"、"拟新增价格项目量化的经济性优势" |
| 参与政策预立项的早期沟通 | 预立项政策解读:"鼓励申报单位在技术概念验证、实验室产品、临床研究等阶段,同步嵌入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计划,必要时由省级医保部门给予指导" |
| 承担耗材挂网挂价责任 | 预立项政策解读:"预立项受理省级医保部门要同步承担医用耗材挂网挂价工作,引导企业自主合理制定医用耗材价格并作出价格书面承诺";"发现医疗设备折旧或医用耗材费用占比超过新项目价格构成 60%,或医用耗材价格超过 5000 元等情况时,及时督促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对价格合理性、经济性作出说明" |
⚠️ 厂商不能做的:不能作为申报主体。西藏明文:"以医院科室等非法人机构、企业或个人名义等申报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不予受理。"
第 6 节|申报的"代价"条款(医院必须知道的后果)
| 省 | 触发条件 | 后果(逐字引用) |
|---|---|---|
| 山东 | 申报项目审核通过率低于 50%;或申报省级及以上卫健部门禁止临床应用的新医疗技术 | "医疗保障部门暂停 1 年受理该医疗机构的新增项目申报" |
| 山东 | 提供虚假资料、作虚假陈述 | "2 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新增项目申报并进行通报" |
| 山东 | 未通过审核程序的项目 | "自同一批审核通过项目正式公布实施之日起,医疗机构一年内不得重复申报" |
| 山东 | 论证专家违背"利益冲突回避"承诺 | "三年内不得邀请参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的研究论证工作" |
| 山东 | 项目中止/终止(自正式立项起一年无实际服务发生或两年实际服务量少于 5 例;群众投诉举报立项不合理造成严重影响;卫健部门中止;重大医疗事故) | "可中止或终止执行" |
| 湖南 | 申报立项在 3 个以上,且通过率低于三分之一 | "医疗保障部门暂停 1 年受理该医疗机构的新增项目申报" |
| 湖南 | 提供虚假资料、作虚假陈述 | "暂停 2 年受理该医疗机构的新增项目申报" |
| 湖南 | 不予立项的申报项目 | "一年内不重复受理申报" |
| 湖南 | 试行期内触发 6 类情形(技术被卫健部门中止;关键设备器械试剂注册批件失效;达不到预期疗效/重大医疗事故;服务内容难以界定造成投诉纠纷较多;全省医疗机构实际服务量过少) | "视情况予以暂停或终止该项目" |
| 广东 | 试行期内 4 类情形(技术被禁止临床应用/限制类技术被注销备案;关键设备器械试剂注册批复废止失效;临床证明达不到预期诊疗效果;服务内容难以界定、投诉纠纷较多) | 市局提取消建议,省局发文废止 |
| 广东 | 未申请转归或未通过转归 | "试行期满后自动废止" |
| 广东 | 超范围收费 | "须在政府部门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内选定项目收费。政府部门未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 |
| 西藏 | 提供虚假资料、作虚假陈述 |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两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提出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
| 北京 | 申请资料不真实 | "取消该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或优先评审资格 1 年" |
| 北京 | 未按要求及时备案、高于备案价格收费、收取未列明费用 | "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
| 北京 | 未按要求报告,或上报数据、情况被证实不真实、不准确 | "在整改到位前,市医保局暂缓接受该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备案、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或优先评审以及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建议" |
| 江苏 | 申报资料虚假 | "一经发现直接退回,同时两年内禁止该单位申报创新医疗项目" |
| 国家(预立项) | 省级医保部门放松质量标准、办理结论多次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 | "国家医保局将视情况采取暂停价格预立项受理资格等措施" |
| 国家(预立项) | 医疗机构申报质量不高、滥用预立项申报渠道 | "各省级医保部门……可暂停价格预立项申报资格等措施,防止'一哄而上''大水漫灌'" |
⚠️ "通过率"是有代价的:湖南(<1/3 且报 3 个以上 → 停 1 年)、山东(<50% → 停 1 年)、深圳("对于申报质量差、通过率低的医疗机构,我局将视情况进行通报")。
这直接决定策略:不要凑数申报。报 2-5 个高质量项目,好过报 15 个凑数项目。
第 7 节|未找到的内容(含已检索关键词与网站)
以下内容本次检索未找到,未做任何推测填充:
| # | 未找到的内容 | 已检索的关键词 | 已检索的网站 |
|---|---|---|---|
| 1 | 河南省《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原文 | 河南省 新增 修订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管理 通知 / 豫医保 / 全文 | ylbz.henan.gov.cn(规范性文件栏目)、wenku.baidu.com、zhuanlan.zhihu.com;该站搜索多次失败 |
| 2 | 湖北省 鄂医保发〔2023〕55号 逐字文本 | 鄂医保发〔2023〕55号 全文 | ybj.hubei.gov.cn(官方页仅有文件名 + 扫描件 PDF,无文字层)、zhuanlan.zhihu.com(仅图片)、ybj.wuhan.gov.cn、qiaokou.gov.cn、jianghan.gov.cn |
| 3 | 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省级"办法"级文件) | 江苏省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管理办法 苏医保发 | ybj.jiangsu.gov.cn、ylbzj.wuxi.gov.cn、ylbzj.nantong.gov.cn、ybj.lyg.gov.cn、yancheng.gov.cn、xz.gov.cn、jdfy.cn。仅找到苏医保发〔2023〕53号(创新医疗项目绿色通道)与苏医保函〔2023〕35号(年度申报评审工作通知,未取原文) |
| 4 | 浙江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 | 浙江省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管理办法 浙医保 | ybj.zj.gov.cn。仅找到浙医保联发〔2021〕11号(新增项目公布,非管理办法)和浙价费〔2005〕140号(旧版审批办法,未取原文) |
| 5 | 任何官方文件对"兼容"给出的定义条款("本办法所称兼容是指……") |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兼容 定义 界定 创新改良 新增 分界 | 各省医保局官网、nhsa.gov.cn。所有出现"兼容"的条款均为处理规则,均无定义条款 |
| 6 | "兼容 vs 新增"的量化分界线(如价格差超过 X% 必须报新增) | 同上 | 同上 |
| 7 | 医院第一人称公开分享"我们申请新增价格项目成功/被驳回"的过程叙事 | 医院 申请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成功 案例 经验 物价科 | 百度、头条、知乎、各省医保局。仅有省局公示名单可反推,无医院自述 |
| 8 | 专门针对"医院自行按现有项目兼容处理"的处罚案例或定性 | 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 自行设立收费项目 / 违规收费 医疗机构 处罚 通报 | 各省医保局、nhsa.gov.cn、百度、头条、道客巴巴、法律咨询网站。未找到该具体情形的案例 |
| 9 | 湖南省《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6-05-14,43 项,含 3D 打印、能量器械、影像引导、手术机械臂、远程医疗)原文 | 湖南省 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026 43项 政府指导价 | ybj.hunan.gov.cn、hunan.gov.cn。本次检索未能取到;仅有任务上下文中给出的既有硬事实 |
| 10 | 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解读辅导》第 2-13 期的具体内容(第 1 期已取得全文) | 立项指南解读辅导 第2期 / 国家医保局 | nhsa.gov.cn(站内搜索接口返回空 / WAF 拦截)、gzhezhang.gov.cn(汇总页仅列出"附件2. 立项指南解读辅导(持续更新中)",附件为下载文件未展开)、toutiao.com、sohu.com |
| 11 | 内蒙古/福建/天津/重庆/江西/广西等其他省的对应办法 | 各省 +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管理办法 | 未逐一检索(本次仅覆盖任务指定的优先省份) |
技术性阻碍记录(供后续检索参考):
- www.nhsa.gov.cn 站内搜索接口(guestweb4/s)返回 196 字节空壳,疑似 WAF 拦截出口 IP
- www.yancheng.gov.cn、ylbzj.nantong.gov.cn、m12333.cn、daohang.cnxincai.com 均返回 WAF 拦截页(403/418)
- 政府站 PDF 附件大量为扫描件(湖北 55号、镇江转发的江苏 53号),无文字层,需 OCR
- 有效抓取工具:python3 ~/bin/fetch_smart.py <url>(curl_cffi 阶段成功率高);web_extract 对政府站 PDF 效果反而更好(山东、广东、西藏均一次成功)
附:文件来源清单(✅=已取得官方原文全文)
| 序号 | 文件 | 链接 | 状态 |
|---|---|---|---|
| 1 |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24〕2号 | https://www.jiangmen.gov.cn/attachment/0/302/302464/3081407.pdf | ✅ 全文(含 3 个附件:信息材料/价值评估指标/转归申请表) |
| 2 | 《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鲁医保发〔2022〕35号 | http://ybj.shandong.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a04198a5fbd64627804c35bc1591a755.pdf | ✅ 全文 |
| 3 | 《湖南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湘医保发〔2025〕19号 | https://ybj.hunan.gov.cn/ybj/first113541/firstF/f2113606/202507/t20250708_33733152.html | ✅ 全文 |
| 4 | 《湖南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解读 | https://ybj.hunan.gov.cn/ybj/zcjd/202507/t20250708_33733161.html | ✅ 全文 |
| 5 | 《关于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医保办〔2024〕21号 | https://ylbzj.xizang.gov.cn/zwgk/zcwj/202409/P020240914469433445959.pdf | ✅ 全文(含 2 个附件:申报书/成本测算表/信息资料汇总表) |
| 6 |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及管理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16号 | https://ybj.beijing.gov.cn/zwgk/2024zcwj/202406/t20240618_3718978.html | ✅ 全文 |
| 7 |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暂行)》京医保发〔2022〕5号 | https://ybj.beijing.gov.cn/zwgk/2024zcwj/202406/t20240620_3721820.html | ✅ 全文 |
| 8 |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创新医疗项目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53号 | http://ybj.jiangsu.gov.cn/art/2023/11/15/art_74038_11078900.html | ✅ 全文 |
| 9 | 深圳市《关于开展2025年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https://hsa.sz.gov.cn/fzlm/sycs/xwzx/tzgg/content/post_12363260.html | ✅ 全文 |
| 10 |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7号 | https://ylbzj.sc.gov.cn/scsybj/nc010105/2023/12/20/9c51e0cdbf7c4eb290087f7a33016e8f.shtml | ✅ 全文 |
| 11 | 《关于公布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新增和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6号 政策解读 | https://ylbzj.sc.gov.cn/scsybj/010900/2024/9/14/ccad4165711d4f678559cd7a9a85c7e3.shtml | ✅ 全文 |
| 12 |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11号 | https://zjjcmspublic.oss-cn-hangzhou-zwynet-d01-a.internet.cloud.zj.gov.cn/jcms_files/jcms1/web149/site/attach/0/c73442544a584c9ca25d15ed987743b6.pdf | ✅ 全文(含 77 项价格表) |
| 13 | 湖北省《关于公示试行和转正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2024-08-28) | https://ybj.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409/t20240902_5322919.shtml | ✅ 正文 + 附件 xlsx(37 项试行 / 68 项转正,含申报医院、项目内涵、专家组意见) |
| 14 | 湖北省《关于试行和转正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公示》(2025-05-17) | https://ybj.wuhan.gov.cn/zwgk_52/zcfgyjd/qtzdgkwj/202506/t20250603_2590003.shtml | ✅ 正文 + 附件 xlsx(24 项试行 / 6 项转正) |
| 15 | 湖北省《关于 82 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2023-03-27) | https://www.qiaokou.gov.cn/xxgk/jbxxgk/qtzdgkwj/jghsf/ylfwsf/202304/t20230419_2188743.shtml | ✅ 正文(附件 xlsx 未取) |
| 16 | 《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55号 | http://ybj.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401/t20240108_5032135.shtml | ⚠️ 仅文件名/文号/成文日期(PDF 为扫描件无文字层) |
| 17 | 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解读辅导(第1期)》 | https://www.nhsa.gov.cn/art/2025/9/29/art_202_18081.html | ✅ 全文(13 问) |
| 18 | 《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医保发〔2026〕23号 政策解读 | https://www.nhsa.gov.cn/art/2026/9/15/art_105_22143.html | ✅ 全文(6 问) |
| 19 | 《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第(十三)条 | 本地文件 00_yibao_15th_plan_FULL.txt |
✅ 全文 |
| 20 | 深圳《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深医保发〔2026〕3号 | 本地文件 06b_clean.txt |
✅ 全文(使用说明第 1 条含"现有项目兼容"原文) |
路径 B 与 D:特例单议、其他支付通道,以及自适应放疗的人力投入
用途:公众号文章底稿。读者=医院管理层/设备科/放疗科主任/医保办。
证据分级:官方文件(政府/医保局/卫健委正式文件、公示、政府采购公告)>同行评审>官方口径媒体/权威媒体>行业报告>从业者讨论(含行业自媒体、培训课件、券商转述)。
凡属本报告推算的,一律标「本报告判断」,不得当作公开结论引用。
本文与前序文件分工:住院放疗被 DRG 打包的机制见01_DRG3.0与放疗.md;放疗价格项目与 MR-Linac 收费现实见09_MRLinac收费现实与先例.md;本文只解决支付层的四条出路(特例单议/除外支付/按项目付费/门诊·日间结算)与自适应放疗人力。
0. 结论速览
- 放疗病例走特例单议:制度上有一条明确入口,公开案例上一条都没有。「创新医疗技术导致费用较高」被山东、河北两省办法逐字写进申报情形,放疗新技术(立体定向、大分割、自适应、MR 引导)落在这个入口内;但公开渠道没有检索到任何一例以放疗为申报事由并通过的特例单议案例(详细检索范围见 §6)。(官方文件+本报告检索结论)
- 放疗不能走"耗材"口径,只能走"技术"口径。放疗消耗的是设备与人力,不是药品耗材;各省把三者写在一起("新药耗新技术"/"创新医疗技术和创新药品耗材"),但必须与"导致医疗费用较高"绑在一起才构成完整情形——所以申报的论证链必须是:新设备 → 解锁新的收费项(自适应加收/MR 定位加收/立体定向)→ 单次或单疗程费用显著高于所在病组支付标准。
- 特例单议是"住院"支付工具,门诊放疗根本不在范围内,也不需要走。各省办法第二条都把适用范围限定在 DRG/DIP 住院病例;而门诊放化疗国家已有更干净的口径——湖南省原文「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疗费用可不纳入 DRG/DIP 结算范围,执行按项目付费」(湘医保发〔2024〕9号 第二十二条)。(官方文件)
- "为高价设备申请特例单议"有先例,但先例都是高值耗材/高难度手术,不是放疗。公开可查的是主动脉夹层(广东省人民医院,单个病例弥补十余万)、ICU/多学科危重症、机器人手术与创新药械;放疗侧只找到"射波刀纳入医保支付"这类价格项目路线的新闻,没有单议案例。(权威媒体+本报告检索结论)
- 除特例单议外,医院还有三条支付层路径:① 除外支付(北京 2022 年起、天津 2025 年起;但要求"新技术已是一个获批的新增价格项目",不是给设备开的门);② 高倍率/极高费用病例的自动按项目付费(太原 2026 二季度极高病例 1338 例直接转项目付费,数量超过单议病例 1128 例);③ 门诊/日间结算方式(湖南门诊放化疗按项目付费;兰州日间放疗"一个疗程视同一次普通住院")。注意:辽宁的日间病房只含日间手术、化疗、高值药品注射三类,不含放疗。
- 人力账(本报告认为这是文章最锋利的一段):同行评审数据显示在线自适应把"一次治疗"从十几分钟拉到 35–38 分钟在床时间,其中勾画+计划调整 17.2 分钟;一项美国研究按 100 例自适应+200 例非自适应/年测算,物理师需 2.6–2.9 个 FTE。而中国的物理师本来就缺(2020 年全国物理师 4,475 人,医师∶物理师 ≈ 4.2∶1,美国约 1∶1)。现行价格体系里没有任何"人力"计价项目,"自适应放疗(加收)"(深圳 1388 元/次)是技术加收、不是人力补偿——这部分成本目前没有直接出口。(同行评审+官方调查+本报告判断)
1. 放疗到底能不能走特例单议?(核心问题)
1.1 明确结论
| 判断 | 结论 | 依据 |
|---|---|---|
| 制度上放疗能否申报 | 能。具备两条明文入口:①「因使用创新医疗技术…导致医疗费用较高的」;②「医疗费用高/高额费用病例」 | 山东 鲁医保发〔2025〕1号 第五条(三);河北 冀医保规〔2026〕3号 第十一条(五);辽宁 第二十二条办法 第四条(五)(官方文件) |
| 公开渠道有没有放疗单议案例 | 没有找到任何一例。国家医保局、10+ 省市医保局公示与规程、医院公开信息、行业媒体均无 | 本报告检索结论(检索过程见 §6) |
| 放疗主要形态能不能走 | 门诊放疗不在范围内(单议是住院 DRG/DIP 配套工具);也不需要在范围内(湖南已明确门诊放化疗按项目付费) | 各省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湘医保发〔2024〕9号 第二十二条(官方文件) |
| 有没有"设备类技术"进单议的入口 | 有,且是明文的。山东:创新医疗技术;河北:创新医疗技术;河北第十二条另设"本地特例单议新药耗新技术"遴选备案通道 | 同上(官方文件) |
| 地方口径是否给放疗留位 | 没有一个统筹区把"放疗/放射治疗"单列为单议情形 | 本报告检索结论 |
1.2 三条入口的原文(这是文章可以逐字引用的部分)
入口 A —— 创新医疗技术(与费用挂钩)。这是放疗唯一真正对得上的入口。
山东省:申报特例单议的病例原则上为医疗费用超出该病例所在病组(种)支付标准一定比例的高额费用病例,并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情形:……(三)因使用创新医疗技术和创新药品耗材导致医疗费用较高的;……(五)现行分组方案未能包含的病例。
—— 鲁医保发〔2025〕1号《山东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特例单议实施办法》第五条(2025-01-08,2025-02-10 施行)(官方文件)河北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病例,可申报特例单议:……(二)住院总费用超过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该病组(DRG)支付标准/上年度该病种(DIP)次均住院费用 5 倍(含)的;……(五)因运用创新医疗技术或创新药耗导致费用较高的。
—— 冀医保规〔2026〕3号《河北省按病种付费特例单议工作细则(暂行)》第十一条(2026-04-13 印发)(官方文件)辽宁省:申报特例单议的病例,原则上该病例医疗费用应超出本病组(种)支付标准一定比例且至少满足以下一个条件:……(五)使用新药耗新技术导致医疗费用明显增高的病例;(六)市级医保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病例。
—— 《辽宁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特例单议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2024-12-30,2025-01-01 试行)(官方文件)
要点(文章可直接用):"创新医疗技术"与"药品耗材"是并列关系,不是从属关系。放疗用的是设备,因此:
- ✗ 走"耗材新增"口径 → 走不通(放疗退出耗材收费,术中放疗甚至"不再收取耗材费用");
- ✓ 走"创新医疗技术"口径 → 走得通,但必须证明"导致医疗费用较高",即落到费用倍数门槛上(辽宁第四条要求"至少满足一个条件"且费用需超出支付标准一定比例;山东、河北的"费用高"情形分别给出 3 倍、5 倍的参考门槛)。
入口 C —— 地方可自建"新技术目录"(放疗中心可主动推动的一条)。
河北省:省级医保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与调整内容,定期遴选并公开特例单议创新药品……统筹区医保行政部门在落实省级特例单议创新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遴选本地特例单议新药耗新技术,报省医保局备案后,供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申报使用,保障临床诊疗和医疗技术发展需要。
—— 冀医保规〔2026〕3号 第十二条(官方文件)
这一条的意义:"新技术"可以经过"统筹区遴选→报省备案→进目录"变成常态化可申报事项。这是医院(放疗中心+医保办)可以主动去推的动作,而不是被动等病例撞上门槛。本报告判断:对 MR 引导/在线自适应放疗而言,这是目前公开文件里最接近"可行路径"的一条。
1.3 放疗论证链应该怎么搭(本报告判断,供写作参考)
按 3.0 版官方解读给出的评审逻辑——「要看能否形成病情变化—诊疗行为—资源消耗之间的对应关系」、「病例最终仍需经过专家审核评议,而不是单纯依据费用高低进行认定」(CDSreport 转述国家医保局解读,2026-09-17,行业媒体)——放疗申报应当按这个三角搭:
- 诊疗行为:本病例采用了本院既有设备无法替代的技术路径(如每日在线自适应、MR 引导下软组织靶区可视化、立体定向大分割);
- 资源消耗:该技术在本省价格表里对应到具体加收项(自适应放疗加收、MR/PET-CT 特殊影像模拟定位加收、立体定向放疗计划制定加收、图像引导加收),这些加收项叠加后单疗程费用显著高于本组支付标准;
- 病情变化:为什么必须用这项技术——靶区紧邻危及器官、分次间解剖变化大、需要 MR 软组织对比才能勾画(不是"想用新设备",是"常规手段做不了");
- 不适合应用病种支付标准的结论:本组支付标准的测算基础里,不含该项技术的资源消耗(该技术尚未进入历史费用样本),因此"不适合"。
不要踩的坑(原文明确排除的情形):
- 山东第十八条:(一)已进入高倍率病例范围并已进行支付的;(二)实际发生费用未超过该院月度结算费用的;(三)被认定过度诊疗;(四)因不合理使用高值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导致费用过高的;(五)编码错误入组错误或未按时上传结算数据;(六)资料不全或虚假材料。
→ 第(四)项是放疗的直接风险:如果被认定为"不合理使用高收费项目(如超适应症用立体定向/自适应)",不但过不了,还可能触发稽核。
- 辽宁第五条:使用辽宁省住院可单独结算的高值药品且不能以第四条第五款理由申报的病例不纳入;费用未超过本病组支付标准 1.5 倍的原则上不纳入。
1.4 反证与降温:地方实践中"单议"未必是主力通道
- 太原市 2026 年二季度公示(官方数据,含附件):71 家有住院结算的 DRG 医院,48 家报送,申报病例 2466 例,其中极高病例 1338 例(直接转项目付费)、特例单议病例 1128 例;经专家审核通过 1116 例、不通过 12 例,通过率 98.94%。
来源:太原市医疗保障局 2026-08-14 公示(官方文件)
→ 含义:极端费用病例走的是一条"自动转项目付费"的通道,不用专家逐例评审。放疗若只是"费用高"而不是"新技术用于复杂病情",很可能落在自动通道(能否落进去取决于当地极高病例的倍数门槛),而不是单议。 - 洛阳市公示附件的另一个刺眼细节:附件《2025年第四季度特例单议评审结果公示》中"占按病种出院病例比例(‰)"一栏,绝大多数医院都填 3‰(个别填 1‰ 或 2‰)——这正是 3.0 版明令要避免的"简单平摊到各医疗机构"。本报告判断:地方执行与中央口径之间存在落差,医院在本地争取额度时,这一点可以拿来做协商依据。
- 洛阳市 2025 年四季度 DIP 公示:申报 1007 例、通过 993 例(98.61%),涉及 106 家机构;医保中心组建涵盖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科等 12 个专业学科的专家评审组。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2026-03-04(官方文件)
- 阿克苏地区 2026 年一季度 DIP 公示:收到 452 例申请,通过 360 例,不予通过 92 例(通过率 79.6%);评审委员会由"临床医学、医保管理、病案信息"领域专家组成,程序为"专业评审、集中讨论、独立表决"。来源: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2026-08-28(官方文件)
→ 这是目前检索到的唯一一份公开且不通过率较高的公示,可作为"单议不是走过场"的例证。
1.5 全国口径(两套数字,注意时点)
| 口径 | 申请 | 通过 | 通过率 | 基金支出 | 例均 | 时点/来源 |
|---|---|---|---|---|---|---|
| 阶段通报 | 243.5 万例 | 207.1 万例 | 85.1% | 612.6 亿元 | 2.96 万元 | 2026-05-21 国家医保局官网动态;第一财经称数据截至 2026-05-08(官方文件+权威媒体) |
| 年度终值 | 267.4 万例 | 232.4 万例 | 86.9% | 644.73 亿元 | 2.77 万元 | 2026-07-13 国家医保局公布;2026-09-02 发布会实录重复引用(官方文件) |
- 实际申报率:DRG 地区平均 2%、DIP 地区平均 4‰(上限 5% / 5‰),均未触顶。来源:新京报 2026-08-11 引国家医保局(权威媒体引官方数据)
- 追加支付占比:全国通过病例获基金支付 612.64 亿元,其中追加支付 263.92 亿元(约四成)→ 即"多数通过病例仍在原框架内提高支付标准,而非整单转按项目付费"。来源:第一财经 2026-05-31(权威媒体引官方通报)
- 省级标杆:上海通过率 99%(申请 52,777 例/通过 52,408 例,例均追加 2.98 万元);广东、天津申报通过率约 97%;海南例均追加 3.23 万元;北京 87%(2.11 万元)、浙江 82%(3.04 万元);四川申报量全国第一(39.655 万例,约占全国 16%)。来源:第一财经 2026-05-31(权威媒体引官方通报)
- 上海高通过率的解读:受访业内人士认为,除单议外当地还有除外按实支付、单独支付、倾斜支付等激励路径,医院"并不单纯依赖特例单议这一条绿色通道"。来源:同上(行业观点)
2. 申报实操:可复制的材料清单与流程
2.1 院内流程(谁发起、谁签字、谁把关)
这一节是各省规程+公开实践拼出来的可复制版本:
(1)发起与统一申报(山东、新京报官方口径)
山东: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汇总本机构拟申报特例单议的病例情况,并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向医保经办机构自主申报特例单议。有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可通过月度结算分析,主动筛选符合条件的病例纳入特例单议评审范围。
—— 鲁医保发〔2025〕1号 第七条(官方文件)新京报(引国家医保局政策):申报主体是医疗机构,不是患者。一般由临床科室提出申报需求,经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医疗机构统一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 新京报 2026-08-11(权威媒体,逐条引官方政策)
(2)院内三级管控(公立医院在 2026-08-25 国家医保局座谈会上的经验,中国医疗保险整理)
构建院内闭环管理机制——医保办牵头,联动医务、病案、药学、临床科室,搭建"临床初审—多部门预审—院级专家评议"三级管控模式;
申报前核查诊疗规范性、病历举证材料完整性,区分合规超支与不合理费用;对驳回病例复盘溯源,倒逼病案编码、诊疗行为质量提升。
—— 昆明市医保局转载《中国医疗保险》2026-08-28 座谈会报道(官方口径媒体)
(3)院内"3-3-1"打法(医院管理咨询方公开总结,可直接抄的作业)
统一申报:医院医保办作为连接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间的重要桥梁,工作人员要主动帮助临床科室确定申请特例单议的病例,并协助临床医生按程序申报;
统一审议:各临床科室要设置 DRG 工作专干,建立院内统一的医保审核评议标准,按要求上传病历资料,由医院的医务、医保、质控部门完成初审,将审核通过的结果提交至上级医保部门;
技术优先:医院在申诉时要综合考量整体技术优势,重点倾向介入技术优势发展、微创技术成熟推广以及在技术创新、科研成果上有突破的科室"绿灯通行";
采购优先:部分特殊耗材未纳入集采,使病例结算倍率过高,要给予优先和倾斜比例;
关口把关:医务、医保、价格管理、财务作为医院的管理部门要把好关口,不能"一概而入";对"低风险死亡""非计划再次手术""住院超30天"涉及医疗纠纷、投诉的病例要严格审核,谨慎申报。
—— 康程医管《医保DRG2.0视角下,关于医疗机构"特例单议"管理的思考》,搜狐号 2025-06-04(行业报告/从业者讨论)
→ 对放疗中心的含义:「技术创新或科研成果上有突破的科室绿灯通行」这一条,是放疗中心在院内争取额度的现成依据;而「价格管理」部门进入把关环节,说明新技术对应的收费项(自适应加收等)必须在申报材料里讲清楚。
(4)把申报变成常态化制度(可引用的医院样本)
江苏省人民医院建立了 DRG 高新技术和价值医疗项目常态化申报机制,对资源消耗较大的疑难危重病例,医院主动帮助医生向医保部门申请特例单议,鼓励医生收治疑难危重病例。
—— 国家医保局 2.0 版发布会转述,搜狐 2024-07-24(媒体报道官方发布会)
(5)河北的"随申随审、按月拨付"
2025 年以来河北省持续优化升级特例单议线上申报审核系统,实现全流程"随申随审",并在全国较早推行"按月拨付"补偿资金。
—— 中国医疗保险/搜狐 2026-02-22(官方口径媒体)
2.2 申报材料清单(跨省合并版,逐项标注出处)
| 材料 | 出处(均为官方文件) |
|---|---|
| 病案首页 | 辽宁第九条(一);山东第八条;河北第十三条(一) |
| 医保结算清单 | 辽宁第九条(一);河北第十三条(二) |
| 收费明细清单/费用明细 | 辽宁第九条(一);河北第十三条(一);黄山通知(引 2024 年度 DIP 单议通知摘要) |
| 入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 | 河北第十三条(一);辽宁第九条(二);黄山;安阳 |
| 病程记录(按日期顺序,含病例特点、初步诊断、鉴别诊断) | 河北第十三条(一);山东第八条("病情记录");安阳("医嘱单据") |
| 手术(操作)记录、分娩记录 | 辽宁第九条(二);河北第十三条(一) |
| 多学科联合诊疗(MDT)会诊记录 | 辽宁第九条(二);河北第十一条(四)情形对应材料 |
| 检查/检验报告单(超声、X光、CT、MRI、病理、化验、细菌培养、药敏) | 辽宁第九条(三);河北第十三条(三) |
| 特殊药品、特殊耗材或特殊检查治疗使用情况 | 山东第八条(← 放疗申报的关键落点:新技术属"特殊检查治疗") |
| 住院医嘱 | 河北第十三条(三);安阳 |
| 创新技术/新药耗的佐证材料(新技术说明、价格项目批复、临床证据) | 河北第十二条(新技术目录备案)+新京报"说明相关诊疗行为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病例为什么不适合按照原病组或病种标准支付"(权威媒体) |
| 申报书/申报表(部分地区制式表格) | 北京除外支付有制式《申报书》(京医保中心发〔2022〕30号 附件);辽宁第十条"上传信息"由统筹区确定 |
| 上传方式 | 辽宁第九条:"以电子病历形式通过医保信息平台上传,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提交纸质版复印件";河北第十条:"线上申报,逐例提交";山东第八条:"通过医保信息平台上传";黄山:部分地市要求 PDF 上传或复印报送 |
申报时限(各地差异极大,必须按本地执行)
| 地区 | 时限要求 | 出处 |
|---|---|---|
| 河北 | 病例正常月度结算结束后 2 个月内(不含结算当月),规定时限内随时可申报;逾期需提交补报申请,"一事一议"报省同意 | 冀医保规〔2026〕3号 第十四条 |
| 山东 | 原则上在评审周期最后一个月结算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医保经办机构原则上不再受理 | 鲁医保发〔2025〕1号 第六条 |
| 辽宁 | 按季度组织申报,每季度第 2 个月 10 日前完成上一季度申报;申报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 | 辽宁办法 第八条 |
| 北京 | 需费用≥病组支付标准 3 倍等条件;结算后 1 个月内申报,逾期作废 | 京医保发〔2025〕16号(前序研究已核,见 03_医院经济账与案例.md) |
| 全国 | 约 80% 统筹区按季度组织;49 个统筹区(12.4%)为月度、299 个(75.9%)为季度 | 国家医保局 2026-01-23、2026-08-06 动态(官方文件) |
2.3 评审机制(盲审、专家构成、出结果时间)
河北(目前公开文件中程序最完整的一份,可直接作为"标准流程"引用)
- 初审:随机分配至 3 名非病例申报定点医疗机构的专家线上盲审,专家所在机构级别不低于病例申报机构;3 名专家一致审核通过视为通过;5 个工作日内完成。
- 初审四种处置:①通过且无不合理费用→按结算办法结算;②通过但存在不合理费用→反馈申报机构,认可部分扣款后结算,不认可可申请不合理费用复审;③不通过且无不合理费用→可申请复审,也可退出单议按常规结算;④不通过且存在不合理费用→同上并处理不合理费用。
- 申诉:初审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申诉并提交佐证材料,逾期视为同意。
- 复审:随机分配 2 名非申报机构专家,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结论不再接受申诉。
- 核定:经办机构结合作专家意见与申诉理由核定后推送机构。
- 质量控制:对"规定周期内审核 ≥10 份且通过率 >80%"的专家,按其通过病例的 10% 随机抽查,2 名及以上专家通过视为最终通过。
- 来源:冀医保规〔2026〕3号 第十五、十六条(官方文件)
其他地区的机制要点
- 山东:参与评审专家原则上不少于 3 人,分别独立评审,可设通过比例或组内商议;原则上申报截止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争议裁决(获知结果后 5 个工作日内提出,经办机构每季度组织一次专家复审)。(鲁医保发〔2025〕1号 第十一至十九条)
- 辽宁:每病例参与评审专家不少于 3 人;采用回避原则;复审专家所在机构级别不低于申报机构,复审结果与初审不一致以复审为准;对复审仍有异议可在 5 个工作日内申请争议裁决。(辽宁办法 第十一至十七条)
- 福州:搭建全市统一专家库,入库专家四千余名,依托全省审核平台完成病历脱敏、线上双盲评审。(中国医疗保险 2026-08-28)
- 河北保定:依托全省统一线上系统落地双盲交叉评审,系统自动脱敏,遵循"同院回避、专家级别不低于申报机构"原则随机匹配同专业专家,实行初审、复审两级流程。(同上)
- 内蒙古:建设线上特例单议评审机制,专家评审端可集中查看 DIP 分组结果、收费明细和电子病历,AI 预处理器自动标注"诊断与症状不符""资源消耗缺失"等潜在疑点。(CDSreport 2026-09-17,行业媒体)
- 浙江台州:特例单议适用情形细化至 7 类(住院时间超长、医疗费用极高、使用新药耗新技术、复杂危重症等)。(中国医疗保险 2026-08-28)
- 江苏淮安:特例单议数智平台线上评审、当月加分。(国家医保局官网 2024-08-03,官方文件)
拨付时点(全国):102 个统筹区(25.9%)在单议完成次月与月度结算资金一起拨付;285 个(72.3%)在年度清算时拨付;179 个(45.4%)已全流程应用医保信息平台开展。来源:国家医保局 2026-08-06(官方文件)
2.4 通过率、驳回原因、以及"报失败会不会有后果"
- 公开的通过率分布:全国 85.1%(阶段)→86.9%(终值);太原 98.94%;洛阳 98.61%;阿克苏 79.6%;上海 99%、广东/天津约 97%。
- 驳回的公开原因目录(山东第十八条,逐字):①已进入高倍率病例范围并已支付(当地另有规定除外);②评审周期内该组实际发生费用未超过该院月度结算费用;③被认定不符合诊疗规范、存在过度诊疗;④不合理使用高值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导致费用过高;⑤编码错误导致入组错误或未按时上传结算数据;⑥资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⑦当地医保部门明确的其他情形。
- 报失败会不会影响信用/额度?
- 国家层面:没有惩罚。《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评审通过的"可按项目付费或调整该病例支付标准";不通过的"仍按病种规定付费"。山东第二十条同样表述"对评审不通过的病例,仍按 DRG/DIP 月度结算标准付费"。(官方文件)
- 但有一处"连带"设计(河北独有,务必注意):建立审核质效与资金拨付挂钩机制——若本院派出的评审专家审核时效性差、审核质量低(病例积压率、复核差异率高),则核减本院申报且已审核通过病例的补偿资金(按总费用从高到低排序、选中间区间病例核减,不足 1 例按 1 例)。河北已明确要求"严格区分核减病例与审核不通过病例",且"医疗机构不得将核减病例等同于审核不通过病例用于专家或科室管理评价"。来源:冀医保规〔2026〕3号 第十八、十九条(官方文件)
- 本地额度上限:多数统筹区仍按 5%(DRG)/5‰(DIP)给各家医院设了额度或比例(洛阳公示中几乎所有医院都是 3‰;辽宁第七条允许"结合机构级别、专科特色、重点学科发展设定政策倾斜的病例类型")。(官方文件)
- 申报端已发现的逆向问题:辽宁第十三条明确"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存在不合理费用的病例,需扣除不合理费用后重新判断是否符合认定标准"——即"先把水分挤掉再看够不够门槛"。
2.5 医院为什么"报了也不用"(写文章时用于解释动机)
- 额度用不满:2025 年 DRG 地区实际申报率平均 2%、DIP 4‰(新京报引国家医保局)。
- 公开承认的原因:"部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特例机制不了解,有的甚至不知道这个机制的存在";行业分析进一步指出真实原因是不敢报——"这个病例你走了特例,来年飞行检查,是不是第一个就查它",以及人力成本("临床医生+医保科+信息科,至少折腾小一周";一家二甲医院"一年下来只报了三例",因为"实在抽不出人做材料")。来源: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药促会)转载《政策给了5%额度,医院只用了不到1%》,2026-07-30(从业者讨论)
- 材料负担的官方承认:多地线下审核"医疗机构需将纸质病例、评审表、费用汇总单、医保结算清单一并送至评审地点",负担重(健康界 2024-10-17,权威医疗媒体);国家层面正以"线上双盲评审"和"压缩评审周期"来解(医保发〔2026〕22号 二(六);中国医疗保险 2026-08-28)。
3. "为高价设备申请单议"的先例与论证逻辑
3.1 公开可查的高价技术单议/补偿先例(都不是放疗)
| 案例 | 内容 | 出处与级别 |
|---|---|---|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主动脉夹层老年患者 | 整场手术需花费 45 万元,远高于病组支付标准;DRG 特例单议比例从原来的 1% 提高到 5%;"为单个病例弥补十余万" |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视频/腾讯新闻 2024-08-03(权威媒体) |
| 青海大学附属医院 | 2025 年通过特例单议获医保基金补偿超千万元;同年开展新药新技术治疗的病例数从 2024 年 43 例增至 156 例(同比 +262%) | 国家医保局官网 2026-01-23 动态(官方文件) |
| 河北省保定市第二医院 | 2024 年申报 131 例、通过 111 例 | 前序研究已核(03_医院经济账与案例.md) |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医生反映"过去收治费用远超支付标准的极危重患者时存在顾虑,如今通过特例单议获得合理补偿" | 国家医保局官网 2026-01-23(官方文件) |
| 重庆松山医院(民营) | 医保办主任:"特例单议机制为 ICU、多学科联合诊疗提供保障,给临床医生吃下'敢收敢治'的定心丸" | 中国医疗保险 2026-08-28(官方口径媒体) |
| 机器人辅助手术 | 走的是"单独立组"而非单议:DRG 3.0 设 9 个机器人辅助手术细分组、明确 5 种机器人操作编码;DIP 在高频病种设机器人辅助病种组。3.0 同时"强化特例单议" | 前序研究(01_DRG3.0与放疗.md)+新浪财经/中财网 2026-09(行业媒体) |
| 创新药械 | 上海通过率 99%,"特例单议"被视为给创新药械和新技术开辟的"绿色通道";另有除外按实支付、单独支付、倾斜支付等路径 | 第一财经 2026-05-31(权威媒体) |
放疗侧只找到"价格项目路线"的先例,不是单议路线:
- 射波刀进入医保支付:安徽省首台"射波刀"2025 年 11 月在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启用,至 2026 年 6 月已治疗 156 名患者;2026 年 4 月 1 日起该治疗项目正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蚌埠市职工医保报销约 70%、城乡居民约 50%,"患者治疗费用已接近常规放疗水平"。来源: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转载蚌埠新视介 2026-06-21(医院官方渠道)
- 山东省:依据 鲁医保发〔2025〕39 号《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等 15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2026 年 4 月 1 日起全省放射治疗类 15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射波刀"作为放射治疗类服务项目正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来源:医院官网转载(医院官方渠道+官方文件文号)
→ 本报告判断:这印证了前序文件 09_MRLinac收费现实与先例.md 的结论——在中国现行体系里,放疗技术"被补偿"的主路径是"先成为一个价格项目、再定支付类别",而不是"逐例谈单议"。
3.2 论证逻辑能不能借鉴?(本报告判断)
可借鉴的三条:
1. "资源消耗"要落到账单上:主动脉夹层能拿到十余万,是因为 45 万元里有大量可核的耗材/手术收费项。对应到放疗,账单上要能看出"自适应加收+MR 定位加收+立体定向计划加收+图像引导加收"逐次发生,而不是一句"我们用的是新设备"。
2. 技术必要性要走疾病严重程度:各省排除条款都盯着"过度诊疗"和"不合理使用高值项目"。放疗的论证必须是"因靶区解剖/分次间变化导致常规手段不可行",而不是"设备更先进所以更贵"。
3. 不要在"耗材"上纠缠:术中的耗材路径已被堵死(术中放疗"不再收取耗材费用"),放疗必须走"技术"。
国家医保局对"新药耗新技术"走单议的表态(可供引用)
- 「要充分发挥特例单议对医疗机构使用新药耗新技术、收治疑难复杂重症的支持性作用」——医保发〔2026〕22号 二(六)(官方文件)
- 「特例单议机制……对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品新耗材新技术使用、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 DRG/DIP 标准支付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经专家审核评议后,符合条件的可实行项目付费或调整支付标准,给予合理补偿。」——国家医保局官网 2026-08-06 动态(官方文件)
- 2026-08-25 座谈会(3.0 版发布前):DIP 侧上限由 5‰ 上调至 1%(2027 年起),DRG 侧维持 5%;「比例放宽不等于管理放松」;指标以统筹地区为单位统筹使用,坚决反对搞平均主义和"一刀切";推广线上双盲评审,按月或按季度组织评审。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2026-08-28、昆明市医保局转载《中国医疗保险》2026-08-28(官方口径媒体)
- 2026-09-02 3.0 版发布会实录:「特例单议等机制有力保障了重症患者治疗和创新药耗、技术应用」;2025 年申请 267.4 万例、通过 232.4 万例、通过率 86.9%、基金约 644.7 亿元、例均约 2.77 万元。来源:国家医保局官网 2026-09-02(官方文件)
(注:本次检索未找到"2026-09-19 前后『大部分新技术获得合理补偿』"的原始表述,见 §6 未找到清单。)
4. 支付层的其他路径:按项目付费 / 除外支付 / 门诊·日间
4.1 按项目付费的适用范围
| 情形 | 依据 | 级别 |
|---|---|---|
| 特例单议评审通过后,可"按项目付费"或调整支付标准 |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医保发〔2026〕22号;山东第二十条;辽宁第十九条 | 官方文件 |
| 费用极高病例自动按项目付费(无需逐例专家评审) | 太原 2026 二季度:极高病例 1338 例(直接转项目付费);CHS-DRG 技术规范:费用极高病例=能入组但住院总费用高于 DRG 支付标准规定倍数(一般三级 >3 倍、二级 >2 倍,各地可自定) | 官方文件+权威医疗媒体(健康界/知乎转述技术规范) |
| 门诊放化疗可不纳入 DRG/DIP,执行按项目付费 | 湘医保发〔2024〕9号《湖南省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保支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原文见下) | 官方文件 |
| 高倍率病例按项目付费的地方做法 | 金华市中心医院原党委书记撰文:高倍率病例若得不到合理补偿会挫伤收治疑难危重、应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因此许多地方采取"按项目付费" | 权威医疗媒体/专家撰文(健康界 2023-05) |
湖南原文(可直接引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将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纳入协议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疗费用可不纳入 DRG/DIP 结算范围,执行按项目付费。」
—— 湘医保发〔2024〕9号 第二十二条(官方文件)
附带条件(第六条):申请恶性肿瘤门诊放疗的机构应同时具备:配备合规的放疗场所、设备和医护团队;设立能处置放疗过程中突发状况的急抢救相关支撑科室;门诊放疗医师需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申请流程:患者知情同意→填写申请表→制定完整诊疗计划并由医生、患者签字→送医疗机构医保科(办)审核。
4.2 除外支付:北京是源头,天津是第二个落地的
北京(京医保中心发〔2022〕30号《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试行)》,2022-07-13 公布)—— 全文要点
- 药品/医疗器械(由企业申报):三年内经药监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械;取得医保分类与代码;符合价格政策;临床效果较传统有较大提升;对 DRG 病组支付标准有较大影响;全市累计参保人员病例 ≥50 例(罕见病不限)。
- 诊疗项目(由定点医疗机构申报):①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三年内在本市批准设立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含医保部门已转归统一定价的项目,以及按京医保发〔2022〕5号履行了价格备案程序的项目);②取得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③在操作途径、操作方法、解剖部位、适用范围等方面有技术创新;④临床效果较传统有较大提升;⑤对 DRG 病组支付标准有较大影响;⑥申报机构累计本市参保人员病例 ≥15 例(罕见病不限);⑦非公立机构另需提供开展时间说明及佐证。
- 申报材料(诊疗项目):①《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申报书》(制式附件);②临床创新性材料(与替代项目对比分析、文献资料等);③其他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 工作程序:接收申报→形式审查→组织论证(专家论证+数据验证)→公布结果→费用结算。
- 结算与有效期:除外范围内项目未来三年有效;市医保中心每年年终依据使用情况统一据实结算(另有解读称按"实际发生费用与病组支付标准的差额核增")。
- 申报纪律:未在规定时限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通过率过低的,酌情暂停该机构/企业的申报资格;提供虚假资料造成基金损失的,追回并严肃处理。
来源:北京市医保局官网(官方文件)
天津(2025-05-13《市医保局关于建立DRG付费除外支付工作机制的通知(试行)》)
- 公开可见的通知表述:「市医疗保障部门将稳步推进、不断探索完善本市 DRG 除外支付工作机制,分批次完善本市 DRG 付费除外支付范围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因政策调整、价格大幅变动、除外支付有效期满等情形不再适宜纳入除外支付范围的建立退出机制。」并有"二、适用范围"专章。媒体转述称该机制试行 2 年。
来源:天津市医保局官网通知(官方文件,正文为动态渲染,本次仅取得检索可见片段与标题/日期);CPHI 制药在线等转述(行业媒体)
3.0 版的变化(重要):2.0 通知一(三)明文"探索除外机制……在应用初期按项目付费或以权重(点数)加成等方式予以支持";3.0 通知二(六)已删去"除外"二字,改为"充分发挥特例单议的支持性作用"(前序研究已逐字比对,见 01_DRG3.0与放疗.md)。
→ 本报告判断:除外支付仍是地方自主政策(北京、天津),不在 3.0 国家清单里;对放疗而言,除外支付的门槛是"技术得先成为一个获批的新增价格项目",设备本身无法直接申报除外。
4.3 门诊 / 日间结算方式的选择空间
| 地区/政策 | 内容 | 级别 |
|---|---|---|
| 湖南 湘医保发〔2024〕9号 |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含放疗)可不纳入 DRG/DIP,按项目付费;医疗机构须具备放疗场所设备团队、急抢救支撑科室、放疗医师专业资质 | 官方文件 |
| 湘雅医院(2022-04 起) | 在省医保局、省卫健委指导下成立"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中心",放疗患者"白天治疗、晚上回家",阶段性治疗结束按住院模式报销结算;截至 2022-07-31 收治 578 人次 | 医院官方口径媒体(前序研究已核) |
| 兰州市 2026-06 | 恶性肿瘤日间治疗纳入基本医保结算(12 家定点机构);"开展恶性肿瘤日间放疗的病种治疗,一个治疗疗程视同一次普通住院结算",起付标准按住院起付标准的 50%,放疗不得收取护理费和床位费 | 媒体报道官方通知(前序研究已核) |
| 辽宁 辽医保发〔2022〕7号(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试点) | 日间病房治疗限定为"日间手术、化疗、高值药品注射治疗 3 种类别"(1 日/24 小时内入出院,特殊可延至 48 小时) | 官方文件 |
| 山东 鲁医保发〔2025〕39号 | 2026-04-01 起全省放射治疗类 15 项价格项目规范整合,"射波刀"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官方文件(经医院官网转述) |
| 安徽(蚌埠) | 2026-04-01 起射波刀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职工报销约 70%、居民约 50% | 医院官方渠道 |
关键差异(文章可用):辽宁的日间病房三类里没有"日间放疗"——这说明"日间"这个口袋并非全国统一对放疗开放;反之湖南、兰州、山东、安徽都在用"价格项目+支付类别"的方式解决放疗的钱,而不是靠单议。
4.4 常规补偿工具与特例单议的关系(对照表)
| 工具 | 触发条件 | 谁发起 | 是否专家逐例评审 | 支付结果 | 出处 |
|---|---|---|---|---|---|
| 费用极高(高倍率)病例 | 入组但总费用高于支付标准规定倍数(一般三级 >3 倍、二级 >2 倍,各地自定) | 系统/医保经办自动识别 | 否(太原:"极高病例直接转项目付费") | 按项目付费 | CHS-DRG 技术规范;太原公示(官方文件) |
| 特例单议 | 住院时间长/费用高/合理使用新药耗新技术/复杂危重症/MDT 等不适合按病组标准支付 | 医疗机构申报(临床科室提出→医保管理部门审核→机构统一申报) | 是(≥3 名专家盲审,河北要求 3 名一致) | 按项目付费 或 调整(提高)该病例支付标准;不是全额据实 | 暂行办法第十九至二十三条;山东/河北/辽宁办法;新京报(官方文件+权威媒体) |
| 除外支付 | 已获批的新增价格项目/新药械,对病组支付标准有较大影响,达病例量门槛 | 企业(药械)或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 | 专家论证+数据验证(非逐例) | 按实结算/差额核增,有效期 3 年,年终统一结算 | 京医保中心发〔2022〕30号;天津 2025 通知(官方文件) |
| 门诊/日间结算方式选择 | 门诊放化疗(湖南);日间治疗(部分城市) | 医疗机构申请资质+患者知情同意 | 否 | 按项目付费(湖南);按住院模式/视同一次住院(湘雅、兰州) | 湘医保发〔2024〕9号;兰州通知(官方文件) |
| 按床日/按人头 | 精神疾病、康复治疗等 | — | 否 | 按床日/按人头 | 辽宁办法第五条(一)明确此类不纳入单议(官方文件) |
两个容易踩的互斥关系
1. 山东第十八条(一):已进入高倍率病例范围并已支付的,原则上评审不通过(当地另有规定除外)→ 同一病例不能既吃高倍率、又吃单议。
2. 辽宁第五条(三):使用辽宁省住院可单独结算的高值药品且不能以"新技术"理由申报的病例不纳入单议 → 已经能单独结算的,不再给单议名额。
5. 自适应放疗的人力投入:公开量化数据
5.1 国际文献(同行评审)
| 指标 | 数据 | 出处(同行评审) |
|---|---|---|
| 在线自适应每次治疗时长 | Ethos(CBCT 在线自适应)报告约 35 分钟/次;厂商侧称最快可做到 15 分钟 | Viscariello 等,Pract Radiat Oncol 2024;15(1):e72–e81(PMC11710968);Lu 等《A Review of Online Adaptive Radiation Therapy》Appl Radiat Oncol 2024 |
| 物理师 FTE 需求(以"100 例自适应+200 例非自适应/年"为场景) | 物理师既做计划又做 adaptor:2.9 FTE;只做计划:2.6 FTE;只做 adaptor:1.4 FTE | Viscariello 等 2024(PMC11710968,同行评审,开放获取) |
| 1.5T MR-Linac 前列腺超大分割(7 次)实际工作流 | 单次在床时间均值 38.2 min(范围 33.3–43.4);其中出束仅 6.7 min、勾画+计划调整 17.2 min | Potkrajcic 等,Curr Oncol 2024;31(5):2679–2688(PMC11120184,同行评审) |
| ART 增加的额外时间(ASTRO/Red Journal 委员会报告) | CT 基础 ART 一般需额外 40–90 分钟;MRI 基础 ART 更耗人力("typically requiring up to an additional…",摘要级) | 《Adaptive Radiation Therapy: Workforce Implications》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 2025-07-15(同行评审/委员会报告) |
| 人员配比 | 物理师团队需配备支持人员,支持人员∶物理师 ≈ 1.5∶1;加拿大 COMP 更新了网格化物理师配置算法 | AAPM Report No.33;Malkoske 等 J Appl Clin Med Phys 2021;22:6–15(同行评审/学会报告) |
可提炼的一句话:在线自适应把一次治疗的时间成本从"出束 7 分钟"抬到"在床 35–38 分钟、其中 17 分钟是勾画与重计划";人力投入按年测算要多配 1.4–2.9 个物理师 FTE(视谁承担 adaptor 角色)。这不是"多收一项加收"能覆盖的量级。
5.2 中国侧数据(官方调查)
- 全国放疗从业人员 32,978 人:医师 18,966、物理师 4,475、技师 9,537;医师∶物理师 ≈ 4.2∶1(美国约 1∶1)。
来源: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规划编制基础研究·放射治疗组地区调查研究》(2020 年度数据),经健康界转载(行业调查,前序研究已核) - 本报告判断:自适应放疗消耗的主要是物理师时间,而中国放疗体系里最稀缺的恰恰是物理师(4.2∶1 vs 1∶1)。因此"能不能买设备"和"买了之后有没有人跑得动每天在线自适应"是两个独立问题——这也是人力成本没有支付出口的直接后果。
5.3 人力成本在现行价格体系里有没有出口?
- 有一个间接出口,但计价对象是"技术"不是"人力":放射治疗类价格项目表里已设 「外照射治疗(光子线-调强)-自适应放疗(加收)」,其说明书定义是"指在放疗过程中根据肿瘤退缩情况动态调整放疗计划的技术";价格(深圳,三级)1388 元/次(广州同价,见前序研究
06b_clean.txt/ 深圳价格表)。 - MR 只出现在模拟定位加收项里(MR/PET-CT 定位加收,广州加收至 1950 元/次);没有"磁共振引导放疗"「在线自适应」独立项目(前序研究
09_MRLinac收费现实与先例.md已核实)。 - 结论(本报告判断):
1. 现行价格体系没有任何"人力/物理师工时"计价项目,自适应的人力投入只能通过"技术加收"间接回收;
2. 而且这个加收的定义口径是"根据肿瘤退缩情况动态调整",不等于"当日在线实时重计划"——MR-Linac 的每日在线自适应能否套用,公开渠道没有国家或省级医保部门的明确口径(09文件已列为核心争点);
3. 因此对医院而言,人力投入在价格侧没有出口,在支付侧(单议/除外)也没有专门的"人力"理由——它只能被包装成"创新医疗技术导致费用较高"里的一部分资源消耗(本报告判断,勿当结论引用)。
6. 未找到清单(公开渠道检索后确认缺失)
- 任何一例公开的、以放疗(含立体定向/大分割/自适应/MR 引导)为事由并通过的特例单议案例——检索了国家医保局官网全站相关动态、10+ 省市医保局公示与规程、医院官网/公众号转述、行业媒体(含 360/必应/多引擎交叉)。
- 任何统筹区的特例单议病种/情形目录中单列"放射治疗"或"放疗"的条文。
- 医院公开披露的"放疗科/放疗中心特例单议申报与通过例数"。
- 国家医保局或任何省级医保部门对"MR-Linac 的每日在线自适应能否适用『自适应放疗(加收)』"的明确口径。
- 中国境内医院公开的"自适应放疗每次多少分钟、增加多少人力/FTE"量化数据(仅有国际文献)。
- 2026-09-19 前后"大部分新技术获得合理补偿"的原始表述——本次检索未定位到该表述的一手来源(3.0 相关表态的一手来源是:2026-08-25 座谈会、2026-08-28 中国食品药品网、2026-09-02 国家医保局 3.0 发布会实录)。
- 天津市 DRG 除外支付通知的完整正文(官网页面为动态渲染,仅取得标题、发文日期与检索可见片段;"试行 2 年"来自行业媒体转述)。
- 洛阳/阿克苏公示附件的逐病例明细(洛阳附件为按医院汇总表,含申报数/通过数/占比‰/基金金额,无病组与诊断;阿克苏附件为 docx 统计表,本次下载被 403 拦截)。
- 特例单议全国病组/病种级别的分布数据(官方公开到省级汇总为止),因此无法反推放疗在全国单议中的占比。
- 《河北省按病种付费特例单议工作细则(暂行)》配套政策解读的正文(仅取得链接与标题)。
- 福建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特例单议工作规则(试行)》(闽医保函〔2024〕296号)正文(官方 PDF 下载后解析失败)。
7. 主要引用源(按级别)
官方文件
1. 《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 2025 年印发)第十九至二十四条
2. 医保办发〔2024〕9号 一(三)| 医保发〔2026〕22号 二(六)
3. 国家医保局《2025年特例单议工作显实效》2026-05-21 https://www.nhsa.gov.cn/art/2026/5/21/art_14_20582.html
4. 国家医保局《特例单议"阳光"运行为复杂危重患者就医保驾护航》2026-08-06 https://www.nhsa.gov.cn/art/2026/8/6/art_14_21677.html
5. 国家医保局《中国医保惠民生(十二)》2026-01-23 https://www.nhsa.gov.cn/art/2026/1/23/art_14_19450.html
6. 国家医保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关情况介绍(第4期)》2026-06-10;《(第8期)》2026-07-13
7. 国家医保局《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新闻发布会实录》2026-09-02 https://www.nhsa.gov.cn/art/2026/9/2/art_14_21978.html
8. 鲁医保发〔2025〕1号《山东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特例单议实施办法》http://ybj.shandong.gov.cn/art/2025/1/8/art_160747_10315090.html
9. 冀医保规〔2026〕3号《河北省按病种付费特例单议工作细则(暂行)》https://ylbzj.hebei.gov.cn/content/5095 (沧州转载:https://ylbzj.cangzhou.gov.cn/ylbz/c101198/202605/a373761606ed4415984442f73fe5e7cb.shtml)
10. 《辽宁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特例单议实施办法(试行)》2024-12-30 https://ybj.ln.gov.cn/ybj/zfxxgk/zc/xzgfxwj/2024123022291849416/index.shtml
11. 京医保中心发〔2022〕30号《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试行)》https://ybj.beijing.gov.cn/tzgg2022/202207/t20220713_2798069.html
12. 《市医保局关于建立DRG付费除外支付工作机制的通知(试行)》天津 2025-05-13 https://ylbz.tj.gov.cn/xwzx/tzgg/202505/t20250513_6930197.html
13. 湘医保发〔2024〕9号《湖南省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保支付管理办法》https://ybj.hunan.gov.cn/ybj/first113541/firstF/f2113606/202403/t20240327_33263701.html
14. 太原市医保局《关于太原市2026年二季度DRG付费特例单议审核结果的公示》2026-08-14
15. 洛阳市《2025年第四季度按病种分值付费特殊病例评审结果的公示》2026-03-04;阿克苏地区《2026年第一季度DIP付费特例单议病例评审结果公示》2026-08-28
16.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国卫财务发〔2023〕7号——甲类二、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包括磁共振引导放射治疗系统、X射线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系统(含 Cyberknife)]
同行评审
17. Viscariello NN, et al. Pract Radiat Oncol 2024;15(1):e72–e81(PMC11710968)
18. Potkrajcic V, et al. Curr Oncol 2024;31(5):2679–2688(PMC11120184)
19. ASTRO/Red Journal《Adaptive Radiation Therapy: Workforce Implications》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 2025
20. Lu L, et al. A Review of Online Adaptive Radiation Therapy. Appl Radiat Oncol 2024
官方口径媒体 / 权威媒体 / 行业
21. 新京报 2026-08-11《危重患者会因医保"打包付费"被拒收吗?特例单议机制如何兜底》
22. 第一财经 2026-05-31《从"特例单议"数据看创新药支持力度》
23. 中国食品药品网 2026-08-28;《中国医疗保险》2026-08-28(经昆明市医保局转载)
24. CDSreport《3.0时代,哪些异常病例值得特例单议?》2026-09-17
25. 康程医管 2025-06-04(搜狐号);药促会转载《政策给了5%额度,医院只用了不到1%》2026-07-30
26. 健康界 2023-05《医保、医院如何应对DRG下高倍率、低倍率以及特病单议病例》2024-10-17《为何医院不愿申报》
27.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 2026-06-21;山东某院官网转载鲁医保发〔2025〕39号
先例:TOMO 的定价时间线与配置管理沿革
调研日期:2026-09-20(CST)
承接 10_TOMO与CyberKnife收费项目设立史.md(该文只查到 2022 年起的省级立项),本轮专门解决 2008–2021 区间的定价原件,并检验"收费高 → 销量起量"这条因果链能否成立。
证据级别标注:〔官方文件〕=医保/发改/卫健部门原件(含可下载 PDF/XLS/附件);〔官方转载〕=政府门户或医院对原文的转载;〔行业媒体〕=行业媒体/企业官网报道;〔转述〕=二手转述,未取得原件;〔推断〕=本文基于文件结构的推论。
本文不含任何推测的年份、价格或销量数字。 查不到的一律进第 6 节「未找到」并列出检索词。
0. 结论速览
- 国家层面从未给 TOMO 立过价格项目。 2007 年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发改价格〔2007〕2193 号)的放射治疗类只新增 5 条:
240100004 特定计算机治疗计划系统、2402 模拟定位、240300005 直线加速器放疗(特殊照射)、240300008 伽马刀治疗、2405 模具设计及制作——没有任何「断层/螺旋/TOMO」条目(已下载 NDRC 原文 PDF 全文核对,全文 851 行,命中"断层"的只有"远红外热断层检查""计算机断层扫描激光乳腺成像")。〔官方文件〕 - 2012 年版国家规范反而给 TOMO 这类新设备"关了小门、留了侧门"。 发改价格〔2012〕1170 号(2012-05-10 发布,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逐字规定:「各地要加强前期审核,不得以新设备、新试剂、新方法等名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清理规范期间,各地不得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留出侧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等部门负责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并在本地试行,试行期不超过 2 年。试行期后需继续实施的,应在试行期结束半年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审核;试行期结束后,没有明文规定可以继续执行的,要停止收费。」 这解释了为什么 TOMO 在 2008–2021 年长期只以"新增项目+试行价/自主定价"形态存在,而非国家规范内的正式项目。〔官方文件〕
- 本轮找到了 2008–2021 年间的省级 TOMO 价格,共 2 处(且都属"新增项目试行"形态):上海「断层放射治疗系统」6000 元/次(2017-11-27 起试行)、山东「240300017 断层放射治疗」3500 元/次(驻济省属三级,来源文件路径年份为 2021)。仍没有找到 2008–2016 年任何省份把 TOMO 写成独立价格项目的原件。〔官方文件/官方转载〕
- 陕西给出了 TOMO 的另一种编码写法,而且价格比山东高一档:
240300015a TOMO螺旋断层放射治疗(全身) 4000 元/次、240300015b TOMO螺旋断层放射治疗(局部) 2400 元/次——注意它是挂在国家 IMRT 主码 240300015 之下的 a/b 子码,不是独立主项。山东、湖南则用240300017这个"空位编码"。同一个 TOMO,各省编码形态完全不同(这也是早期检索查不到的重要原因)。〔官方文件〕 - 价格水平(同期同地可比口径):以山东驻济省属为例,TOMO
240300017 断层放射治疗3500 元/次 vs240300015 适型调强放射治疗(IMRT)1300 元/次 vs240300008 伽玛刀治疗1500 元/次 vs240300007 X 刀治疗6000 元/疗程;陕西口径 TOMO 全身 4000 元/次 vs IMRT 240 元/每照射野 vs 伽马刀 6080 元/次 vs X 刀 3840 元/次。TOMO 单次价格约为 IMRT 的 2.7 倍(山东),但低于 X 刀/伽马刀的"次"价。〔官方文件〕 - 「定价与销量」:只能建立"配置许可 → 收费资格"的对应,建立不了"价格高 → 销量增速"的对应。 硬证据是双向的:① 国家文件把配置许可写成收费前提(伽马刀 2007 年国家项目原文「未获得卫生部配置规划许可的,不得收费」;各省 TOMO 项目原文「指经卫健部门批准配置的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TOMO)的治疗」);②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材料强制要求提交「售价、收费情况」「运营以及收益分配情况」——即"收费"在制度上确实是采购论证的一环;③ 但装机时间线(2012 年 6 台→2016 年 30 台→2020 年 42 台)与省级定价落地时间(上海 2017-11、山东 2021)错位,增长拐点出现在省级定价之前,且同期的省级"配置许可发放"规模远大于定价事件。〔官方文件〕
- 最强的反证来自配置管理本身:《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 年)》里 TOMO 的 HD/HDA 两个型号属甲类(国家卫健委审批);2023 年版目录把 TOMO 并入乙类「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省级审批),同一次调整把「磁共振引导放射治疗系统」(MR-Linac)放进甲类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也就是说,TOMO 在中国扩张最顺的时期,正是它从甲类降为乙类(审批权下放到省)之后;而 MR-Linac 至今被放在甲类。〔官方文件〕
- "收费高所以要买"的说法在公开材料里找不到出处。 找不到任何厂商、医院、行业分析把"收费项目落地"与"TOMO 销量增长"正式关联起来的表述;也找不到医院招标/论证文件把"收费标准"列为采购理由的原文。行业文章里的说法反而是"收费自费 → 患者经济压力大 → 只能少数高水平医院用"(收费是约束而不是诱因)。〔行业媒体〕
- 两个反例:伽马刀——2007 年就有国家价格项目、单次价格远低于 TOMO(山东 1500 元/次),国产化后国产品牌市占率超 90%,装机最广;射波刀 CyberKnife——价格比 TOMO 更贵(上海 2017 年口径首次 16000 元、以后每次 8000 元、一疗程≤40000 元)、编码更硬(N30000024 独立项目)、2023 年仍属甲类,装机却远不如 TOMO。"收费高"既不是铺开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官方文件/行业媒体〕
- 质子重离子是"装得起、收不了"的完整样本:上海 2015-05-08 开业即自定 27.8 万元/疗程,直到 2023-11(上海)/2024-11(国家立项指南)才有价格项目;业内在 2023 年还在呼吁"明确价格锚点"。〔官方文件/行业媒体〕
1. 第 1 节 TOMO 定价时间线表(国家 + 省级)
1.1 国家级
| 年份 | 层级 | 文号 | 项目名 | 编码 | 价格 | 结论/出处 |
|---|---|---|---|---|---|---|
| 2007 | 国家 | 发改价格〔2007〕2193 号《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 年) | 放射治疗类仅新增 5 条:特定计算机治疗计划系统/模拟定位/直线加速器放疗(特殊照射)/伽马刀治疗/模具设计及制作 | 240100004、2402、240300005、240300008、2405 | 表内价格栏为空(仅列项目) | 无 TOMO/断层/螺旋条目。伽马刀条目说明栏逐字:「未获得卫生部配置规划许可的,不得收费」〔官方文件〕PDF:ndrc.gov.cn/xxgk/zcfb/tz/200709/W020190905520875610952.pdf(已下载全文核对) |
| 2012 | 国家 | 发改价格〔2012〕1170 号《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文 2012-05-04、发布 2012-05-10,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 | — | — | — | 未直接取得 2012 年版规范正文全文,无法确认其放射治疗类是否含"断层"条目。但该通知正文对"新增项目"的约束是逐字明确的(见 0.2 节三条引文),构成 2008–2021 年 TOMO 立项的制度环境〔官方文件〕 |
| 2018 | 国家 | 国卫规划发〔2018〕5 号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 年) | — | — | 甲类第 4 项"高端放射治疗设备"明确列出「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英文简称 Tomo)HD 和 HDA 两个型号」〔官方文件〕 |
| 2023 | 国家 | 国卫财务发〔2023〕7 号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 年) | — | — | TOMO 并入乙类「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包括医用直线加速器、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磁共振引导放射治疗系统」入甲类〔官方文件〕 |
| 2024-11-18 | 国家 | 医保价采函(放射治疗类立项指南(试行)) | 整合为 15 项,TOMO 变「外照射治疗(光子线-调强)-断层调强放疗(加收)」013401030030051 | 013401030030051 | 各省自定 | 从独立主项降为加收项〔官方文件,见 10 号文〕 |
1.2 省级(2008–2021 区间,本轮新查到;找不到的写"未找到")
| 年份 | 省份 | 文号 | 项目名 | 编码 | 计价单位 | 价格 | 出处 | 级别 |
|---|---|---|---|---|---|---|---|---|
| 2017-11 | 上海 | 《关于公布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十七)》,2017-11-24 成文,2017-11-27 起试行;依据 沪价费〔2008〕014 号 | 断层放射治疗系统(项目内涵"含定位、计划设计、图像引导、治疗") | N20000011 | 次 | 6000 元 | 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政务公开转载页(shcm.gov.cn/govxxgk/qfzggw/2017-12-06/…,"限新华医院");同批文件另见 fgw.sh.gov.cn/fgw_jgjgdt/20171124/0025-32754.html。百度文库转载版同条写"限中山医院",两版首报机构不一致〔官方转载/转述〕 | ⚠️首次审批年份未找到(见第 6 节) |
| 2021 | 山东 | 附件路径 app.shandong.gov.cn/attach/2021/24/37-1.pdf(2021 年目录);同一价格表亦见山东省政府文号文件 2023/01/12 版;省局依据文件 鲁医保发〔2021〕39 号《关于公布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 断层放射治疗 | 240300017 | 次 | 3500 元(驻济省(部)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 | 山东省政府附件 PDF(已下载 pdftotext 提取);淄博市医保局转发文件逐字引用 鲁医保发〔2021〕39 号〔官方文件〕 | ⚠️首次立项年份未找到 |
| 2022-07-01 起 | 山东·淄博 | 淄博市(依据 鲁医保发〔2021〕39 号、鲁医保发〔2021〕60 号) | 断层放射治疗 | 240300017 | 次 | 3100 元(三级/二级/一级同价),医保个人先行自付 20% | 淄博妇幼保健网转载市政府文件(fybjsd.com/guide/show-4274.html)〔官方转载〕 | 市级落地 |
| — | 山东·泰安 | — | 断层放射治疗 | 240300017 | 次 | 2800 元(三级),个人首先自付 20% | 泰安市医保局 PDF(已下载)〔官方文件〕 | 市级 |
| — | 山东·济宁 | 汇编含 鲁医保发〔2020〕78/81 号、〔2021〕13/39 号 | 断层放射治疗 | 240300017 | 次 | 2800 元(三级/二级/一级) | 济宁市医疗服务价格汇编 PDF〔官方转载〕 | 市级 |
| — | 山东·淄博张店区/高新区 | — | 断层放射治疗 | 240300017 | 次 |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暂由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 | 淄博市医保局区属价格表 PDF〔官方文件〕 | 区级:关键证据,证明 TOMO 在山东长期是"试行价"形态 |
| 2025-12 印发 / 2026-04-01 执行 | 山东 | 鲁医保发〔2025〕39 号 附件16 | 断层放射治疗(废止) | 240300017 | 次 | 3500 元 | 10 号文已核 | 官方文件 |
| 未找到 | 陕西 | 见 陕医保函〔2025〕230 号 附件2《拟废止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医院公示依据 商医保函〔2026〕17 号 | TOMO螺旋断层放射治疗(全身)/(局部) | 240300015a/240300015b | 次 | 4000 元/2400 元 | 丹凤县医院 2026-03-24 收费公示(sxdfxyy.cn/Info_1220.aspx,2026-04-01 执行);同表 240300015c 旋转调强放疗 1600 元、240300016 快中子外照射 200 元〔官方转载〕 | ⚠️立项年份与文号未找到 |
| 2022-04-20 成文 | 山西 | 晋医保函〔2022〕25 号 | 螺旋断层调强放疗(新增 4 项之一) | 未取得 | 未取得 | 未找到(附件 xls 未取得) | 10 号文已核 | 官方文件 |
| 2022-06-01 施行 | 湖南 | 湘医保发〔2022〕19 号 | 局部断层调强放疗/全身断层调强放疗 | 240300017/240300018 | 次 | 自主定价;医保支付类别「目录外 100%」;计价说明「指经卫健部门批准的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TOMO)的治疗」 | 10 号文已核;本轮另下载了该文 .doc 原件(ybj.hunan.gov.cn 附件 ad468fbd18f146c59d7ab7d954f1ab52.doc),逐字复核一致〔官方文件〕 | 官方文件 |
| 2025-08-01 | 湖南 | — | TOMO 纳入医保(先行自付 20%) | — | 次 | 医院口径:此前单次约 3300 元全额自费 | 10 号文已核 | 机构转述 |
1.3 2008–2016 区间:逐省检索结果
除上海(首见 2017-11)外,未找到任何 2008–2016 年省级 TOMO 价格项目原件。 逐省检索情况:
| 省份 | 检索到的 TOMO 价格原件 | 最早可查年份 |
|---|---|---|
| 上海 | N20000011 断层放射治疗系统 6000 元/次 | 2017-11(试行公示) |
| 山东 | 240300017 断层放射治疗 3500 元/次(驻济) | 2021(附件路径年份;省局依据 鲁医保发〔2021〕39 号) |
| 陕西 | 240300015a/b TOMO 4000/2400 元 | 未找到(仅见 2026 废止表) |
| 北京 | 未找到(北京市价格查询 XLS 与 京医保发〔2025〕23 号 均未命中 TOMO 条目) | 未找到 |
| 广东/深圳 | 未找到(深圳市 2026 附件1-11 PDF 因站点 SSL 握手失败无法下载;仅取到附件1 正文,为 2026 整合后价格) | 未找到 |
| 江苏 | 未找到(仅取到 2026 整合后「断层调强放疗(加收)1040 元」) | 未找到 |
| 浙江 | 未找到 TOMO 项目;同期(2021)只查到射波刀项目(浙医保联发〔2021〕11 号) | 未找到 |
| 四川、天津、湖北、河南、福建、江西、云南、甘肃 | 未找到价格原件(仅在 NHC 甲类配置许可名单中见到这些省的 TOMO 装机机构) | 未找到 |
2. 第 2 节 「定价 ↔ 销量增长」对应关系判断
2.1 先把两条时间线摆在一起
| 时点 | 装机/销量侧 | 定价侧 |
|---|---|---|
| 2005 | TOMO 在美国上市 | — |
| 2007 | 获批进入中国;2007-09-17 国内首台 Hi-ART 在解放军总医院投用 | 2007 年国家规范没有 TOMO 项目(已核原文) |
| 2012-05 | 国内共 6 台投入临床 | 2012 年国家规范禁止以"新设备"名义新增项目,只准省级"新增项目试行 ≤2 年" |
| 2016-06 | 中国大陆 30 台(+台港 25 台) | 无任何可查的省级 TOMO 定价 |
| 2017-11 | — | 上海首见省级 TOMO 项目:6000 元/次(试行) |
| 2020-09 | 中国大陆 42 台,累计治疗超 16000 例 | 无新的可查省级定价 |
| 2021 | — | 山东 240300017 断层放射治疗 3500 元/次(驻济省属) |
| 2022 | — | 山西(04)、湖南(06)新增 TOMO 项目 |
| 2023-09 | 中核安科锐国产 TOMO C 获批;2024 年中核安科锐营收同比 +30%,利润超成立前 5 年总和,放疗设备市场份额较 2023 年提升 5% | 2023-03 目录:TOMO 由甲类降为乙类(省级审批) |
| 2024 | 行业文章称国内使用及采购 TOMO 的医院"共 60 多家"(据中标记录不完全统计,转述) | 2024-11 国家立项指南:TOMO 变加收项 |
2.2 判断
判断一:不能建立「省级定价落地 → 当年销量起量」的对应。
理由:装机在 2012(6 台)→2016(30 台)→2020(42 台) 就已明显扩张,而这一段没有任何可查的省级 TOMO 定价;省级定价集中出现在 2017-11(上海)与 2021 年之后,晚于主要扩张期。时间关系上是定价跟着装机走,不是装机跟着定价走。
判断二:能建立、且有原件支撑的对应是「配置许可 → 收费资格 → 收益可预期」。 证据链为:
- 2007 年国家伽马刀项目说明栏逐字:「未获得卫生部配置规划许可的,不得收费」;同款表述亦见 PET/CT 国家项目("未获得卫生部配置规划许可的,不得收费")。〔官方文件〕
- 各省 TOMO 项目计价说明逐字:湖南「指经卫健部门批准配置的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TOMO)的治疗」;山东/陕西同类项目均以配置为前提。〔官方文件〕
-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材料清单要求:申请配置单台(套)价格 3000 万元以上设备时,须提供"设备主要情况介绍(包括基本情况、境外配置、使用、售价、收费情况)";申报须知另要求说明"甲类大型医用设备运行保障措施和资金来源、运营以及收益分配情况"。〔官方文件〕
→ 制度链条是:拿到配置证 → 才能(且只能)为这套设备立项收费 → 收费口径决定收益测算 → 医院据此决定买不买。 这条链上的每一环都有原件;但"价格高"在其中只是收益测算的一个乘数,不是驱动因素。
判断三:装机增长更直接的解释变量是配置证与规划量,而非价格。 依据:
- NHC 分年公示的《高端放射治疗设备准予许可名单》显示:2019 年批次的 TOMO 获许可机构覆盖北京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复旦肿瘤、复旦中山、仁济、瑞金、江苏省肿瘤、苏大附一、宁波明州、皖南医学院一附院、福建协和、厦门大学附一、江西省肿瘤、青岛大学附院、新乡医学院一附院、武汉协和、十堰太和、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襄阳市中心、长沙珂信、深圳医院、广医肿瘤、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中山五院、广西医大一附院、柳州市工人、陕西省肿瘤、西安交大一附院、宁夏医大总院、甘肃省肿瘤、新疆医大附属肿瘤等 30+ 家;2020-10 与 2021-07 批次继续新增(河南、山东临沂、浙江丽水、云南等)。〔官方文件〕
- "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全国 3645 台(甲类 117/乙类 3528),其中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规划总数 5333 台、十四五新增 1968 台;伽玛射线立体定向设备规划 327 台、新增 95 台。〔官方文件〕
→ 在一个"审批制 + 规划量"的准入体系里,能不能买由配置证决定,买了划不划算才由价格决定。数量级层面的扩张(几十台→60 多家)与配置许可批次高度同步。
判断四:关于"TOMO 被当成高档治疗手段、收入好"这一条行业经验—— 本轮没有找到任何官方或一手材料支持"收入好/回本快"的表述;能找到的是同方向的间接事实:① TOMO 的自我定位与医院宣传长期锚定"高端设备""精准放疗神器"(多家医院官网/报道口径);② 省级定价把它定在 IMRT 的约 2.7 倍,且大量省份长期是"自主定价 + 目录外 100% 自费",即医院有独立收费口径、且不受医保支付标准压制;③ 但与之并存的公认事实是患者侧负担重、多数地区自费,行业文章明确写这是"巨大的经济压力"。结论:可作为"TOMO 是高价设备/高价项目"的事实支撑,但不能作为"因此销量井喷"的证据。
3. 第 3 节 反证与限定
3.1 TOMO 的配置管理归类(完整沿革)
| 时间 | 文件 | TOMO 归类 | MR-Linac 归类 |
|---|---|---|---|
| 2018-03-29 | 国卫规划发〔2018〕5 号《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 年)》 | 甲类:"高端放射治疗设备……目前包括 X 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Cyberknife)、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Tomo)HD 和 HDA 两个型号、Edge 和 Versa HD 等型号直线加速器" | 未列入(当时不在目录) |
| 2023-03-03 | 国卫财务发〔2023〕7 号《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 年)》 | 乙类:"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包括医用直线加速器、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由省级卫健委管理 | 甲类:"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包括磁共振引导放射治疗系统、X 射线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系统(含 Cyberknife)]",由国家卫健委管理 |
| 2023-03-21 | 官方政策解读(卫健委) | "将甲类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Tom)HD 和 HDA 两个型号、Edge 和 VersaHD 等型号直线加速器和乙类直线加速器、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合并为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将磁共振引导放射治疗系统纳入甲类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 | 同左 |
| 2024-06(行业文章转述) | 器械之心 | "目前射波刀仍属于……甲类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而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已经属于归省级卫生健康委负责配置管理的乙类常规放射治疗设备" | — |
补充:设备厂商口径(河北一洲肿瘤医院官网)称"安科锐公司生产有 TOMO HT(乙类)和 TOMO HD(甲类) 2 种类型"——与 2018 年目录按型号分甲/乙管理的设计一致〔行业媒体〕。
3.2 反驳"收费驱动"的其他因素(都有原件)
- 配置证下放与规划量扩张(见 2.2 判断三)。
- 国产化与合资落地:2019 年安科锐与中国同辐成立中核安科锐;国产 TOMO C 于 2023-09 获批,2024-07 首台出厂;2024 年中核安科锐营收同比 +30%,利润超成立前 5 年总和(界面/动脉网、钛媒体转述)。
- 临床适应证天然契合中国瘤种结构:TOMO 独有长靶区/多靶区一次完成能力(全中枢、全骨髓、多发病灶),传统加速器需分段照射——这被所有医院宣传与行业文章引为核心理由(武汉协和、蚌医一附院、天津肿瘤医院、河北一洲等官网/报道)。
- "高端设备"作为学科与品牌资产:多家医院新闻把 TOMO 表述为"放疗神器""学科影响力""新质生产力"(哈医大肿瘤医院、苏北人民医院、武汉协和、蚌医一附院等)。
3.3 批评 TOMO 收费/性价比的公开表述
| 表述 | 出处 | 级别 |
|---|---|---|
| 「设备价格昂贵……Tomo 的设备价格通常在 4400–5000 万人民币之间,会给医院及当地财政带来较大负担。虽然下放为乙类设备管理目录,但是仍不属于大多数医院可以配置的常规放疗设备,目前的应用也主要在一些影响力相对较大、学科水平较高的医院」 | 器械之心《TOMO 螺旋断层放疗系统:技术革新与临床应用挑战》2024-08-31 | 行业媒体 |
| 「治疗费用并未纳入医保:……前两者的治疗费用已经全部纳入医保,但是 Tomo 的治疗在很多地区仍为自费,如上海地区为 6000 元/次,为患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 | 同上(这条同时印证了第 1 节上海 6000 元/次的政府文件价格) | 行业媒体 |
| 「Tomo 放疗设备也非常昂贵,患者治疗花费高」;「由于采用旋转治疗在肺癌治疗中会造成肺的低剂量受照区域非常高」 | 333 文库科普《肺癌的放疗技术都有哪些?(3)》 | 科普转载 |
| TomoTherapy 分次照射人均成本 €3144(±565) vs RapidArc €1350(±299)(头颈肿瘤,法国) | Perrier L, et al. 2016, PubMed 27131080(摘要级转述,未读全文) | 论文摘要 |
| TOMO 长期未纳入国家/多数省份医保支付范围:湖南 2022 项目医保支付类别即「目录外 100%」,2025-08 才纳入医保 | 湘医保发〔2022〕19 号;湘南学院附属医院 2025-08-01 | 官方文件/机构转述 |
| 整合后是"降级"不是"取消":2026 年起 TOMO 从独立主项变为调强主项下的加收项,多省加收额降至 1040–2040 元/次(江苏 1040、山东驻济 1700、广东/深圳 2040、陕西商洛 1200) | 各省 2025–2026 整合文件 | 官方文件 |
4. 第 4 节 对照:射波刀(CyberKnife)、伽马刀、质子重离子
4.1 射波刀 CyberKnife
| 时点 | 定价 | 配置管理 | 装机 |
|---|---|---|---|
| 2008 | — | 甲类(卫规财发〔2008〕47 号通报:射波刀属卫生部审批配置的甲类设备,天津肿瘤医院等 4 家未批先购被封存 4 台) | — |
| 2017-11 | 上海 N30000024「机器人 X 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射波刀)」次,首次 16000 元、以后每次 8000 元,一疗程不超过 40000 元,限东方肝胆外科医院(十七批试行公示) | 甲类 | — |
| 2018 | — | 甲类(目录明确列 Cyberknife) | — |
| 2021 | 浙江 浙医保联发〔2021〕11 号:X 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射波刀)首次 20000 元/次、第二次起 5000 元/次、每疗程≤40000 元 | 甲类 | — |
| 2022 | 上海 沪医保医管发〔2022〕6 号:首次 12800 元/次、以后每次 8000 元、一疗程≤40000 元 | 甲类 | — |
| 2023 | — | 仍是甲类(2023 目录"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包括磁共振引导放射治疗系统、X 射线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系统(含 Cyberknife)]") | NHC 甲类许可名单中 2019/2020/2021 批次累计数十家医院获批(丹东一院、吉林国文、复旦中山、南京鼓楼、苏州独墅湖、连云港一院、蚌医一附院、福建省肿瘤、江西省肿瘤、青岛大学附院、聊城人民、郑大一附院、武汉中南、佛山禅城、广西瑞康、四川省人民医院、重庆大学附属肿瘤、昆明医大一附院、西安国际医学中心等) |
对照结论:射波刀的定价比 TOMO 更早(2017-11 同批)、更贵(首次 16000 元 vs TOMO 6000 元)、编码更独立(N30000024 独立项目 vs TOMO 的加收项命运),但 2023 年仍被留在甲类(国家审批),装机规模与行业热度均不及 TOMO。"价格高 + 有独立项目"没有带来 TOMO 式的铺开;反过来,TOMO 真正加速的时点与其降为乙类(省级审批)重合。这与"收费高 → 迅速铺开"的直觉相反。
4.2 伽马刀
| 维度 | 事实 | 出处 |
|---|---|---|
| 国家定价 | 2007 年即入国家规范新增项目 240300008 伽马刀治疗,次,说明「未获得卫生部配置规划许可的,不得收费」 |
发改价格〔2007〕2193 号 |
| 价格水平 | 山东 1500 元/次(每增加靶点加收 1000 元);陕西 6080 元/次(另有 240300008a 加收 800 元/靶点、240300008b APS 伽马刀 7200 元/次) | 山东省价格表;陕西 2026 废止表 |
| 配置管理 | 2018 目录:乙类(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2023 目录:并入乙类"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 | 国卫规划发〔2018〕5 号;国卫财务发〔2023〕7 号 |
| 装机/市场 | 「相较于 1 台 350 万美元的进口伽玛刀,国产伽玛刀一台仅需 1000 万元人民币;进口设备两次治疗需 5 万元,国产设备一个疗程(近 10 次)只需 1.5 万元。借助成本优势及产品差异化优势,国产伽玛刀快速突破市场。目前,国产品牌在国内伽玛刀市场的市占率已超过 90%」;大医集团"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玛西普"截至 2020 年全球装机量接近 100 台" | 界面新闻/动脉网《集体出海,国产高端放疗设备崛起》(转述) |
| 规划量 | "十四五"伽玛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规划总数 327 台、十四五新增 95 台 | 国卫财务发〔2023〕18 号 附件1 |
对照结论:伽马刀是价格最低(1500 元/次)、却装机最广(国产市占率>90%)的一项——这是"收费高才能铺开"最直接的反例;它的扩张逻辑是国产化 + 低价 + 乙类配置。
4.3 质子重离子
| 时点 | 事实 | 出处 |
|---|---|---|
| 2003 | 上海项目启动前期调研("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筹备") | 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介绍页 |
| 2015-05-08 | 开业运营;患者自费 27.8 万元/疗程(制模定位与计划 6.8 万 + 疗程放疗费 21 万);含床位/药物等多数头颈肿瘤患者总费用约 35–40 万;所有检查治疗费均未纳入医保 | 好大夫在线医院页引该院口径(转述) |
| 2023-05 | 山东淄博万杰医院质子系统"年维护费用高达 600 万–1000 万元";"9 年间 27 个质子中心,1/3 在亏损" | 知乎专栏《一个疗程几十万元,这种"不赚钱"的设备为何还要建?》2023-05-15(转述) |
| 2023-11-10 | 上海才有质子重离子价格项目(试行) | 10 号文已核 |
| 2024-11-18 | 国家放射治疗类立项指南统一新增质子放疗、重离子放疗项目,设疗程封顶线 | 医保价采函;新华网 2024-11/2025-05 报道 |
| 2025 | 上海瑞金医院自主放疗项目疗程封顶线 17 万元;上海、浙江、甘肃等地政府指导价:质子全流程约 17 万元、重离子≤20 万元 | 国家医保局解读(新华社/科技日报 2025-04-20、2025-05-22) |
| 2018/2020/2023 规划 | 质子重离子 2018 年规划 10 台 → 2020 年调整为 16 台 → 2023 年"十四五"规划 41 台(总数 60 台) | 国家卫健委;36 氪/动脉网转述 |
对照结论:质子重离子是"装得起、收不了"的最完整样本——2015 年就开始自定 27.8 万/疗程,到 2024-11 才有国家价格项目。这与 TOMO 的"2007 装机、2021 前后才有省价格"是同一类现象,说明"定价滞后于装机"在中国高值放疗设备上是常态,而非 TOMO 特例。
5. 第 5 节 可直接用于文章的实证句(含出处,逐句可核)
- 「2007 年国家医疗服务价格规范给伽马刀加了前置条件——未获得卫生部配置规划许可的,不得收费;而那一版规范里,根本没有 TOMO 这个项目。」〔发改价格〔2007〕2193 号〕
- 「2012 年国家规范同时做了两件事:禁止以'新设备'名义新增价格项目,又给省级开了'新增项目试行不超过 2 年'的口子——TOMO 在中国接下来十几年的收费身份,就卡在这个口子里。」〔发改价格〔2012〕1170 号〕
- 「上海在 2017 年 11 月给 TOMO 的定价是6000 元一次(限一家医院试行);山东到 2021 年才把「断层放射治疗」定在3500 元一次;湖南 2022 年干脆写自主定价、目录外 100% 自费;陕西的写法更奇特——挂在 IMRT 主项下的 a、b 子码,全身 4000、局部 2400。」〔上海(十七)批公示;山东 2021 附件;湘医保发〔2022〕19 号;陕医保函〔2025〕230 号/商医保函〔2026〕17 号〕
- 「同一张山东价格表上,断层放射治疗 3500 元、适型调强放疗 1300 元、伽玛刀 1500 元、X 刀 6000 元一疗程——TOMO 的单次价格是 IMRT 的 2.7 倍。」〔山东驻济省属价格表〕
- 「配置许可和收费资格是绑在一起的:甲类设备申报时要提交'售价、收费情况''运营以及收益分配情况';各省的 TOMO 项目说明栏里都写着'指经卫健部门批准的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TOMO)的治疗'。」〔甲类配置许可申报须知;湘医保发〔2022〕19 号〕
- 「2023 年这一次目录调整,把 TOMO 从甲类降成乙类(省级审批),同一次调整把 MRI 引导放疗系统放进了甲类。」〔国卫财务发〔2023〕7 号及政策解读〕
- 「2024 年一篇行业文章还在说:Tomo 的治疗在很多地区仍为自费,如上海地区为 6000 元一次,给患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器械之心,2024-08-31〕
- 「伽马刀没有靠高价取胜:国产设备一台约 1000 万,一个近 10 次的疗程只要 1.5 万元,国产市占率却超过 90%。」〔动脉网/界面,转述〕
6. 第 6 节 未找到(明确缺口)
6.1 缺口清单
- 2008–2016 年任何省份把 TOMO 立为价格项目的原件(含最早装机的北京 301、北京军区总院所在省市)。→ 未找到。
- 上海 N20000011「断层放射治疗系统」6000 元/次的首次审批年份与批复文号。→ 只找到 2017-11-24 成文、2017-11-27 起试行的(十七)批公示;无法判断它是当年首审还是此前批次延续。未找到。
- 陕西 240300015a/240300015b(TOMO 4000/2400 元)的立项年份与文号。→ 只有 2026 年废止表可反推其存在。未找到。
- 山东 240300017「断层放射治疗」首次成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年份与文号。→ 只确证 2021 年省定价格(鲁医保发〔2021〕39 号)与 2022 年市级落地;鲁医保发〔2020〕81 号《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否已含该项未核实。未找到。
- 山西省 晋医保函〔2022〕25 号 附件内 TOMO 的具体批复价格(附件 xls 未取得)。未找到。
- 厂商/经销商/行业分析把"收费项目落地"与"TOMO 销量增长"相互关联的表述。→ 未找到(搜到的行业文章均把"自费"作为患者负担与配置障碍来写,而非销量诱因)。
- 医院招标文件/采购论证报告把"收费标准"列为采购理由的原文。→ 未找到(只找到制度层面的要求:甲类申报须提交"收费情况")。
- 公开的、指名批评 TOMO 收费偏高/性价比低的官方或主流媒体定性报道。→ 只找到行业科普与国外成本研究的间接表述(见 3.3)。
- 2012 年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正文全文(用于确认其放射治疗类是否含"断层"条目)。→ 未取得;仅核实了随其发布的 发改价格〔2012〕1170 号 通知正文。
- TOMO 逐年装机/销售台数的官方或厂商口径数据(现有 6/30/42 台与"60 多家"均为不同来源、不同口径的散点)。→ 未找到连续年度序列。
- 广东省/深圳市 2026 年《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附件(含原 TOMO 项目名称与价格)。→ 站点 SSL 握手失败(BAD_ECPOINT),未取得。
6.2 检索过的关键词与渠道(可复用/可追加)
检索词(中文):"断层放射治疗" 医疗服务价格 240300017 元;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2007 螺旋断层放射治疗;发改价格〔2007〕2193号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新增项目 240300 放射治疗;"240300015a" OR "240300015b" 螺旋断层放射治疗 价格;"240300017" 断层放射治疗 价格;"螺旋断层" 放疗 收费 元/次 医院 价格公示 2011 2012 2013;"断层放射治疗" 医疗服务价格 元 次 文件 2014 2015;广东省 医疗服务价格 "螺旋断层" 放疗 收费 标准 2013 2016;陕西省 医疗服务价格 螺旋断层放射治疗 240300015a 元 次;上海 "断层放射治疗系统"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 试行价格 新华医院;"断层放射治疗系统" "限中山医院" OR "限新华医院";"断层放射治疗系统" 上海 "6000" 医疗服务项目 价格;鲁医保发〔2021〕39号 关于公布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81号" 山东省 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北京市 医疗服务价格 "螺旋断层" 放疗 收费 元 次 项目;"断层放射治疗" 医院 价格公示 2019 2020 元 次 三级;安科锐 中国 装机 数量 TOMO 增长 市场份额 收费 收入;TOMO 装机 增长 原因 分析 收费 价格 政策 放疗设备 市场 2016 2017 2018;医院 TOMO 螺旋断层 设备 购置 论证 报告 收费标准 收入 成本 回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 2023年 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 乙类 甲类 高端放射治疗设备。
检索渠道:
- 国家发改委(ndrc.gov.cn,含 2007 年规范 PDF 原件)、国家卫健委(nhc.gov.cn,含 甲类/高端放射治疗设备准予许可名单 PDF、配置目录与"十四五"规划)、国家医保局(nhsa.gov.cn)
- 省级/市级医保局:山东(ybj.shandong.gov.cn、app.shandong.gov.cn 附件)、淄博(ybj.zibo.gov.cn、fybjsd.com 转载)、泰安(ylbzj.taian.gov.cn)、济宁(汇编 PDF 经 file.m12333.cn)、上海(ybj.sh.gov.cn、fgw.sh.gov.cn、shcm.gov.cn)、陕西(ybj.shaanxi.gov.cn)、湖南(ybj.hunan.gov.cn)、深圳/广东(hsa.sz.gov.cn、hsa.gd.gov.cn、gz.gov.cn)、江苏、福建、江西、重庆、河南(平顶山)
- 医院官网收费公示:丹凤县医院、浙大一院、湘南学院附属医院、梁山县中医院、济宁市
- 行业媒体:器械之心(qixiezhixin.com)、动脉网/界面新闻、钛媒体、众成数科/西南证券研报、36 氪、百度文库/道客巴巴/原创力文档(旧版价格表转载)
- 未能进入:深圳市医保局附件 PDF(TLS 握手失败)、百度文库原文、2012 年版国家规范正文
7. 给文章的写法建议(基于以上证据边界)
可以直说的:国家规范从未给 TOMO 立过项目;2012 年之后新设备"不得以新设备名义新增项目";TOMO 在各省长期以"新增项目/试行价/自主定价/自费"存在;配置许可与收费资格绑定;2023 年 TOMO 由甲类降乙类。
不要直说、只能写成"行业经验/待证"的:"TOMO 因为收费高所以销量井喷"。现有公开材料里,收费在这条链上呈现的角色是"收费资格与收益预期的前置条件",而不是"销量增长的原因";同时存在反例(伽马刀低价却铺得最广;射波刀更贵却更少)。
如果要保留"收费"这条线,最稳的写法是把它写成双门槛:配置证决定"能不能买",价格项目与医保身份决定"买了能不能收、能收多少"——TOMO 的特殊性在于它同时跨过了这两道门槛,且长期保有"自主定价 + 目录外自费"的独立收费口径;而 MR-Linac 的待遇是门槛更高(甲类)+ 没有独立项目。